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信主就得救﹖

陈终道

 

  凡信主耶稣的都必得救,但为什么有人信主却还没有得救﹖因为有些人所谓的“信主”并非真正从心里相信,只有口头的承认。罗马书十章九至十节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但问题是我们仅可确知人口里有没有承认,却很难确知人心里是否相信。而圣经所说的口里承认与心里是否相信是分不开的。若单单在口里承认。心里却没有相信,那种承认是无效的;若单单心里相信,口里不敢承认,那相信也可能是假的。圣经所要求的承认是心口如一的承认,圣经所要求的相信,是必然表现于行为的信心。

一.举手签名与得生命

  怎样表示信主,最普通的方法是举手,签名,填一张表格,表示决志信耶稣。这可能是真心的,但也可能那次的举手签名只不过是顺从情面,无实际信仰的。

  教会增长最实际的途径是基督徒平日带领人信主,其他的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一个人信主决不是签一个名字那么简单,签名之后,还须下许多工夫。可能有人签过名就忘了,可能他留下假地址,也可能他真心相信,或还有疑问,将这类人带到神面前,可能还要付出相当多的代价。果子必须成熟才能收成,妇人怀胎必须到日子满足,才能生产,没有任何捷径。我们很希望我们的亲友信主,但不能用“催生”的方法。一个真正信主的人,一定经过知罪,认罪的经历,若我根本不是罪人,怎么需要救主﹖但圣灵能使人知罪,为罪自责,然后才会转向基督,从圣灵得新生命。

二.理智,感情,意志

  真正的信心包括理智与感情。他必须知道他所信的是谁,但并非单凭理智,因为人无法用理智去完全认识这无穷大的神,单单“神是永存的”这一点已是我们无法认识的了,就如我们能否叫一个八岁的人去了解八十岁的人呢﹖这八岁的人在世上已活了八年,那八十岁的老人在世上已活了八十年,其间所经历的,又岂是八岁的人所能了解的﹖更不必提智慧,聪明,才干了。

  我们怎能凭理智去理解神﹖祂的智慧远超过我们。真正的信心是理智的,这话仅指在某一程度上知道所信的是什么。

  另一方面是情感上的感受,有些人看似不甚明白道理,但他信得很真,有些少受教育的人,道理讲不出,只是单纯地相信,但事实上他们信得很真诚。所以信心不单是理智的,也是感情的。就像一个人掉进水里,有人把他救上来,他不知道救他的人姓甚名谁,住在那里,他只是感谢他。这是理智还是感情﹖你对他只一次相遇,但他把你救起来,你对他就有感激之情。所以有时我们带领人信主,道理讲不通他也会相信,讲通了有时倒未必相信。因为信心包括理智,也包括感情。

  信仰除了理智感情之外,还包括意志。正常的信主是有理智,有感情,又运用意志抉择的。真信仰的可贵在乎各人运用自己的意志抉择救恩。任何宗教仪式都不能代替这抉择。纵使履行了入教仪式,内心没有这种抉择,仍无实效。所以真信仰是不可能被人强迫的。

三.乃缦认罪

  乃缦是亚兰国的元帅,他得救之后对以利沙讲了一句话:“惟有一件事,愿耶和华饶恕你仆人。我主人进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事,愿耶和华饶恕我。”以利沙有没有说:“乃缦,你不应该拜偶像”﹖没有!是乃缦自己里面有了感觉,就在以利沙面前承认他所犯的罪,求神饶恕。注意:他领受了生命,里面马上有生命的感觉,在这位神面前他的良心恢复了正常功能。

  如果我们带领一个人信主,一定要清楚他里面这个感觉,死人是没有感觉的,活人却一定有感觉。如果一个人已经领受了生命,而没有一点生命的表现,甚至将认罪看作是丢脸的事,受人劝告还怀恨在心,这就证明他从未有认罪经历。我们带领人信主的时候,在知罪认罪方面没向人讲解清楚,并引导他们有认罪赦罪经历,便把他的“签名”“入会”当作得救经历,那恐怕我们发了许多天国的“假护照”给人,有一天他们到了天堂门口,主耶稣会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如果我们真正爱人的灵魂,我们要带他们到有真信心的地步,有神的生命进入他里面的地步,而这种信心不单是一种信念,是接待一位救主进入心里的经历。

四.总结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下文第十三节许多人忽略:“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接待神的结果不只是在头脑上赞成,而是领受永生神的生命。祂怎样给我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呢﹖祂借圣灵“生”了我们,我们领受永生神的生命,而成为神的儿女,是亲生子不是养子,这才是“得永生”的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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