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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诗,赞美与敬拜

杨钟禄

 

  圣经论教会的本质及其内涵意义皆非常清楚,基本上在福音派圈子里已没什么有关教会教义之争。但是,对有形教会行事的原则与细则,作法与作风却仍可能彼此大相迳庭。世上本就充满主观与相对的事理,教会也不例外;只要不违背基本信仰,大家存异求同,彼此包容也就是了。然而,当某种作法,酿成风气,形成趋势时,就应当被提出来检讨,以正视听,免得信徒道听途说,反来批评教会的不是!近年来,教会崇拜的赞美敬拜方式,正是常引人争论的一例。

一.诗歌的种类与唱法

  唱诗是崇拜方式之一,是圣经的教导,也是人本性的要求。但唱诗不一定就是赞美敬拜,乃取决于诗歌的性质与内容。有些是对神唱的敬拜,赞美与祈祷的诗歌,如你信实何广大你真伟大;有些是对自己唱的,如我要真诚我平时当靠救主;有些是对人唱的,而对人唱的诗歌又可分为两种:信徒之间彼此激励,支持,安慰的诗歌,如信徒齐来颂主忧苦弟兄容我劝你,以及对未信者劝化,警诫,呼召的布道性质诗歌,如让耶稣进入你心朋友为何还等待。因此在崇拜中须谨慎选择商适当的诗歌。领唱的人须按诗歌的内容与性质领;唱的人也当以正确的心态与声调来唱。敬拜的诗歌应以庄严的态度与声调来唱,祈祷式的诗歌应以虔诚信心的心态唱,布道诗歌应以恳切而坚定的声调表达出来,让未信者能感到基督徒对他们灵魂得救的深切关怀。

二.诗歌敬拜的地位

  信徒以诗歌赞美神作为敬拜的开始是合乎圣经的,如诗篇第一百篇四节“当称谢进入祂的门;当赞美进入祂的院。当感谢祂,称颂祂的名!”让我们看见人上圣殿朝见神时,未入殿前便满心称谢,满口赞美,以充满感赞之心跨入神殿的门槛,预备敬拜。入殿后便与祭司启应敬拜神,宣告:

  “因为耶和华本为善。祂的慈爱存到永远;祂的信实直到万代。”(诗100:5)

  歌颂赞美可说是人朝见神的序曲。然而,序曲非主调,不可喧宾夺主。在一个六十至九十分钟左右的崇拜会中,以半小时或更长的时间唱短诗是否合宜呢?主耶稣带领门徒那三年半的时间里,除了最后的晚餐后与门徒唱了“一首诗”(原文为单数)(太26:30;可14:26)以外,在福音书中未见有其他主耶稣教导或带领门徒唱诗赞美作为敬拜的记载。另一方面,更明显可见的是主耶稣用许多宝贵的时间(quality time) 向门徒讲道,解经以及教训或示范门徒更多祷告的功课!保罗在聚会时间里也是以讲道教导为主(徒20:7-11)。

  使徒行传与新约书信里虽也有题到信徒在家里赞美神(徒2:47);保罗劝勉信徒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弗5:19;西3:16);启示录也题到天上的敬拜歌颂(严格来说,天上的敬拜不能作为仍在地上争战的教会的范例)。但在整部新约的教训,重点更多放在布道宣教,建立教会,真理的教导与传递等重大事工上,唱诗赞美敬拜显然并不是特别被强调的,新约中论宣教,讲道,祷告及相爱生活的教训就远比论唱诗多。但反观今日有不少教会却以唱诗作为崇拜会的主要部分,对讲道反觉有点不耐烦,真个本末倒置!

三.赞美的方式

  赞美的方式没有绝对。主耶稣已给我们敬拜的两个大原则:以心灵和按真理(和合本译为“诚实”,敬拜(约4:24)。表达方式可以非常灵活,但必须自然与真诚。各文化族群皆可按本身的文化处境自由的表达,例如非洲与南美洲的许多族群习惯以强烈节奏的音乐来表达心中的热情,这几乎是他们的天性!教会无须坚持要求他们只能唱十七世纪欧洲大陆式的舒缓慢拍圣曲!那简直会要他们的命!但另一方面,教会若一味以盲从美式崇拜为荣的话,那就是本身对崇拜无知的一个公开宣告。

  论到在会众唱诗赞美敬拜时,教会安排少年男女在台前跳铃鼓舞,笔者认为是不恰当的!因为那将误导会众将原应注目耶稣的眼晴转移到眼前的“轻歌慢舞”或“劲歌劲舞”的舞台表演上!教会既然安排如此节目,会众当然要留意观赏;舞得越妙,则吸引力越强;结果原应虔心敬拜的崇拜就变成观赏歌舞表演了!

