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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1998.1 第73期

不义的管家

陈终道

 

经文:路加福音十六章一至十三节

  这个比喻的主要目的,是教训我们应当站在一个管家的地位上,把握不可多得的机会,忠心事奉主。圣经的教训告诉我们,基督徒在世上有一个共同的职业,就是作神的管家。使徒彼得劝勉信徒说:“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赐。”(彼前四:10)

  最初神创造了天地,交给亚当管理,亚当是全人类的始祖,显然神的旨意原是要全人类都作祂的管家,但是第一个人──亚当很快便失败了,没有防守伊甸园,让魔鬼进了伊甸园还不知道,又违背了神的命令,成为不忠心的管家。后来耶稣基督来了,祂是神完全忠心的管家。希伯来书告诉我们:“祂为那设立祂的尽忠,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尽忠一样。祂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荣耀…”(来三:2-6)因为虽然摩西是神忠心的管家,但摩西的忠心仍有缺点,惟有主耶稣是完全忠心的。祂忠心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现今,祂要求信祂的人也像祂那样,作神忠心的管家。

一.管家和东家不同

  管家和东家有很大分别:后者财物的所有权属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前者财物的所有权属主人,必须为主人而用,不能为自己使用,并要照主人的意思而运用适当,才是忠心的管家。基督徒是管家,受神的委托而代管神的财物的,基督徒若没有认清管家的地位,知道自己一无所有的,都不过是神委托我们代管的,就必定无法作一个忠心的管家。

  有些信徒,虽知道教会的工作有需要却不肯奉献,只顾自己;另有些信徒则虽然热心奉献,却连传异端的教会也同样捐助,还以为不分彼此,其实是已经在他们的罪上有份了。(约贰:9-11)这都不是忠心的管家。这里不义管家的不忠,就是在于“浪费”与“肥己”;现今信徒在财物上未能忠于神的托付,也不外是这两点──不是“浪费”,就是“肥己”。  

  但在此所说的“财物”不但指金钱,亦包括所有的学问,知识,才干,时间,机会,健康;这一切也都是神所给我们的“财物”。人们若没有善用这一切来荣耀神,求神喜悦,反而专用来荣耀自己,求人的喜悦,就是浪费神的财物了。

二.我们各人都要向主把所经管的交代明白

  我们既然都是受神委托的管家,就必须要向主交代所经管的。正如哥林多后书第五章十节所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此外,圣经里还有好些地方告诉我们,各人必要受主的审判(参罗二:16,一四:12;林前四:5;提后四:1,8;启二○:12)世人是受罪恶的审判,信徒也受工作的审判(包括生活)。但注意,所有的审判,都不是由受审判者自主的;正如这个管家,虽然不愿意向主人交代,却不能不交代。所以,我们各人应当省察自己为神所经管的,是否可以坦然向主交代。保罗说:“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提后一:12)因他向神向人都常存无亏的良心。(徒二四:16)

  在我读初中时,生活十分放纵。某次替学生自治会管钱,后来赌钱偷光了,以后自治会主席要我交账,我几天未能安睡,整日忧虑,后来幸亏有一个同学替我还清,才算了事。请问我们有否用了应当给神的钱,却自以为不必交账,高枕无忧? 

三.我们若不忠于神的托付,神就会不再用我们作祂的管家

  “主人叫他来,对他说,我听见你这事怎么样呢…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2节)这个不义管家的遭遇,是我们最大的鉴戒。若我们对神的委托不忠,不但将来要受审判,就是在今生,神也能将祂所托付我们的收回而转托他人。不要以为只有那些在教会中管钱的司库,或职事们,才是神委托的管家。信徒们都是神的管家。他们不是为了接受一种管钱的职分,但他们都当照神的意思替神用钱;并且有好些信徒,他们好像从神那里接受一种看不见的职分,作神钱财的管家,神给他们格外富足的恩典,使他们可以在钱财上常常支持主的工作。所以不可轻忽这种职分,以致神不能再在钱财上使用你。

  在这比喻中,这不义的管家所以会浪费主人的财物,未必是由于不知道如何运用,乃是故意不加以善用,借以乘机利己(见下文四至七节可知他是很会用钱的人),以致被人在主人面前控告他。我们可能有时因不知道神的旨意,以致未用或错用了我们所应奉献给神的钱财,那倒是情有可原的;但我们若是由于吝啬或自私,而扣住应当奉献出去的金钱,以致使神福音工作受到亏损,许多人因此听不到福音而灭亡,许多弟兄因此受穷困,这些事便都会变成一种冤声在神面前控告我们,显出我们对神对人都有亏欠。

四.我们应当趁机会善用钱财(3-8节)

