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读经讲义



叁 保罗的权利(9章)

读经提示

  1. 传道人对于接受教会供给该有什么态度 ?接受固定薪金,或“凭信心生活”,哪一样合乎圣经?可否摹仿保罗那样带职事奉?教会方面该存什么态度供给传道人?
  2. 保罗怎样证明他是使徒,且跟别的使徒一样有靠福音养生或娶妻的权利?试分点列出他辩论的要义。
  3. 试根据保罗为他自己可以享有的权利所作的辩护下一个结论,并应用在我们现在日常生活上。
  4. “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这话是什么意思?这话跟信徒该有分别为圣的生活有否冲突?
  5. 什么是保罗“奔跑”的方向和“斗拳”的对象?要怎样事奉主才可以得奖赏?
  6. “攻克己身”是什么意思?“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怎样解释?
  7. 保罗为什么不享用他的权利?给我们什么教训?
  8. 向什么人就作什么人的真正意义是什么?怎样应用在我们的工作上?顺应潮流跟迁就人的习惯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分别?这跟信徒在生活上与世俗应有所分别,该怎样平衡?
  9. 保罗给我们看到基督徒应有怎样的人生观?保罗说他是“攻克己身…”这和异教徒的苦待己身有什么分别?基督徒对于让肉身有享受或受禁制当采取什么态度?

第九章

1我不是自由的么?我不是使徒么?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么?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么?2假若在别人,我不是使徒,在你们,我总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3我对那盘问我的人,就是这样分诉。4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么?5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么?6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作工么?7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8我说这话,岂是照人的意见?律法不也是这样说么?9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么?10不全是为我们说的么?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11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么?12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13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么?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么?14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15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16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17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18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19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20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21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22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23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24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25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26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27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本章保罗以本身的经历,说明他怎样为基督舍弃合理的权利,全章的主要内容,是保罗事奉主的见证,他借这个见证,劝勉哥林多人不可妄用他们的自由。

一.保罗有什么权利(9:1-14)

  在这段经文里,保罗先讲到他作使徒的凭据,然后讲到他和别的使徒一样,可以享受婚姻的权利,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

1. 保罗作使徒的凭据(9:1-3)

  为什么保罗要在这里为他作使徒的职分辩证呢?因为有些哥林多信徒对他使徒的职分有怀疑,甚至还说了毁谤的话。保罗为福音的缘故,没有接受教会的供给,自己守独身。哥林多信徒不但没有因保罗这样为主舍弃而佩服他,敬爱他;反而以为他不是使徒,所以没有权柄享受这种权利。保罗为着他们灵性的好处,不得不为他自己使徒的职分辩护,免得他所说的话落了空。所以,这节经文是保罗用实际的见证为他的使徒职分申辩,说明他跟其他使徒一样,可以享用同样的权利和自由。不过,保罗自愿放弃了这些合法的权利。他不是不能享受这些自由,而是为福音的缘故自愿放弃这些自由。

“我不是自由的么?我不是使徒么?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么?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么?”(9:1)

  “我不是自由的么?”这句话表示他也与其他使徒一样,可以享用在基督里的自由。这“自由”是指他在基督里可以娶妻,或接受教会的供给,或其他按人的常理可以作的事。可是他不像那些在偶像庙里坐席的人妄用他们的自由,倒是为福音的缘故放弃合理的权利。

  本节和第2节提到他是使徒的凭据。有两方面:

  A. 他见过复活的主(9:1)

  “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么?”保罗虽然不是主耶稣在肉身的时候所设立的使徒,像十二使徒那样曾跟耶稣一起生活。可是他还是见过耶稣的,因为主耶稣曾在大马色的路上向他显现(徒9:1-19)。按徒1:22的记载,可知使徒们主要的使命之一就是作基督复活的见证人。而保罗跟使徒一样,见过复活的主,且在他作使徒的布道工作中的确这样作见证(徒13:16-41,17:31,23:6,24:21,25:19,26:8-23)。

  B. 工作的印证(9:2-3)

“假若在别人,我不是使徒,在你们,我总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我对那盘问我的人,就是这样分诉。”(9:2-3)

  保罗是否使徒,有一件无可否认的凭据,就是哥林多教会。假如保罗不是使徒,福音就不会借着他传到外邦,哥林多教会就不会建立。保罗对哥林多人说:“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么?”哥林多教会存在的事实,就足证保罗是使徒了。

  另一方面,保罗的辩证也可以作为辨认今天是否还有使徒的原则之一:根据神仆人的工作是否像使徒一样。谁是现代的使徒?不用辩论,只要把他的工作跟使徒保罗的工作(或其他使徒的工作)比较。有与使徒们相等工作的人,纵使没有使徒之名,也有使徒之实。没有使徒的工作(性质上或果效上之相同)的人,纵使自称为使徒,也不过徒负虚名罢了!

