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犹大”比“以色列”好吗﹖

陈明斌

 

  不论是读列王纪上,下,或历代志上,下,我总以为南国的“犹大”比北国的“以色列”好得多。不是吗﹖请问以色列哪一位王是被称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呢﹖没有,连一个也没有。反过来说,要找出那一位以色列王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就轻而易举。不单如此,连作王只有七日的心利,也逃不过“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的责备(王上一六:19),以色列国背道的情况可想而知。他们有摩西的律法可以遵行,更有大能的先知像以利亚等不断的警告和提醒他们,但结果,全国上下仍拜偶像,离弃神。当你读到以色列国的历史,你不禁替他们难过,为他们着急,更替神大发义怒。我们有多少时候是以“第一身”的心情去自省“以色列”所犯的罪呢?

  犹大国就大大不同了。二十个王之中,有八个被称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其中有希西家,他不单除去邱坛,更打碎摩西所举之铜蛇。足见他不单有爱神的热心,更有正确的神学思想。试想,若今日铜蛇还在,天主教的教皇肯定将它好好保存,还可能每年“开光”一次,让信徒可以隆隆重重的列队参拜。还有“约西亚”,他的“复兴运动”,岂不是我们每年全市的培灵会所羡慕,所盼望的经历吗﹖诚然,犹大国有它黑暗的一面,但这岂不像我们的灵性生活,有起有落吗﹖当谈到犹大国的历史时,我们不禁心起共鸣。像希西家晚年的软弱实在叫我们失望,但我们又岂敢苛责他呢﹖他总比任何一个以色列王好。我们不禁自比“犹大”,而在“心理”上疏远“以色列”,因为我们虽然不好,但总胜“以色列”,但事实却是如此吗﹖

  “耶和华对我说,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诈的犹大还显为义。”(耶三:11)是的,“以色列”的背道是铁一般的事实,圣经并没有讳言。但为什么它比“犹大”还显为义呢?神借着耶利米向犹大发出责备时,是在约西亚在位时,即“以色列”亡国后大约一百年左右。“犹大”既亲眼见“以色列”被神管教,他最少可以明白到:

一.以色列所犯何罪(王下一七:7-18)

  1. 忘记主恩(出埃及之拯救)

  2. 敬拜别神(神称之为“行淫”)

  3. 随世人的风俗和条规

  4. 伪善(暗中行不正的事)

  5. 不听劝导,硬着颈项不悔改

二.神是言出必行的神,神所爱的,祂必管教。

  犹大的罪在于有前车而不作为鉴戒。神说“虽有这一切的事”,犹大仍不一心归向神,假意归向神。故此神称犹大为奸诈。

  今日的神仍是昨日的神,祂没有改变。到了时候,祂仍是向属祂的人施以管教,甚至明显的管教。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神管教祂的儿女,并非因祂残忍,而是因爱他,叫他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一二:11)。所以神向以色列说:“回来罢,我必不怒目看你们,因为我是慈爱的,我必不永远存恕…只要承认你的罪孽。”(耶三:12-13)

  在另一方面,神向一人施管教,是叫我们“看见”的人“惧怕”,生敬畏神的心(耶三:9)。所以当我们看见别人受神的管教时,不应拍手高兴。神在这末世施行公义的管教,固然叫我们得安慰,但更应使我们加倍自省,因为这“管教”是我们的“前车”,因此我们要自省有没有“一心”向主?我们的事奉是否为名,为利?我们的事业和家庭是否以基督为中心?我们更要问自己,有没有隐藏的罪,隐藏的嗜好,我们的私生活是否圣洁﹖

  犹大其实亦有“背道”的罪,但神特别着重的是它“奸诈”的罪,就是它见“以色列”受管教而不自省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