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统一教传另一个耶稣﹖

区应毓

 

导言

  宣称自己为“宇宙之父”的文鲜明,并应许他就是末后“再临之主”,要将耶稣基督尚未完成的救恩,完整地实践应验出来。究竟此风行世界各地的南韩新兴教派──统一教,文鲜明所传的,是否就是保罗所说的“另传一个耶稣”,或者“另受一个灵”,或者“另得一个福音”呢﹖(林后一一:4)

  文鲜明以反共自由民主斗士的姿态出现,成立了“统一全球基督教之圣灵协会”(一九五四年创会),撰写了神圣天书,以“仁爱,赦免,团结”为口号。他曾支持美国水门丑闻案中的总统尼克逊;又以宣教热忱的态度往欧洲,非洲及亚洲迈进。

  究竟统一教所传的是否另一个耶稣呢﹖本文承接上文(编按:统一教是基督教吗﹖1993年1月号第四十三期活页刊),继续去探讨并批判文鲜明的基督论与救恩论。

信仰批判

一.罪与失落论

  1. 统一教的罪观

  文氏以自然界之生命生长力来形容人的成长,动植物的成长都循着三个必经之步骤:形成,生长,完满,而人的肉身及属灵成长亦是依循此理。但在这个成长过程中,罪介入了,以致人未能完整地成长至完美,将神理想的创世计划破坏了。统一教神学家甘氏进一步阐释:“神创世的心意及目的遂未能实现,因为人未能完全地回应神的爱…故此,对神来说,人并未曾生养众多;结果神与人的喜乐都不能够成全。”(注一)这个堕落是包括属灵与属物两方面:就属灵方面来看,夏娃被露斯法(LUCIFER)所诱惑,与他行淫,遂导致属灵的堕落。露斯法是由神创造作为仆人的天使,但他嫉妒亚当与夏娃能承受神的爱,成为子女的身分,故心生恶念,遂引致自己及人类堕落。当夏娃与露斯法行淫后,属灵眼目遂开窍,明白神创世的计划,知道她的配偶并非露斯法,而是亚当;故此,她与亚当交合以谋挽回她所失去的地位。因着亚当属灵上的无知与夏娃交合了,遂形成了人类属体的失落。

  文氏称亚当与夏娃之交合本来是在神创世的计划中,“四位本原”的定律就是包括了生养子女,不过目前亚当的堕落乃是因为他尚未成熟至完满的阶段,他尚未达至“生养众多”,与神和好之境界,而交合生子;故此这个早熟的结合破坏了神的计划(注二)。自人类犯罪堕落后,神则开始了祂的救赎计划,以挽回失落了的人类。

  2. 圣经的罪恶论

  统一教的罪论乃是成长过程中的失落,以致引进未成熟的阶段,则人在成长中堕落了。夏娃于未“完满”前受撒但诱惑行淫,导致属灵上之失落;而亚当亦于未成熟前与夏娃交合,导致属体上之失落。这种解释乃是圣经启示以外的旁门,夏娃受撒但诱惑去违背神的命令,而不是与它行淫。圣经用不同的字来形容罪,例如:过犯(箴二八:24,弗二:1,5),亏欠失败(罗三:23),罪孽(诗七八:37-38,罗二:17-29),不义(林后七:2),以上的概念都是与神的命令及神性有关的,跟统一教所言之失落实有天渊之别(注三)。再者,圣经所指之失落,乃是指全人的失落,就是人从崇高的地位上堕下;人的灵魂,身子都受罪所败坏,属灵及属体的失落都是因始祖的背逆而来。

二.救恩论与基督论

  1. 统一教的救恩论

  文氏宣称历世历代以来,神在不同的时代中差遣了不同的人物,以挽回拯救人类,例如亚伯,挪亚,亚伯拉罕等,都因他们个人的失败,未能完成救恩。后来,神差派了耶稣基督,盼望借此可以救赎世人。故此神在以色列中预备了先知们,预告耶稣的来临;在外邦中预备了穆罕默德,孔夫子,苏格拉底等人,开垦了亚洲及希腊人的心田,以迎接弥赛亚的来临(神圣天书423页)。耶稣来是要在地上建立天国,其方法乃是成为末后的亚当,在亚当的失败上得胜;统一教神学家甘氏简单地阐明道:“(耶稣是会)结婚,生子女,形成真正神的家庭之核心。从此弥赛亚将会成为末后的亚当,他的妻子将成为复得之夏娃,他们两人将会复兴全世界,与他们合作的人将会努力地建立第二个伊甸园。”(注四)