  实际上,除了以上所提的两个凭据之外,保罗还有别的证据,证明他是使徒。例如:

  C. 他是圣灵所差遣的:

  使徒行传十三章1至3节记载,保罗和几位教师在安提阿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就说要差遣他和巴拿巴作使徒的工作。按使徒行传的记载看来,他是在被圣灵差遣之后(徒13:4,14:4-6),才实际作使徒的工作。

  D. 有使徒的权柄:

  这权柄就是能行神迹,包括医病、赶鬼、与惩罚罪恶。主耶稣和众使徒们所行的神迹,最大的特点,是从来没有失败过,必定成功。无论医病、赶鬼、使死人复活、捆绑罪恶,从来没有不生效的。例如:保罗曾刑罚敌挡神的以吕马,使他的眼睛瞎了(徒13:6-12);使一个生来瘸腿的人行走(徒14:8-10);把附在一个使女身上的鬼赶出去(徒16:16-18);使跌死的犹推古复活(徒20:7-12);又把那些犯罪的信徒和传异端的人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苦(林前5:5;提前1:20)等。还有,他的教训是其他使徒所承认的,具有圣经的权威,这等权威是由灵感而来的(林前2:13;加1:12;帖前2:4;提后1:14;彼后3:15-16)。

  E. 为主受苦的特别经历:

  使徒保罗在为主受苦方面,的确表现出特别的忍耐。林后十二章12节,保罗说:“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借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可见使徒的凭据,除了神迹奇事以外,还有“百般的忍耐”。这“百般的忍耐”说明了保罗为基督所受的苦,不只是偶然的一两次,乃是经常的(林后11:22-31)。但保罗却能忍耐,并不退后。

  许多人羡慕使徒的职分,却没有像保罗那样“百般忍耐”的受苦心志。我们应当羡慕使徒们的忠心,工作能力,受苦的心志,多过羡慕使徒的地位。

2. 保罗享有使徒应有的权利(9:4-14)

  保罗在辩明他是使徒之后,再辩明他和其他使徒一样,可以享有使徒的权利。这些辩证可分成五个要点:

  A. 根据在基督里共有的权柄来说(9:4-6)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么?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么?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作工么?”(9:4-6)

  在这几节经文里,保罗用责问的语气说明,他与其他使徒和主内弟兄一样,可以享有相同的权利。并要哥林多信徒知道,他们竟然以为保罗无权靠福音养生,无权娶信主的姊妹为妻,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许多时候,当我们对人有了偏见,对他的看法、想法,常常会不公道。哥林多人对保罗正是这样,所以保罗在这里用质问的语气提醒他们。

  “权柄”在本章用了许多次,都是偏重于权利方面的用法。原文 exousian 按杨氏汇编所记,英文 KJV 译作 authority(二十九次),power(六十九次),但有两次译作 right(权利)。按本章的内容和保罗在这里的用法来说,这字实际上是指权利方面的意思。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么?”如果别的使徒有权靠福音养生,为什么保罗和巴拿巴不能这样做呢?这是基督的使徒所共有的权利,为什么他们两人不能享有呢?“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内的弟兄,并矶法一样么?”雅各、彼得各人都有自己的妻子,并且带着往来,难道保罗不能享有主里的弟兄共同享有的权利么?并且娶妻的权利,不只是传道人,就是一般主内的弟兄也有,何况保罗是基督的使徒呢?这都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但是有了成见的哥林多人,似乎完全没想到。

  从第5节的辩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不只适用于保罗,也适用于一切信徒的原则。就是基督徒或传道人应该娶信主的姊妹为妻,或是以信主的弟兄为丈夫,而且夫妻应当常在一起。当时使徒们虽然常出门往来,不能在家与妻子同住,他们却带着妻子一同往来。既然当时的交通并不方便,为什么使徒们还带着妻子一同往来?他们似乎把这件事看得比交通上的不方便更重要。

  此外,根据本节圣经,我们看出传道人多数都不是守独身的。虽然保罗守独身,但其他使徒并不像他那样守独身。所以天主教坚持神甫守独身,是没有根据的。按圣经的教训,传道人应该有妻子,且常与妻子在一起。

  本节经文也清楚地证明彼得是有妻子的。天主教认为彼得没有妻室,与本节经文相反。因为圣经已明说彼得有妻子,在福音书里也提到耶稣医治西门彼得的岳母,她被医好后,便起来服事耶稣(可1:29-31)。

  “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作工么?”这意思就是:难道只有保罗和巴拿巴无权靠传福音得着养生,必须作普通的工作(如织帐棚)么?当然这只是反面的质问语。保罗也像别的使徒那样,有权不去作普通工作,只专门传福音,而从传福音的工作中,获得维持生活的需要(参下文14节)。

  B. 根据一般常理来说(9:7)

“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9:7)

  在这里保罗用三个比喻来说明:他享有其他使徒所同有的权利,并且这也合乎一般常人的道理。这三个比喻是:

  a. “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9:7)

