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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者

 

  少女有自己的梦。美丽的少女,有美丽的梦。虽然不是所有的梦都得到实现。
  梦得不到实现,是不满足。梦实现了,也不是满足;至少是不长久满足。这是矛盾的现实。
  娜玛珍(Norma Jeane Mortenson, 1926-1962)生在洛杉矶,长大在孤儿院,她从小跟贫穷结交,却出落得一名美丽的金发少女。
  她孤独的走上追寻的道路。首先是基本的需要,脱离缠绕着她的缺乏,不再尝饥饿的滋味。这欲求不比她的胃大多少,衣服只需要够遮盖她继续长大的胴体,并不难得到满足。但她心灵的需要,却远远大过这些,驱使她不断的追寻。
  经济恐慌的记忆,物资缺乏的阴影,一直挥之不去。因此她追寻金钱,用一切的方法追寻金钱;当然包括牺牲原则的方法。她进入了电影圈,用青春换取了金钱。简单的方法是,穿最少的衣裳,有最多的收入;暴露肉体,是显露之路。据说,制作幻梦的电影公司,只要拿到手她签名的合同,就可以得到所需要任何数额的银行贷款。她有了今生用不完的金钱;但金钱并不能使心灵满足。
  她也追寻着名声。“玛丽莲梦露”这个名字,成了性感的代表。她是电影界最显赫的超级巨星,名声如果可以度量的话,可算是到了最高峰。但并没有给她所期望的满足。
  心灵在喊着不满足,特别是静夜的时候。她当那是肉欲的需要。枕畔不同的伴侣,像更换新衣一样的随便。但不能够变换的,是相同的空虚。无论走到哪里,空虚如同影子随着她,没有办法可以丢开。空虚是没有形体的,却黏附着挥之不去。脱卸了衣妆,仍然在那里。
  还要追寻什么呢?
  真正问题:得到所要的一切,却难填满内心深处的空虚!
  据说,她进过教堂;却在听到读圣经的时候,掩着脸哭泣离去。也有人说,葛培理牧师打过电话要跟她谈话,她却推辞了;推辞了福音筵席的邀请,去赴死亡的约会。
  然后,1962年八月五日。以三十六岁的盛年,她从日正天中,进入永远的黑夜,因服了过量的安眠药而凋谢了。

  一千九百多年前,在巴勒斯坦的撒玛利亚地区,有一位“叙加之花”。这位勇敢活跃的新女性,过的是反道德传统的生活。
  她内心深处,有一个空虚的地方,是缺少了神。她追寻,不住的追寻,想要得到满足。
  她得着了基本的需要,衣食无缺,却仍然不满足。
  她追逐金钱,得着了金钱,却没有带来所期望的满足。
  她追逐名声,得到了人的注意,不论是好是坏,是芳名远播,或是臭名远闻,附近的村镇,人人都知道她的名字。
  她追逐肉欲,也得着了。因她的美貌,人民几乎容让她超越道德规范,改变了准衡,甘愿忘记她的缺失;虽然没有成为什么明星,但在她换替了五个丈夫之后,仍然不乏人问津!(她的故事记载在圣经约翰福音第四章)
  但她追寻,以为是得着了,却仍然空虚。她喝尽了各样的欢乐之杯,依旧是口渴,口渴。没有一次的欢乐,可以长过一分钟。她感觉缺少些什么,她追寻,却不知道所要的是什么。
  直到有一天,她睡到近午才起身,到井上去打水。就在那里,遇见了一位疲乏的旅人,向她说:

“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第四章13-14节)

  她接受主进入她的生命里,心灵的空虚得到了满足,她不再干渴。罪恶洗净了,活水满溢着,开始新的生活。从这一刻开始,声名狼藉的罪人成为圣徒。
  追寻者得着了她所缺乏的。她里面有了光明的种子,越照越亮。(于中旻)

 

金灯台活页刊第一六五期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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