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行淫被拿的妇人

黎业文

 

经文:约翰福音第八章一至十二节

  这段经文只出现在约翰福音。一些新出版的注释书不愿意注解这段经文是因为它没有出现在一些较早期的古卷中。但是初期教会的资料曾多次提起这记述,也符合福音书的内容,因此被教会接纳为正典,并按较晚的古卷排在第七章之后。

  耶稣曾在约翰福音第七章二十四节说:“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在这里让我们看见耶稣如何去执行这教导。这段经文让我们认识到耶稣一方面在尊重律法之下如何给那女人一个改过自新机会,另一方面如何突破当时的犹太社会中的律法主义回答众人的试探。

  经文说明耶稣“清早又回到殿里…”,相信是耶稣在受难前有一个星期留在耶路撒冷工作。他每日往返伯大尼和耶路撒冷之间,经过橄榄山(可一一:1,11,12,19,27)。这事奉就好像文士,时常到圣殿的外院去教导群众。耶稣也清早在外院教导群众,讲解关于律法的事,并且吸引了许多人来听。

  犹太人领袖见耶稣在圣殿教训时吸引许多人,故意把“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捉来要耶稣解释如何审判这犯罪的事。这事情原本应该由犹太人领袖去处理的,这时却被带到耶稣面前,为的是要试探他,目的是要看看他平时口口声声强调的慈悲要如何去实行。按照旧约律法(利二○:10;申二二:22),犯淫乱女子当被石头打死。当然,当时在罗马统治之下,这刑法也比较少执行。一般上,只打四十大板就算了。

  让我们稍为停顿一下,捉拿犯淫乱者必然是成双,奇怪为何男的没有被捉来。是否男的被逃脱了?相信是犹太人对犯淫乱女人存偏见,专对付这女人。既然这女人被带到耶稣面前,耶稣作为一位律法教师,必须要回答。这时不管耶稣如何回答似乎都会被犹太人捉住把柄:违反律法或是违反他本身所强调的慈悲教导。这都会被法利赛人和文士捉住把柄。想不到耶稣给与他们另一种的回答。

  当时耶稣蹲在“地上画字”,也两次这样做。很想知道他在地上写些什么?一般认为第一次在地上是写出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一节下至二节:“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不可随众行恶”,第二次在地上是写出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七节:“当远离虚假的事”。希伯来文字可以在地上以美丽的形状画出来欣赏。当时犹太小孩子常这样做。地上的字正好指控当时犹太人的居心。接着,耶稣开口问:“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这句话是直接指著各人良心而发,责问那些设计这事情尝试试探耶稣的犹太人。他们本身的动机已指控他们的行为,所以一个一个的被良心责备而离去。

  耶稣转身对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当然耶稣有赦罪的权柄(可二:5)。最主要还是要给这妇人特别的赦免,另一方面希望她内心感恩以后不要再犯罪,给她一个自新的机会。

  并不是说耶稣要破坏律法,律法的目的必须被遵从,但是不可被人亵渎。这里我们发现这班一向口里高举律法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却躲藏在律法背后(一方面利用律法来试探耶稣,另一方面虽为执行者,却失去慈悲之心而喜欢用律法来审判犯法的人),耶稣看出他们这种假冒为善的行为,要求他们先处理自己的虚伪才去执行审判。犹太人自知无法办到这一点而各自离去。让我们学习一个功课,去指责或是评论一件事情之前,必须先认清自己及自己的动机。自己是洁净的吗?动机是否正确呢?不然,就不要“拿石头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