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读经讲义



陆 责备他们不该向外人求审(6:1-11)

读经提示

  1. 本章第1节“不义的人”是指谁?
  2. 教会向教外人求审,跟教会将来要审判天使,有什么不相称之处?
  3. 保罗质问哥林多人为什么不情愿吃亏,是要教导信徒作一个盲目吃亏的人吗?
  4. 怎样情形下“情愿吃亏”才有属灵的价值?
  5. 这些原则怎样应用在我们日常生活上?
  6. 第9节“不能承受神的国”的是什么人?是不信者?信徒?假信徒?怎样知道?

第六章

1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2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3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4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么?5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么?6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8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鮇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在这一段经文里面,保罗用三个问题责备哥林多人,指明他们不该彼此告状,而且告在外人面前。

一.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6:1-6)

1. 使教会失去福音的见证(6:1)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6:1)

  哥林多人竟敢在外人面前求审,保罗感到十分惊奇。教会是一个爱的团体,应该彼此相爱、和睦同居。可是他们不但没有彼此相爱,反而彼此相争,而且在不信的人面前相争,求他们的判断。这样岂不是叫主的名明明受羞辱么!他们怎么敢不顾神的荣耀,在不信的人面前求审呢?这件事实在叫使徒感到非常痛心。他们难道不知道这样做是羞辱主的名字么?诚然,哥林多人不是全然不知道,但因他们各人只顾自己的利益、不肯相让,终于闹到要在教外的法庭上求审。

  “不义的人”就是指不信主的人。这不是说,使徒认为所有的法官都是不义的,而是说世上不信的人基本上都是还没有被神称义的,是属于这不义世代的人。信徒是在基督里蒙召成圣,被神称义的,竟然在不信的人面前求审,实在是一件羞耻的事。这里“不义的人”的用法,类似基督在路十六章11节称钱财为“不义的钱财”的用法,都是因他们是属于不义之世代的,所以称为“不义”。

2. 忽略了信徒尊荣的地位(6:2-3)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6:2-3)

  所谓“审判世界”,是指主耶稣再来的时候要在地上审判列国(参太19:28;路22:30),然后亲自设立祂自己的国度,那时候信徒要跟基督一起作王掌权(参启2:26-27;提后2:12)。若世界尚且由信徒所审判,现今弟兄之间的争讼,为什么教会不能够审判呢?

  今天我们审判罪恶,定罪为罪,不替罪恶掩饰,是将来审判世界的一种准备。但如果我们自己也犯罪、容罪,怎能审判世人呢?所以信徒向世人求审,显然是忽略了本身尊荣的地位。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这里的天使是指恶天使说的,也就是那些跟从魔鬼背叛神的天使。在彼后二章4节说:“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参犹6)。可见有一些天使已经被监禁,等候审判。按本句经文,信徒也有分于审判天使。

  但使徒在这里主要的意思,是要强调教会的尊荣地位。基本上我们是站在神的一边,审判整个邪恶的世代。恶天使和卧在恶者手下的世界是另一阵营的;世上一切不信主的人,当然就是属魔鬼的人(约8:44;约壹5:19)。如果教会将来要跟主一起审判恶天使,今天教会却要求属魔鬼的人来审判信徒之间的事,这岂不是明明自己羞辱自己,完全忽略了教会尊荣的地位么?

3. 是教会极大的羞耻(6:4-6)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么?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么?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6:4-6)

  教会内部的事既然该由教内的人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么?”这意思就是:当教会要实行审判弟兄之间的事时,自然不会派教会轻看的人审判,而派教会所尊重、有好名声的人审判。既然是这样,哥林多人向外人求审问,岂不表示教会中没有一个人是受众人尊敬的么?他们向外人求审,不过证明他们之中,竟连一个受人敬重的智慧人也没有。这反映了哥林多教会道德水准的低落,信徒生活没有好见证,以及信徒对他们的领袖缺乏尊敬和信心。

  第6节所讲的包括了双重错失:一是“弟兄与弟兄告状”,二是“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彼此告状已经错了,已经是灵性生活失败的一种表现,何况是在不信的人面前告状还不觉得羞耻?这样看来,这些人的灵性不但已经冷淡甚至已经麻木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