  可惜,好景不常,施洗约翰误解耶稣,不肯承认耶稣对他之宣称为以利亚,故引导了犹太人否认耶稣。当耶稣发现犹太人不接受他时,遂改变他的计划,文氏断言耶稣从此“决定走上十字架,成就了完成人类属灵救恩的赎价之条件”(神圣天书151页)。因为耶稣之死,他未能完成属体的救恩。文氏力言:“(耶稣)之身体被撒但所侵犯而被杀…如此,虔敬的信仰者却不能因耶稣之被钉在十字架而完成其属体之救赎。”(神圣天书147-148页)

  既然人类的堕落是包括了属灵与属体两方面,而耶稣基督只完全了属灵方面的救恩而已,那么将来必须有另一位弥赛亚降临来完全这属体的完备救恩。属体的救恩若未完成,人类从亚当所承受的原罪则尚未解决;信奉耶稣基督的基督徒与承受割礼的犹太人,基本上没有分别,仍是存活在有罪的身躯内。故此,于末后的世代必须有一位“再临的主”(LORD OF SECOND ADVENT)降生世上,以完成人类属体的救恩(神圣天书368-369页)。至于这位再临的主会在何时何处出生呢﹖文氏断言人类历史可划分为四大阶段:亚当,亚伯拉罕,耶稣基督,再临之主;每一阶段均为二千年(神圣天书499页)。故此,目前乃是接近最后的一个阶段,再临的主必将快来。文氏进一步以启示录第七章二至四节所言及另一位从日出之地之天使,来引伸指出再临之主乃是从日出之地而来,即东方的国土:日本,中国,韩国。日本虽有红日为徽号,但是以禅宗立国,故不能成为再临之主的出生地。至于中国则是受共产党的统治,也未能成为合选地。最后剩余的东方国土乃是韩国,再临之主必会从韩国而来(神圣天书520页)。文鲜明虽未公开承认他本身为这位再临之主,那个指标却明显地是指着文鲜明;而1984年间,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所举行的宗教会议上,便公开以旗号宣称:“文氏为弥赛亚,再临之主”。

  这位再临之主并非以代赎来完成救恩,甘氏直言此基督教代赎的观念实乃源于保罗,奥古斯丁,马丁路德,祈克果等人之罪孽感,他们将此矛盾扩充至普世的救恩(注五)。文氏以补偿(INDEMNITY)为据来解释救恩,则人须主动补偿他的亏欠;甘氏进一步阐释说:“(人必须)重新地赚回他与神和好的权利,他须挽回他原先的地位”(注六)。故此,人需要付出他亏欠神的债项,包括公祷,私祷,禁食,募捐,招募新丁,并向再临之主的敬服。人所能付出的一切,只是极少数而矣,约百分之五吧!但神是慈爱的,他会补足尚欠之百分之九十五,来完成此救恩。

  属体救恩之完成乃是建筑在前文所言之“四位本原”的理论上,即是亚当与夏娃失败了,但末后的再临之主,亦是宇宙完全之父,他会与一位完全之母结合生子,遂开始了一个新的纪元。此宇宙之父母皆无罪性,而所结合之家庭亦成为无罪之弥赛亚家庭,它是于1967年12月31日成立的(注七)。宇宙之父母(文鲜明与其妻)遂生众子女(统一教徒),且是无罪性的,因为文氏经已赦免了他们的罪(注八)。此乃重生真义,须借对文氏之绝对信服,委身及结婚。结婚乃是得救必须的条件,且要按照规矩;即入教后约三年,等到一个信徒达到相当的成熟,文氏则会指派与认可一对配偶,汇合众百对信徒,集体成婚。先经洒血洁净礼,此血乃文氏在韩国被囚时所流之血,用酒调稀,由文氏象征式地洒在众新人头上;礼成后,新人务要禁戒性交四十天,始可交合生子,如此才完成属体之救恩。

  2. 统一教的基督论

  从上文之讨论,可略窥文氏对耶稣基督的观点为何,目前进一步去探索其对基督的教义为何。神圣天书内有几章论及基督论:首部第四章之“弥赛亚的来临”,首部第七章之“基督论”,二部第二章之“神旨复兴中之摩西与耶稣”,二部第六章之“再来”。其次重要原始资料乃是统一教所采用之一百二十天训练手册内,苏道(SUDO)所撰写的“基督论”。

