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地狱:地狱是怎样的?

 

  新约圣经看地狱(火与"Gehenna",焚化场;太五:22,一八:9)为最后审判中被判永刑之人的住处(太二五:41-46;启二○:11-15),又把它形容为黑暗(犹:7,13),“哀哭切齿”(太八:12,一三:42,50,二二:13,二四:51,二五:30),毁灭(帖前五:3;帖后一:6-10;彼后三:7)和痛苦(路一六:23;启二○:10)的地方。新约圣经教导关于地狱的事,是要让我们震惊,而吓得张口结舌,并要使我们确信,有神同在的永生好得连做梦也想不到,而永刑则糟得难以想像。
  圣经教导了几件关于地狱的具体事实。第一,地狱是人在有知觉的情况下无止境地受惩罚(犹:13;启二○:10)。说人最终从地狱(或炼狱)里获释,或不敬虔的恶人会在某阶段被完全歼灭,是没有圣经根据的。
  第二,地狱并不是经历不到神的同在,而是经历到祂的不悦与烈怒的同在。地狱经历的本质,就是经历神为“烈火”的怒气(来一二:29),经历祂公义的谴责,以及经历丧失一切珍贵,令人欢喜,有真实价值的东西(罗二:8-9,12)。
  第三,每一个在地狱的人被判刑这样的命运,都是由于他们自己的选择。审判临到不信的人身上,因为他们拒绝承认神是他们的主,抗拒神的公义而偏爱罪恶,以及(如果曾经接触过福音的话)拒绝耶稣而不就近祂(约三:18-21;罗一:18,24,26,28,32,二:8;帖后二:9-12)。这样,地狱就证实了人类作出选择的真正意义。所有人都得到他们实际上所选择的:永远与神一起,敬拜祂;或者,永远在祂烈怒的谴责之下,崇拜他们自己。
  圣经教导地狱的事,是要唤醒所有人怀着感恩的心领受基督的恩典,就是这恩典把他们从永刑中拯救出来(太五:29-30,一三:49-50)。神怜悯我们,预先给我们警告,把地狱的真相告诉我们,我们就可以转向基督,在祂里面寻得救恩。

 

金灯台活页刊第一四三期 09.9
选载自研读版圣经新译本。香港:环球圣经公会,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