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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2002.3 第98期

宣教士之装备

潘国华

 

  马太福音第十章是主耶稣训练及分派门徒去传福音之实录,故此全章经文对今日教会参与传福音及宣教事工甚有帮助和指示。本文试以该章第廿四节至卅三节探讨“宣教士之装备”,分析如下:

一.一个原则(太一○:24-25)

  主耶稣在这段经文开宗明义地指出:“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太一○:24-25)主耶稣在不同场合可能说过以上这番说话,而有不同的意义。现先分析这几个不同的用法:

  1. 在路加福音第六章四十节那里,主耶稣的用意在申明学生所得的学识并不会过于先生所拥有的,故此老师必须不断地追求知识。在教会中作主日学教师,团契领袖,教会长执及教牧的,必须多方追求。笔者每以学无止境勉励自己多追求,感谢主,自神学院毕业后,在工场上事奉的十四年中,也看了五百七十六本属灵书籍。

  2. 在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二十七节及约翰福音第十三章十六节中,主的用意是提醒门徒不可以为他们比主人更尊贵。为此,在教会中作被带领者的,不要随便埋怨他们的领袖。教会会众尽量尊重他们的长执,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曾提醒信徒:“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儆醒,好像那将来交账的人。你们要使他们交的时候有快乐,不至忧愁。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来一三:17)

  3.在马太福音第十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及约翰福音第十五章二十节中,主耶稣的意思是表明门徒将接受的对待,不会比他们的主人好。按上文马太福音第十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所示,主耶稣的意思明显地指出:门徒会为基督之故而受苦,他们不要以此为希奇,反而应以此为荣,因基督自己也曾经历这些苦难。

  故此马太福意第十章廿四至廿五节这两节经文指示一个原则:“你不要期望得到比你主人更好的待遇。”如果主人曾受苦害,他的跟随者也必如是。这观念与主耶稣跟着要说的话吻合:“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太一○:25下)“别西卜”这词是用于很苦毒的责备,是在耶稣时代的一个很令人讨厌的词。主耶稣的意思是,既然连祂自己也会遭人的谩骂及侮辱,何况祂的门徒呢! 

  由此可知,信徒应常以这原则自勉:“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彼前四:1)作宣教士的更当如此。

  然而这个为基督受苦的心志是需要训练和培养的。对宣教士来说,他要训练自己去忍受困苦。诚如香港建道神学院的口号:“开荒,火热,吃苦。”

  无疑,今日富裕的生活叫人贪爱舒适和便利。故此,在北美洲及一些富庶国家所差派的宣教士,会感到在第三世界地区工作的困苦。他们要在生活方式和享受方面培养受苦的心志,因为在“有”的国家及“没有”的国家中,两者间的鸿沟实在很大。宣教士不可能去填补这鸿沟,但他可以透过自己甘愿吃苦的生活,去与苦难世界筑起桥梁。其实,这是个最好的方法──与他所服事的人群完全认同。

  在北美的信徒亦可以借着过简朴生活而将多余的金钱去支持宣教事工。

二.一个应许(太一○:26-33)

  无疑,门徒们被呼召去分享基督的受苦,他们也领受基督的应许──不要怕,这应许曾三度向门徒发出:

  1. 不要怕他们(26-27节)

  “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太一○:26-27)

  门徒既预先知道将受苦楚,故不需要惧怕,使徒彼得深明主耶稣的应许,故日后待他写信时,他也这样鼓励信徒:“亲爱的弟兄阿,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彼前四:12-13)

  除了得着“不要怕”这应许外,门徒也领受了一个使命去宣扬福音:全无保留地宣扬主的信息,因为正如其他所有奥秘一般,福音一定会被显明。门徒从主耶稣暗中所领受的,必将公开地宣扬出来。在“房上”宣扬,意即:在众人喜爱的和看得见地方公开宣讲和讨论。

  在圣灵降临节那一天,使徒彼得及其余的使徒们向广大的群众放胆的宣讲见证耶稣,他们并不惧怕当时的宗教领袖及政治上的官员。而在二千年的教会历史中,千千万万的宣教士也放胆地见证基督,他们不惧怕任何人。有一句格言如此说:“若你怕神,你就不会怕任何人。”主耶稣也曾这样说过。

  2. 不要怕他们(28-30节)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么,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一○:28-30)

  这段经文清楚指出,门徒们不用惧怕那些只能杀身体的人;而相反的,他们应惧怕神,因祂能将人的身体及灵魂都灭在地狱里。

  在过去,一些解经学者错误地提议,那位能“把身体及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是指撒但。这种解释是完全错误的,原因有两点:
  (1) 圣经从不教人惧怕撒但。雅各及彼得均训勉信徒“要敬畏(惧怕)神;抵挡撒但”(雅四:7;彼前五:9)。因为门徒敬畏神,不是惧怕撒但,故此他们能胜过对人的畏惧。

  (2) 这段经文的文理支持要惧怕的是神。“若没有神的允许,人根本不可以伤害我们的身体;但若神允许的话,当然是有祂的好意。”一位慈父的爱,容让我们暂时受苦。若果连那些不花费多少金钱便可购得的麻雀,神也看顾,何况那些为神工作的宣教士,神岂不更看顾么?

  因此,忠心爱主的信徒无须惧怕人,却反而应惧怕神。但愿我们都培养这敬畏,惧怕神的态度,以致我们不需要惧怕人。

  3. 不要怕(31-33节)

  “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一○:31-33) 

  在这几节经文,主耶稣运用了一种技巧──“由较卑微的至较尊重的论点”,即是:既然神看顾麻雀,祂必然看顾奉差遣的使徒,因此,门徒不需要惧怕人,他们应当在人前为基督作见证,他们要认定基督,这是他们的使命。他们是受托为基督作见证,他们不应当否定了基督及祂的差遣。作宣教士的也当如此。

结论:

  虽然这段经文并没有提及所有与“宣教士的装备”有关的事宜,但是却指出了最基本的教训。宣教士的装备就是:跟随基督的脚踪行,同时亦不须惧怕人,因为天父会看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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