  文氏及他的门生都一致地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他说:“(耶稣)绝不可能是神的本身”(神圣天书211页),但是他又直言说:“(耶稣)是道成肉身之道,来宣告生命之道”(116页),耶稣与圣灵圣父形成了“属灵的三位一体”(217页),并说耶稣来为要完成神性之三号,故此他活了三十年之私人生活,又三年之公开生活,三次被试探,拥有三位密切的门徒,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等(53页)。不过,文氏所言之耶稣只是“一位与神和好合一的完全人”(209页),或“一位完成了创世目的的人而已”(211页),他是有神的形象故称为“第二位神”(211页);但因他“被撒但所试探,最后被罪恶的势力所钉死了…由此可见,耶稣并非神的本身”(212页)。

  文氏称耶稣为一位失败的弥赛亚──文氏宣称:“耶稣以完整之属灵及属体之人格来…他是我们之救主。他来到世上为要竭力使失落的人与他合一”(60页),再者,“耶稣来到地上为要拯救罪人”(63页);但是“因为犹太人的无知与背叛,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196页),他本可以完成属灵与属体的救恩(147页),但因为途中变节的缘故,他失败了(196页)。故此,“属体之救恩尚未成功,耶稣已死了,即应许将来必有一位主要再来成就此完整之救恩”(51页)。此再临的主必像耶稣,以属灵与属体之完全人格而来(51页),来成就神的国。

  3. 圣经的救恩论与基督论

  统一教将耶稣基督贬低与一些古代圣人同等,否认祂的神性,宣称祂是一位失败者,只能悲惨地死在十字架,成就的只有属灵的救恩。但是圣经的耶稣基督乃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道成肉身,来到世上(约一:1,2,14);祂以神的名字自称为自有永有(I AM,约八:58;出三:14),祂宣称与父本体上原为一(约一○:30),祂指明自己是弥赛亚,神的儿子(可一四:61-62),祂接受门徒的敬拜(约二○:28),祂有权柄赦罪(可二:5),祂能审判世人(约五:25,29 注九)。祂并非一位可怜的失败者,乃是一位荣耀的救主;祂的死是为着代赎世人的罪,“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世人的罪都被耶稣的宝血所买赎出来,祂的义也可以称在信主的人身上,使他们能与神和好(林后五:19;弗二:11-16)。

  再者,耶稣经已复活,胜过了死亡的权势(林前一五:55-57);并应许祂会再来,成就灵魂,身子的救赎(帖前五:23),赐给信徒一个复活,荣耀的身体,来承受神的国(林前一五:50-54)。但圣经却没有应许另外一位再临的主来成就属体的救恩,更没有说此位再临的主乃是出于南韩。文氏曲解启示录第七章,硬指那位从日出之地来的天使就是再来之主;经文之上下文都是指着大灾难中期,神会保守十四万四千的信主之以色列人,到处为主作见证。而这位天使的任务乃是保护这些人,加印记在他们额上,文脉上下并没有指出此乃什么再临的主,要完全属体的救恩。

  最后,文氏所指之补偿性救恩(神圣天书 222-227页),实在与天主教以前所倡导之赎罪券相同,以一些人为的功德来引发或赚取神的怜悯。但是圣经明显地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结语

  保罗明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当被咒诅。”(加一:6- 8)文鲜明所创的统一教,很明显地传出另一个耶稣,另受一个灵(邪灵),另得一个福音,与圣经所启示,使徒们所传讲的不同。保罗说:“是当被咒诅的”。主耶稣又曾指出“他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太二三:15)。虽然,主耶稣是向当时的法利赛人而论,但是此话却应验在这些传异端邪说的人身上了。

注释

一.甘爱容,统一教神学与基督教思想(1976),第20-21页。
二.神圣天书第66-76页。
三.有关圣经对罪的各种观念,可参考:Smith, C.R.The Bible Doctrine of sin, London : Epwoth, 1953
四.甘氏,同上第93页。

五.同上,第145页。

六.同上,第164页。

七.统一教训练中心所用的手册, Ken Sudo 120─Day Training Manuel第236页。

八.同上,Ken Sudo 所作之“罪与救恩”,第41-42页。

九.有关耶稣基督的神性之著作,可参考:Geister, Norman. Christian ApologeticsBaker House, 1976,P.33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