  当兵的人是国家所召的,国家要为他预备粮饷,这是理所当然的。神召祂的仆人服事祂,如同召人当兵一样,也必为他们预备粮饷。使徒把主的仆人比作“兵”,主的仆人服从主而受苦,忠心地听命于祂的指示,被神所用,这是神的仆人这方面该有的本分。在神那方面,祂必预备“粮饷”供应他仆人的需要。保罗既是基督的精兵当然可以靠福音养生。这不但合乎圣经,也合乎一般的常理。

  b. “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9:7)

  这也是普通的道理栽葡萄园的可以吃园中的果子,一直到今天还是有这种规矩;甚至不是栽葡萄园的,只要是到园里参观,就有权利吃园中的果子,不过不能带出园外去。这样,传福音的为什么不能靠福音养生呢?圣经把神的仆人当作是栽种的人,凡栽种的,都盼望能多收果子。多劳苦的,理当多享用劳苦的成效,这是普通人都能接受的道理。

  c. “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9:7)

  牧养牛羊的,当然可以吃牛羊的奶。照样,保罗传福音,当然也有权靠福音养生。难道牧养灵性上的“牛羊”的人,就比不上牧养真正牛和羊的牧人么?若牧养牛羊的人可以吃牛羊的奶,为什么传福音的人不可以接受那些信福音的人在肉身上的供给呢?

  C. 根据摩西律法来说(9:8-11)

“我说这话,岂是照人的意见?律法不也是这样说么?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么?不全是为我们说的么?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9:8-10)

  “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这是引证申二十五章4节的话,是摩西的律法上所记的。意思是:牛在工作的时候,要任凭它吃。圣经既然以牛为例,难道神单顾念牛么?这些没有灵魂的牛,神尚且顾念它们,何况我们人,祂岂不更顾念么?其实神所要讲的不是牛,祂只不过以牛说明一个原理。这原理就是人在工作的时候,应该得着合理的供给。所以那些为福音劳苦工作的人,神也必定按时供应他们的需要。保罗既为福音劳苦,当然有权利靠福音养生了。换句话说,哥林多教会有责任供给保罗生活的需要。保罗就算接受他们的供给,也是完全合理的。

  “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耕种的存着收获的指望去耕种,打谷的存着得粮的指望去打谷,是非常合理的。那么,传福音的人,若想要凭传福音得养生的需要,也没有什么不合理。这是保罗退一步的讲法。事实上,保罗并没有从哥林多人接受养生之需要。

“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么?”(9:11)

  如果保罗在哥林多信徒当中撒下属灵的种子,把福音真理的道分给他们,在主的道上栽培他们,叫他们在真道上长进,给他们一切属灵的好处,而在他们身上获取一些奉养肉身之物,难道是大事么?就算他们给了保罗肉身所需要的供应,也不过是很小的事,算不得什么,跟他们从保罗那里所得的属灵好处比较,显得微乎其微。注意,保罗绝不是在这里提倡传道“职业化”。他的用意绝不是鼓励传道人把传道圣工当作谋生的出路,他只不过是用普通的道理说明,纵使他从哥林多人得着养身的供应,也是完全合理的。

  D. 根据保罗与哥林多教会的关系来说(9:12)

  既然保罗在哥林多教会撒下属灵的种子,把这个教会建立起来,证明这教会是神借着保罗所建立的。他跟哥林多教会有这样特别的关系,当然更加可以从哥林多信徒身上,得着肉身的供应了。

“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9:12)

  “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意思是说,保罗以外的传道人在哥林多教会作工,曾接受他们的供应。哥林多教会原不是他们建立的,他们尚且有这权利,何况保罗?可是,他没有用这权利。他不是没有这种权利,而是没有用这种权利。因为哥林多人存心不正,误解保罗,因此保罗宁可不受他们的供给。这样,保罗就可以没有什么避讳地把该传的信息传给他们了。这是保罗为福音的缘故所付的代价,他甘愿在物质方面忍受穷乏。哥林多人竟然还不了解他的忠心,不把这件事看作是为主舍弃,反倒以为保罗没有权享受这种供养!

  E. 根据主的命定来说(9:13-14)

“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么?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么?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9:13-14)

  13节所说的是旧约的规例“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这“殿中的物”是祭司在殿中事奉的时候吃的。在旧约,圣殿中有陈设饼摆设,每个礼拜要更换一次;换下来的,是给祭司吃的。旧约祭司都有分于分领坛上的祭物。旧约所献的各种祭物,总是要分给祭司一些;甚至献燔祭时,虽然全祭牲都要烧在坛上,但经手献祭的祭司,还可得着祭牲的皮(利6:9,7:8,7:34)。在新约的时候,也有这类的“命定”。在福音书里,我们可以看到主叫门徒们出去传道的时候,不要带口袋、褂子、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太10:10;参路10:7)。这是主的“命定”。这样看来,无论是旧约或新约,服事神的人从工作中得饮食,是合乎神的旨意的。保罗既然是忠心服事主的仆人,当然有资格和其他服事主的人一样,接受教会的供给,这是亳无疑问的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