  至于以举手,拍手或身体动作加强表达,则并无不可,但必须与诗歌内容相符,例如愿那复兴我的灵火这首诗,其曲调轻快,节拍属跳跃式,有些领唱者便要求会众拍手而唱;但这首诗的内容乃属反省与认罪,因此不宜拍手欢悦的唱。以身体语言来向神表达是合宜的,但必须确知自己所要表达的是什么含义才行,而非一味模仿造作。

四.坐立问题

  许多领唱者不分青红皂白,一声令下全体会众便得开始罚站,直到唱完所有诗歌为止!结果年长体弱者就要受罪了;久站乏力,苦不堪言,坐下又恐失礼,更恐被挂上不虔不敬的罪名,只好咬紧牙关,硬撑到底;直到领唱者兴尽,第二道令下后方可坐下!其实并无此必要。

  唱诗歌不一定都必须要站着唱的,应以诗歌性质而定,有适宜站着唱的,也有适宜坐着唱的。应站着唱的诗歌若坐着唱会令人“坐得不安”,例如唱圣哉!圣哉!圣哉!若仍靠着椅背“优哉,优哉,优哉”的坐着唱,必令虔心敬拜者深感不对劲,如坐针毡!另一方面,适宜坐着唱的诗歌却全体肃立来唱则令人“立得不安”!例如野地的花在花园里以及许多较轻松的短歌,大可不必如唱国歌对着国旗那般肃立而唱!为免让全体会众感到坐立不安,领唱者应学习唱诗时也“立有时,坐有时”,领唱者在选诗及安排唱诗先后次序时便应当考虑到这点。

五.内容与曲调

  圣诗迥异于世俗歌曲主要便是在于作者心存虔意而作,唱者心存虔意而唱。在歌词或曲调上固然可以有较轻松的表达,但其信息必须合乎圣经真理,其心态必须有敬虔的实意。若按次序言,必先有歌词才能按其内容谱曲,不应本末倒置。例如有人以流行歌曲的调换上属灵歌词作圣诗来唱,在大多数情况下那是不宜的。

  另一方面,赞美神也当求深度。

  西方人士认为夫妻每天都要彼此说一声“蜜糖,我爱你”,但那不是圣经的教导。主耶稣爱属祂的人,愿为他们而死,当祂准备为他们钉十字架之前,对他们说:“我去为你们预备地方,预备好了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约14:2-3)这些话中虽无一个爱字,但内中所包含的爱,其深度是我们无法完全测透的!

  保罗教导教会“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用心灵歌唱我们都明白,用悟性歌唱显然是指唱者必须明白所唱的内涵,借唱诗表达心中的意愿(古人云:“诗言志”)。

  综观今日许多流行的短诗,往往不讲究内容,只求韵律上口,可以反复吟唱便算是好歌!许多现代短诗的内容皆十分肤浅,甚至错误!例如:“Jesus we enthrone you”(我们使耶稣登上宝座,立祂为王?),“Heavenly Father I appreciate you”(天父我“欣赏”你?appreciate虽可译为“感激”,但对神仍不宜用此字)“I keep falling in love with Him”(“fall in love”谨适宜用在男女情爱,绝不宜用以描述对神的圣爱),此外还有如“Dancing with Jesus”(与耶稣共舞?)等令敬虔信徒感到“难以启口”的鄙词劣句;但喜欢唱的人大多不计较,仍高吟直上九宵!重复多唱,越唱便越觉合理,越起劲,久之便流行起来!

  许多短诗往往只一味单调的重复一两句话,有点类似心智仍幼稚的儿童因无法完整表达而只能以重复的话或声音发出意愿信号。笔者并非反对短歌,但要强调的是必要有清楚完整的内容;例如宋尚节爱使用的奋兴短歌,歌虽短但却有清楚完整的内容与属灵的教训。

  教会有责任引导信徒在属灵敬拜上不断提升,进深才对,而不是开倒车!

蒙允转载自大使命双月刊 02年4月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