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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2002.11 第102期

福音活页

神迹问题

 

  杖变为蛇,水化为酒,火不伤人,或死人复活,这些事情都在我们个人日常生活的经验之外,不是大自然通常的作用,又非人力之所能及,只有超自然的神方能做到,所以叫做神迹 (Miracles)。简言之,神迹是逆反自然常规的事情,或说是超自然的现象。

  若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帖撒罗尼迦前书1:9)存在,我们可以循着逻辑,很合理地推测必有神迹发生;若确知已有神迹发生,也可证明有一位真神的存在。所以相信有神的人也会相信神迹,相信神迹的人也必相信有神。反之,相信无神的人必会拒绝神迹,并非因为神迹从来没有发生过,或他们对神迹个别地详细调查之后予以否认,只是因为他们已经采取了一先入为主的无神立场,由此根本否认神迹发生的可能性,所以再多的证据,再多的证人对他们都无用处,即使他们自己亲眼看见经历了神迹,或许也会怀疑自己感官的可靠性,将它“解释”掉,反对神迹的人,若在他们的思想中根本没有神的地位,实在不足为奇。但神迹的发生与有神的信仰是完全融洽的。

  一件事实发生,经过了证验之后,便成为固定不易的历史,永远无法更改。若有人要用一个原则或一种立场来否定一件已经证验的事实是不可能的,因为原则必须由事实而归纳的,当一个原则与事实冲突时,这原则便被推翻;立场也必须由事实而建立的,当一种立场与事实矛盾时,这立场便需要修正。所以原则或立场只是人在某一时间所认为符合客观事实的观念,这观念随时有被推翻或修正的可能。若原则与事实冲突时仍不放弃,便有存偏见,便有不肯向真理屈膝之嫌。

  基督教是崇拜一位“又真又活的神”的宗教,所以是一个充满神迹的宗教。虽然神迹不但在圣经上有记载,即自主耶稣降生后的二千多年来,时有发生,不过神迹常是个人的,独特的,大都不是可以作为新闻报导的,所以就社会大众而言常是隐藏的。神迹发生的目的大概有三方面:

一.彰显神的权能

  主耶稣说:“…在神凡事都能。”(马太福音19:26)对人而言,常常有走不通的路;对神而言,没有走不通的路。神的权能在神迹中表现出来教人认识,佩服与爱戴,如摩西受感祈祷说:“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谁能像你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出埃及记15:11)又如启示录所记载神仆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大哉!奇哉!万世之王啊,你的道途义哉!诚哉!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启示录15:3-4)

二.拯救神的选民

  以色列民曾受埃及法老王的奴役,神借着摩西行了许多神迹奇事将他们拯救出来,引领他们到达迦南美地。后来以色列地时常受异族的占领,神又借士师与先知们施行神迹性的拯救。使徒彼得被囚在监里,“被两条铁炼锁着,睡在两个兵丁当中;看守的人也在门外看守”(使徒行传12:6)之时,神差遣了天使将他拯救出来,得免希律王的杀害。

三.见证神的使者

  神以神迹证明所差的基督,如圣经上说:“…神借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将他证明出来,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使徒行传2:22)使徒保罗也说:“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借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哥林多后书12:12)故神迹也是使徒的凭据,叫人可信服。

  关于神迹发生的理解法,有人如奥古斯汀说:“神迹并不违反自然,乃是违反人所知道的自然。”人对自然的知识目前还极少。人的知识增多则可以用来制作新奇产品,如现代的电脑或飞机。持这种见解的人认为神迹的出现并不违反自然律,只是全知的神利用人所未知的自然律行出人所不能行的奇事而已。另有人认为神造了万物之后由自然律管理万物,祂自己则“在万有之上”(罗马书9:5)不受管理万物的自然律所管理。譬如管理交通的路灯,红灯停车,绿灯通行,为正常的规律。违反规律便无法成功,反会闯出祸患;但急救车响着号笛行驶便可以不顾交通正常规律而通行无阻,其他车辆闻声必须让开并停避在路旁。急救车在执行任务时便不受交通规律的限制,神迹的出现可说也是类此。

  在此让我们作进一步的思索:妇人受孕之后,胎儿经过约九个月才变化完成。假若某胎儿在一个月之内发育完成,我们会认为是神迹,那么为什么认为在一个月之内发育完成是神迹,而一般母亲九个月怀胎生子就不看作神迹呢?或快或慢只是速度问题,作用的过程则是一致的。水变为酒,我们认为是神迹,而水之为水为何不是神迹呢?从水之化学分子着眼,它的常态该为气体,但由于特有的氢键(Hydrogen bond) 作用而成为液体。即使地球上有生命也是大异其趣。委实,自然由创造而存在,创造本身即是一个基本的神迹。所谓自然与神迹者只是常态与异态之别而已,我们该将它们认为自然的神迹与超自然的神迹。自然是我们习惯了的神迹,神迹是我们还陌生的自然,两者都源于全能神之手。我们无法否认神迹,因为自己便是神迹的产物。(何天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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