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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过于圣经所记

鲍会园

 

  在哥林多前书第四章的开始,保罗讲到他自己的事奉态度时,他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忠心是对主,别人的评论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按着主的心意去行。然后他对哥林多人说:“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林前四:6)这节圣经虽难解释,但却讲出了一个重要的基督徒生活原则。

  这句话的主要困难应该是在标点符号上面。和合本的翻译,最末一句话的中间没有标点;但按上下文的意义看,加上一个标点,意思才清楚。所以这句话应该写成“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不可过于圣经所记”是效法的内容和范围而不是效法的方式。保罗的意思是说,我们一向事奉的标准和工作的方式都是按着“圣经所记”。圣经是神的话,是神的旨意的显明,所以我们作事都是按着圣经所启示的标准,在这一件事上你们要效法我们:要简单的,完全的,按着圣经所记的去行。

  哥林多的基督徒为表现自己,为显出自己的好来,在保罗讲给他们的真理以外,又加上许多人的教训,作他们行事的标准。他们或者以为这样作可以显出他们更有智慧,更有学问,或者更合乎时代,保罗说你们错了。我们的事奉和生活都是按着圣经的启示,因此你们也要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

  哥林多人的这种态度,也是今天教会的一大试探,为了表现自己比别人更属灵,或者思想更开通,常在圣经的清楚教训以外,加上一些自己认为应当的行事标准,这是一件极不应当,也是极危险的事。最初在伊甸园里神给人的命令是“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创二:16-17)但在受试探的时候,“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创三:2-3)结果出了困难。初期教会的使徒,给外邦人教会定的规则是,他们要“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一五:20)但犹太师傅却还要他们守律法和受割礼,结果引起教会中很大的困难。歌罗西教会最初本来信了纯正的福音,但后来那些本地的教师却教导人去遵守人的理学,虚空的妄言,以及人间遗传和世上的小学,结果产生了所谓歌罗西的异端。

  当然这些传讲或遵行“过于圣经所记”的教训的人可能是出于好心,甚或他们认为这样作是应当的,但他们仍是错了。

  随着社会的演变,人的生活和思想越复杂,就越容易在“圣经所记”的标准以外加上其他的教训。因此今后教会面临的这种试探一定会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教会应当如何谨守自己呢﹖

  首先教会应当清楚知道圣经的教训,教导弟兄姊妹在圣经真理上立好根基是教会的一个重要责任。如果不知道“圣经所记”的是什么,当然无法遵行圣经所记。

  第二方面,教会应当想清楚自己基本的使命。教会的使命是传福音,关顾人属灵的生命。站在公民的立场,当然基督徒应该关心很多方面的事物,但教会的责任却应当分辨清楚。

  第三方面,教会应当认清楚自己尽忠的对象。保罗说:“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林前四:3-4)

  教会如果认清楚了自己的立场,当然效法保罗“不可过于圣经所记”就不是一件难事了。

(获准转载自基督教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