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耶稣立约之血使罪得赦

陈梓宜

  

经文: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6至28节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去吃吧,这是我的身体。”耶稣又拿起杯来,感恩后递给他们,说:“你们大家都喝这杯吧,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许多人而流,使罪得赦免。(太26:26-28;《环球圣经译本》)

  耶稣与门徒吃最后晚餐时论到那饼和那杯是祂的身体和祂的血;这番话语见于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哥林多前书。马太与马可的叙述极其接近(太26:26-28;可14:22-24),路加则较为贴近保罗的版本(路22:19-20;林前11:23-25)。在这四位作者之中,唯独马太记载耶稣提及祂流出立约之血“使罪得赦”(太26:28)。

  “使罪得赦”是马太记述耶稣人生使命的一个重点。在耶稣出生的叙事中,马太记述天使吩咐约瑟要给孩子起名为耶稣:“因为祂要把祂的子民从他们的罪中拯救出来”(太1:21,另译)。而在耶稣受难的叙事中,马太记述耶稣立约之血“使罪得赦”(太26:28)。可见马太在耶稣生平故事的起始和结束,特意以赦罪作为首尾呼应的主题之一(另一个首尾呼应的主题是神与我们同在;太1:23,28:20)。在马太福音里,赦罪在耶稣的工作和教导中是个重要主题(太1:21,6:12、14-15,9:1-13,18:21-35,26:26-28);这主题最后出现于耶稣生平故事的高潮:耶稣为许多人流血舍命,使罪得赦(太26:28)。

  耶稣告诉门徒,祂所流出的是“立约之血”(希腊文为τὸ αἷμα τῆς διαθήκης;太26:28;可14:24)。“立约之血”使人想到神不但是与人立约的神,也是信实守约的神。马太福音第一句就指出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后裔”(太1:1),蕴含一个重要意义:耶稣基督就是那位要使万国得福的亚伯拉罕后裔(参创22:18;加3:16),也是那位在大卫王座上永远作王的大卫后裔(参撒下7:12-13;诗89:3-4;路1:31-33)。也就是说,神记念祂与人所立的约;祂向亚伯拉罕和大卫所作的应许,在耶稣基督身上得以完全成就,彰显了祂的信实。

  “立约之血”更令人想起耶和华与以色列人在西乃立约的情景。当时,摩西把约书读给众民听,他们回应要遵行和听从耶和华所吩咐的一切话语。然后,摩西把祭牲的血洒在他们身上,说:“这是立约之血;这约是耶和华按照这一切话语与你们立的”(出24:8,另译。这节经文中“立约之血”在《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就是τὸ αἷμα τῆς διαθήκης)。“立约之血”提醒以色列人,他们如何蒙神所爱,蒙神拯救,得与神立约成为神的子民,得着迦南地为国土。可惜,以色列人犯罪背约,敬拜别神,终致亡国被掳,散居异域。在犹大亡国七十年之后,以色列人得以归回犹太地重建圣殿;神以“立约之血”提醒以色列人祂是信实的:因着立约之血,神把那些因被掳而囚禁的人释放归回,并且把希望赐与祂的子民,应许将来必定拯救他们(亚9:11-17)。神是信实守约的;祂记念祂与以色列人之间的约。虽然以色列人背约终致被掳,但当他们愿意回转时,神也按照祂律法上的应许,使他们重返应许地(申30:1-6)。不但如此,神应许祂的子民,在末后的日子,要与他们订立永约,赦免他们的罪孽。以赛亚书、耶利米书和以西结书,均有相关的预言:

我必与你们立永约…。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神,因为神必广行赦免。(赛55:3、7)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31:33-34)

[他们]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并一切的罪过玷污自己。我却要救他们出离一切的住处,就是他们犯罪的地方;我要洁净他们。如此,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直到永远。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永约…(结37:23-26)

  在耶利米书中,这永约称为“新的约”(耶31:31-34;第31节“新的约”在《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是καινὴ διαθήκη);希伯来书就是按照耶利米书这段经文,论到耶稣用祂的血立下新的约,洁除人民的罪(参:来8—10章)。保罗和路加记述耶稣在最后晚餐时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καινὴ διαθήκη)”(路22:20;林前11:25);马太则未有写下“新的”(καινή)这字,而是把“使罪得赦”记录下来:“这是我立约之血,为许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另译)。在这句话中,“约”与“使罪得赦”连在一起,就显明了耶稣流血所立之约,不仅单单指向耶利米书预言之“新的约”,同时指向以赛亚书和以西结书预言之“永约”;因为三卷先知书记述有关这约的预言时,均提及神要赦免或洁除子民之罪。耶稣流血舍命,应验了众先知的预言:神与祂的子民立下永约,赐下赦罪之恩。

  耶稣立约之血使罪得赦,告诉我们:我们罪得赦免,完全是因为神的慈爱和信实。神主动向人施恩,与人立约,使人成为祂的子民。虽然子民背约犯罪,但神以恩慈怜悯待他们,应许订立永约,使罪得赦;这应许因着耶稣基督流出立约之血已经成就了。神既是信实的,祂必会按照祂的应许,使凡信靠耶稣基督的人得蒙赦罪(约3:18;徒26:18)。神以慈爱和信实待我们,但愿我们也全心全意爱祂事奉祂,作祂忠心的子民。

 

金灯台活页刊第200期 2019.3
作者陈梓宜传道为金灯台出版社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