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弃暗投明-我们是世上的光

希凡

 

一.在黑暗的罪中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一七:9)

  “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诗一九:12)

  人的心意,思想,感情和生来的脾气,本已非常复杂,其间互相影响,彼此牵涉,一点得意,一点骄傲,一点失意,怨恨忿怒,或一时的偏见,都会做出错误的行为,坠落入罪。人心既如此诡诈败坏,若用自己的心来察看自己,信靠自己,怎么能靠得住呢?怎么能得救呢?

  人断乎不可能借着自省,得到自知;换言之,人绝无自知之明。从属灵说,在黑暗的罪中。

  且看在黑暗中行的是什么呢?“当下希律暗暗召了博士来,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太二:7)“法利赛人私下窥听,要拿他的话柄。”(加一一:54)“保罗却说,现在要私下撵我们出去么?”(徒一六:37)“把价银私自留下几分”(徒五:2)“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约三:20)从这些经节看见在暗中行的是什么了。

二.光明胜过黑暗

  “叫我们的眼晴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二六:18)

  神的光一照,黑暗消灭,眼晴明亮,看见自己的真相,乃是如此的一个罪人,认罪悔改,弃暗投明,接受神的救恩。

  主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之光。”(约八:12)

  “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诗一一九:130)

  “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三六:9)

  “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弗五:13)

  “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我们生活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生命却是属灵的,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得着生命之光,胜过黑暗。

三.我们是世上的光

  主耶稣清楚的对我们说:“你们是世上的光”接着又说:“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天上的父。”(太五:14-16)

  我们已清楚的看见神的光已赐给了我们,我们是世上的光。照亮自己,照亮一家人,也照在人前,彰显神的荣耀。

  荣耀神的地方,就在今世。“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一六:15)。神的光照耀在这个世界中。

  弟兄姊妹们阿,我们是世上光,光明显现,黑暗消灭,没有半明不暗的灰色地带,也“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在床底下。”(路八:16)惟独坚定信心,站在神的一边,行在光明正直之中,明光照耀。

  赞美主,荣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