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读经讲义



第三段 答覆问题(7—10章)

壹 婚姻的问题(7章)

读经提示

  1. 从本章看来,圣经对于男女两性的关系,看法如何?夫妻在怎样的情形下才可以分房?
  2. 丈夫或妻子可以随便拒绝对方提出的性要求吗?为什么?夫或妻的任何一方,可以因对方信了主而成为圣洁吗?本章第14节该怎样解释?
  3. 信徒为信主的缘故,以致被丈夫(或妻子)离弃,该怎么办?保罗既劝作奴仆的基督徒守住原来身分,又说“不要作人的奴仆”是什么意思?
  4. 根据全章,保罗对于守独身的问题,提供什么意见?试归纳为若干要点列出。

第七章

1论到你们信上所题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2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6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7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8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10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11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12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14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罢!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16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17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18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19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20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21你是作奴隶蒙召的么?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22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24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25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26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27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28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29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30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31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32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33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34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35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36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37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38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9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40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

  本章特别提到男女结合的问题,这可能针对当时教会一般错误的观念,以为男女的结合是不圣洁的事,所以有人主张守独身;另有人虽然结了婚,也信了主,却以为夫妻分房会比较圣洁,因此在没有什么理由情况下夫妻分房;还有一些信徒,因为信了主的缘故,丈夫或妻子要求离开,他们对于是否应该与不信的丈夫或妻子离开不知道该怎样行;又有一些未婚的少女或寡妇,对于婚嫁问题感觉彷徨,不知该如何做才对。保罗在这里针对哥林多人的这些问题,给他们许多真理的指导。

  有些人批评教会把男女的性关系看得很神秘而禁止谈论,本章的信息可以塞住他们的口。因为早在近二千年前,保罗就已在这封给教会的公函里面,公开讲论夫妇的性生活问题,足证使徒从来没有把男女两性的关系看得神秘而含污秽的成分。不过,使徒绝不是为满足人的好奇心而讨论,乃是要在这种非常实际的生活上,对信徒作合乎信仰真理方面的指导。

一.夫妻的相待(7:1-5)

  1至2节是保罗在本章论题里的引言,在这两节经文里,保罗提出避免淫乱的两种方法:一是消极方面的“男不近女倒好”,二是积极方面的“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可见圣经从没有把男女正常的结合当作是不洁净的事,甚或当作只是一种可以“通融”的罪。相反的,圣经把男女正当的结合当作是有益的、应该的。所以圣经对婚姻的观念和世上其他宗教完全不同。世俗的异教对男女的结合,多少总以为不如独身圣洁,因此才有尼姑、和尚、神甫、修女、守独身的圣品人等出现。但事实上,婚姻是神所设立的,绝对神圣。男女借着婚姻制度而结合,是神所喜欢与悦纳的。

1. “男不近女倒好”(7:1)

“论到你们信上所题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7:1)

  本节的“近”,原文 haptesthai 是触摸或贴近之意,英译作 touch,在福音书中多次记载主耶稣按手医病或病人摸耶稣时,所用的就是这个字,如:马太八章3、15节,九章20、21、29节,十四章36节,十七章7节,二十章34节(参马可及路加相同之记载)。在本书信中,林后六章17节“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沾”与本文的“近”同字,西二章21节则译作“摸”,约壹五章18节“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害”原文与本节的“近”是同根字;而本节“男不近女”,“女”字原文 gunē,指妻子或妇人(已婚),按杨氏经文汇编,在英文钦定本只有这两种译法:(1)译作 wife(妻子九十二次)。(2)译作 woman(妇人)129次。所以“男不近女”不是指男女普通的接近,而较可能指男女肌肤之亲的事说的。注意本节的第一句“论到你们信上所题的事”,可见保罗以下的话,是答覆哥林多人写给他的信中的问题。大概哥林多人曾经在信中提到关于夫妻性生活的禁制问题。保罗首先表示,他认为男女节制肉欲,在原则上是好的。但男女嫁娶而过正常的同居生活,也是防止落入淫乱的好办法,所以下文跟着就讲到夫妻该怎样同居的问题。

2. “要免淫乱的事”(7:2)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7:2)

  要避免淫乱,不能单凭消极地禁制欲念,或勉强守独身。所以除非有神特别的恩赐,否则,男女都应该结婚,并过着正常的夫妇生活。按使徒保罗的意思,结婚可以减少犯淫乱的罪的机会。反之,不合理的禁欲,倒可能增加受试探的机会,“各有自己的…”这句话含有夫妻应当正式结合,各自属于丈夫或妻子。英文 NASB 译本作 let each man have his own wife 就是:“让每一个男人有他自己的妻子…”。

3. 夫妻同居的生活(7:3-5)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7:3-5)

  3至4节所讲夫妻之间的互相尊重,是特别指性生活方面说的。夫妻双方在性生活方面要用“合宜的分”彼此相待互相尊敬,互相适应。既不该任意放纵私欲,也不该无故的不肯尽夫妻同居应有的本分。“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意思是丈夫有权对妻子的身子提出要求,因为妻子的身子是属丈夫的。照样,妻子也有权对丈夫的身子提出要求,因为丈夫的身子是属于妻子的,所以说“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这两句话另一方面的意思是:夫妻都没有权柄让自己的身子跟丈夫或妻子以外的人发生关系。因为他们都互相为对方所专有,不容第三者有分。总之,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是应当用爱心互相适应,又用尊重婚姻的态度彼此持守身子的贞洁。

  第5节保罗讲到夫妻分房的条件。在怎样的条件下夫妻才可以分房呢?就是要:(1)在“两厢情愿”,双方同意的情形下。(2)为要专心祷告的时候。(3)只可以暂时分房。暂时分房之后,要重新恢复从前的同居生活,理由是:“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可能当时哥林多信徒中有人以为夫妻分房比较属灵,或借以表示自己更能克制肉欲。其实这种不正常的禁制,可能给魔鬼有机会在夫妻的任何一方“情不自禁的时候”,引诱他们。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