  当这不义的管家知道主人要辞他以后,他就趁自己还未卸职之前的短促时间,利用他仍能暂时行使的职权,跟他主人的债户“结交朋友,”把他主人债户所欠的数目都减少了,使他在卸职以后,可以得他们的帮助与同情。在此,主何以未讲及主人因此发怒,反而只提及主人称赞这不义的管家?这似乎很容易使我们误会,以为主也赏识这不义管家的所为,其实这是因为主讲这比喻的主要目的,乃是要教训门徒如何趁机会为神用钱。至于这不义的管家以后是否再受他主人的其他制裁,与主所要取喻的主要教训无关,所以略而不提;但这管家的机智与善于把握机会,乃是主所要我们留心的。注意:比喻中的主人,没有称赞管家的“不义”,乃是称赞他知道为自己将来预备出路的聪明。主的意思是要我们记取这不义管家尽力利用机会为自己将来筹算的态度,以用于行神所喜悦的事上,为神使用祂所托付我们的“财物,”以为我们的将来“积儹财宝在天上。”另一方面,这不义的管家有许多地方是我们所当引为鉴戒的;例如:他会为他自己的将来求人的喜悦,却不知求主人的饶恕;会因讨饭怕羞,却不会为自己的不忠和私己害羞;会浪费财物,却不肯自己努力…。

  “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许多时候,一个人的“聪明”,乃是由于他在事事上不断专心致志的结果,以致他能在某方面特别聪明。信徒应当以世人专心努力于今世之事的精力,努力于属灵的事上,使我们虽然在图谋今世之钱财的事上,不如今世之子,却在图谋存到永世之“钱财”的事上,比今世之子更聪明。

五.钱财只是暂时有用的东西,我们当利用这暂时有用的东西,求取永存的赏赐(9-12节)

  在这里,主不是叫我们去赚取不义的钱财来帮助主的工作;主乃是故意用“不义的钱财”来称呼这属世的钱财,以形容钱财本身只不过是在这不义的世代中暂时有用的东西而已。“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六:9-10)钱财能使人贪图今世各种罪中的快乐,所以钱财也可以作这不义世代中各种不义的代劳。但它却只能在今世才有用。在“永义”的新天地中,就变成毫无用处。这不义的管家,利用不义的钱财,为自己行假善;虽然他手中所有的很快就要不再归他运用,但他仍利用来为自己求今生的好处。这样,我们岂不更当趁机会利用这些属今世暂时的东西,来为神行真善,结交属灵的朋友,拯救丧亡的灵魂,使它存到“永存的帐幕”里去么?

  接着,耶稣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这里所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特别指在为神用钱上忠心。学习为神用钱乃是最基本的学习;信徒若能在钱财上学会了如何受神的管束,由神支配,就能在一切事上受神管束,向神忠心了。

  在十一至十二节中,主用两句相对的话以勉励我们应当利用今世的钱财追求天上的赏赐。第一句:“不义的钱财(指今世的钱财)…真实的钱财(指将来的赏赐)。”第二句:“别人的东西(指神在今世所交托我们的财物)…自己的东西(指神将来要赐给我们的赏赐)。”我们若不忠于神托付的“别人的东西,”就得不着将来的赏赐──“自己的东西”。

  注意:“别人的东西”,这是主给钱财的另一种名称。信徒们应当深切认识钱财乃是“别人的东西”而已。我们整天劳碌所得的,不过是“别人的东西”,过一过手,又转给别人罢了。无论现在我们手中所有的有多少,最后必归给“别人”;惟有天上的赏赐才是自己的东西。主在此劝告我们,应当利用“别人的东西”求取“自己的东西”。

  

六.我们不可让钱财在我们心中占据地位,使我们不能事奉神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13节)

  神不是不许人有钱财,乃是不要我们事奉钱财,否则就不能事奉神,因为神不要人心怀二意地事奉祂。圣经中并没有以富有为一种罪恶,反倒以为是神祝福的凭据(箴一○:22;伯一:10)世上任何主义的最终目的,亦不过是追求富有,使人有更好的物质享受而已;不过他们是凭人的方法,不是倚赖神的恩典。万物既是神所造而赐给人的,当然正当的享受也是神所喜欢的。使徒保罗也曾富足过,他说:“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时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四:12)可见保罗不但因处过贫穷而学会了如何处贫穷,也因处过富足而学会了处富足。不过,虽然富足本身并不是罪恶,但人类自从亚当犯罪以后,便不会正当地享用神的丰富,反而常在富足时奢侈浪费,放纵情欲,心高气傲,贪爱世界,事奉玛门,不爱真理。所以圣经对富足的人,特别加以严重的警告。

  现今在教会中的富足信徒,也当分外谨慎自己,不要只想受人的称誉讨好,行事不敬畏神,须知神是不会看人钱财的“情面”的。富足的人应当省问自己,是否已经学会了处富足?曾否利用自己“有余”的补别人的不足?有否忠心地作神钱财的管家?贫穷的人也当自问,是否已经学会了处贫穷?否则且慢想处丰富,因为恐怕我们一处富足就离弃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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