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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1990.9 第29期

读经随笔

陈终道

 

“你们还不明白么…”(太一六:9)

  主耶稣对于门徒在属灵的事上领悟能力的迟钝感到惊异,上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原是不相合的党派)来试探耶稣,要祂从天上显个神迹给他们看。类似的事曾见于第十二章三十八至四十节。主耶稣利用这机会提醒门徒要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他们却不明白主是用酵比作那些人的错误教训,竟误会以为主耶稣是因他们忘记带饼的缘故。当时门徒对主耶稣要他们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必然是按字义领会作发面制饼的酵了。他们何竟忘了主曾用五饼二鱼饱足了五千人,又用七饼数鱼饱足了四千人的事!这些都是他们亲自参与过的神迹。主既能用几个饼使许多人吃饱,怎会为他们没带饼担忧呢﹖甚或恐怕他们向法利赛人等借饼,所以提醒他们防备他们的“酵”﹖

  他们的心思太注重肉身方面的需要,以致在许多可以使他们灵命更进深,灵窍更开通的教训上,都当作仅属肉身方面的指引,停滞在十分肤浅的开端。

  我们不是亲自经历过祂救恩的平安,祂垂听祷告的奇妙,祂救我们脱离患难的能力,祂领导我们面对人生中的大挫折大困境的大恩典,和许多难以尽述的作为么﹖但每当我们遇到困难的处境时,仍会像那些门徒那样彷佛从未见过主用五饼二鱼吃饱五千人的神迹,只凭自己有限的智慧和迟钝的信心,向坏的方面误会祂的教导,甚至发出不信任的猜疑和怨言!

  经历神的作为实在重要。可惜许多时候我们不会从经历中吸取应有的教训,甚至凭自己的聪明作出错误的结论。那样的经历并不一定使我们认识神,倒会使我们陷在偏执的错误中,辜负了祂苦心的栽培!

恐怕触犯他们(太一七:27)

  “触犯”中文和合本小字作“绊跌”。从“恐怕触犯他们”这句话看来,这些收税的人问彼得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么﹖”这话的用意偏向于恶。因为:(a) 这问题是偏向于假定对方“不纳”方面的。(b) 若是有意“优待”耶稣,根本不用来收税。(c) 若秉公行事,则不用多问。虽然这样,主耶稣还是不想触犯他们。在此可见:

  1. 主的降卑:这万有之主,全能的神,何至于怕触犯任何微小而张狂的人呢﹖虽然按祂是天父儿子来说,祂不交丁税也全然合理。但祂却不享用合理“豁免”,而是站在人的地位上,不想绊跌这些无知而冒犯的人。

  2. 主的贫穷:按第二十七节主吩咐彼得钓鱼得一块钱作“你我”的税银,一个应交的丁税不过半块钱﹖不然,何须要彼得钓鱼上税﹖祂诚然为我们成为贫穷,使我们可以因祂的贫穷成为富足(林后八:9)。祂虽然贫穷却没贪求人的“优待”,倒仍顾念像祂一样贫穷的人,为彼得付了税银。

  “似乎贫穷,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林后六:10) 

七十个七次(太一八:21)

  上文主耶稣教导门徒,怎样准确地指出得罪你的弟兄的错,帮助他认罪回转,便可以“得着”你的弟兄。本章后半则教导我们当怎样饶恕一再得罪我们而愿意求饶恕的人。读本章必须同时留意求恕与饶恕两方面的真理。

  彼得前来问耶稣:“倘若我弟兄得罪我,当饶恕他几次,到七次可以么﹖”既说“倘若”,当然只是假设的情况。但彼得极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已被人“得罪”了许多次,而不知怎样处理,才这样问主耶稣的。耶稣的回答是:“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那是否说到了七十个七次之后,就不用饶恕人﹖当然不是。

  真正的问题不在乎多少次,乃在乎是否真的饶恕了。倘若有人得罪你,你虽然口里说饶恕了他,或在众人面前表现得像个宽容大量的君子,但每次都记在心里,积怨日深,一次,两次,三次…直到七次,甚至还没到七次,已经暗中设计报复或陷害对方了。这样的饶恕与不饶恕有什么分别﹖这样的“一次”和“七次”也没有多大分别。

  “七”这个数字是从“一”数上去的,倘若没有一,怎能有二,怎能有三…怎能数到七﹖倘若每个“一”都涂抹了,怎会有“二”呢﹖但若每“一”次都记了账,就不难数到七次了。这样看来,主耶稣的回答,其实要彼得看见,他若能数到七次,极可能连一次都没有真正饶恕。所以“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那就是说,不是饶恕到每次都清楚记下来,而是饶恕到无法记下来了,那才是真正的饶恕。“我涂抹了你的过犯,像厚云消散。我涂抹了你的罪恶,如薄云灭没。”(赛四四:22)

为天国自阉(太一九:12)

  “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生来是阉人”指生理上性别不健全的。“也有被人阉的”指古代的“太监”那类人。前者是天生缺陷,后者是人为造成的不能人道。亚当犯罪之后,万物服在虚空之下一同劳苦叹息(罗八:20,22),各人在人生的际遇中,都可能遇上某种不幸或痛苦,可能另有人遭遇别种不幸,事实上在人生路程中,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全节中“为天国自阉的”才是主耶稣所要说的重点。上文既与门徒论及婚嫁问题,所以本节的“为天国自阉”非仅指为天国而自行阉割解,若然就不包括姊妹了。这话的实际意义,可指为天国的缘故而守独身,因主耶稣在十一节已在回答人是否可以“不嫁不娶”的问题。独身是一种恩赐,赐给少数人。例如使徒保罗有独身恩赐,但是他也说明神给各人恩赐不同(林前七:7),一般人是应该结婚的。

  圣经没明说神是怎样把独身的恩赐给人,但保罗对哥林多人说:“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林前七:9)。可见有独身恩赐的人不至“欲火攻心”。那就是主所说“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的意思。参英译本此意更显:“He that is able to receive it, let him receive it.”(K.J.V.)

  在教会中实际上有独身恩赐的姊妹远比弟兄多。她们守独身并非才貌不及别人,只因敬虔爱主,不肯与不信的人结合,或为福音劳苦,把神国的事放在首位,以致失去择偶的最好年华。她们把一生最好的青春为神国摆上了,这些人都应列入主所说“为天国自阉”的人中,是该受敬重的人。姊妹们,别理会那些闲人的眼色和闲言,要注目祂的笑容和称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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