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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与夏娃

 

  中国历史分两大时期,即神话时期和信史时期。这两大时期的分界人物是神农氏。换句话说,神农氏以后,中国的历史记载是可信的;神农氏以前,中国的历史记载是属于神话,不能完全相信,虽然我们不能完全相信神话,但是神话有神话的价值,因为可以帮助我们去寻找一些已经失落的史前资料。
  从神农氏往上数,就是女娲和伏羲氏。中国人对女娲和伏羲氏有两个传说。第一,有人传说他们是兄妹。第二,有人传说他们是夫妻。其实,这两个传说都有道理。圣经告诉我们,人类原出于一本。不管是红黄黑白种,都是亚当和夏娃的后裔。人类既是亚当和夏娃的后裔,最接近亚当和夏娃的祖先,必然是兄妹通婚。

  传说女娲和伏羲氏是兄妹,有下面的说法:
  伏羲氏是女娲的同胞哥哥。当伏羲氏做了族长,建都于宛丘之后,就回家送母亲和妹妹到陈都定居。在路途中,女娲看见许多男女做爱,不知羞耻。于是她建议哥哥,立人伦,定嫁娶,不容近亲结婚。伏羲氏十分喜欢妹妹的建议,于是称赞女娲为神谋。中国自古就有女娲立婚姻的传说,我们中国人最爱封伟人为神:所以后来就索性将女娲封为“媒神”。

  传说女娲和伏羲氏是夫妻,则有下面的说法:
  女娲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始祖。她用泥土创造了人类,后来嫁给伏羲氏。所以他们两夫妇就成为中华民族的“父神”和“母神”。这个传说在民间留下了数百幅图画。最著名的一幅是:女娲和伏羲氏有人首和人身,但由腿部开始就变成蛇尾。他们两人的尾部搂缠在一起。女娲拿着圆规,伏羲氏拿着距尺,并有一个童子站在他们中间。

  从这两个传说看来,女娲是众生之母,指导她的后代按人伦结婚。她有丈夫,就是伏羲氏。两人相爱,而且有后代。人身蛇尾,可能说明他们开始结合之时,十分美好,可惜后来却变成像蛇一般的丑陋。而女娲的原名,可能只有一个字,就是“娲”。因为她是女的,所以叫做女娲。“娲”的发音很像“娃”。
  原来印度人传说,在史前女人叫做“娃”。中东人也传说,在史前女人叫做“娃”。人类文化发源地有四个,除了埃及以外,其余三个都传说史前女人叫做“娃”。“娃”又与赞叹语“哇”同音。当男人看见一个美丽的女人,因惊叹而张口说话的时候,就很自然的会说出一个“哇”字来。当神造了夏娃,将她带到亚当面前的时候,虽然圣经没有记载亚当因惊叹而说出一个“哇”字来,却记载了亚当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赞美他妻子的话:“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二:23)这句话,也代表了他内心要说的“哇”字。所以亚当后来他妻子取名叫夏娃(创三:20)。 
  夏娃的意思就是众生之母。全人类都是亚当和夏娃的子孙。可惜始祖犯罪,与神隔绝,以至全人类都陷在罪恶之中,“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一:21)从此,人就开始拜被造之物,拜伟人,拜自己,拜鬼魔,又创造了许多神话故事,尤以中国和希腊两个超级文化古国为甚。中国人最喜欢将人物神化,和将传说增加色彩。女娲的故事,就是其中之一。然而,从这个虚构的神话里面,还可以看见两件事。第一,我们中华民族相信人是被造的。第二,我们中华民族相信万族出于一本。
  圣经告诉我们,人是被造的,但不是被一个“神仙”所造,而是被创造宇宙万物的独一真神,按照祂的样式而造。大使徒保罗在希腊的雅典,曾经对许多学者证明:

祂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本有古卷是血脉〕,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祂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祂所生的。”我们既是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一七:26-30)

  对学者证道,不用长篇大论,因为他们什么都懂。只要鼓励他们去“寻求”,若用今天的话,就叫作“做研究”。真神欢迎人去研究祂,寻求祂。因为祂知道,人若虚心寻求祂,就必寻见(太七:7)。真神实在离我们不远。愿君早日寻求祂,接受祂为全人类所预备的救恩,就是因信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而称义(得救)。“悔改”就是回转归向祂。(刘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