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读经讲义



三.身上肢体的比喻(12:12-26)

  本段中,使徒用身体和肢体的关系来说明,基督教会里面信徒恩赐互相配搭的关系。教会像身体一样,是一个有机体;但身体只是血肉的有机体,教会却是属灵的有机体。这属灵的有机体是超空间和时间的,古今中外,一切重生得救的人,都在这身体之内。而在各不同时代中的每一位信徒,都是这身体上活的肢体。他们各人在当代的教会中,该发生什么作用,在各不同时代中,对这超时间空间的身体有什么贡献,该显出什么功用,都不是他们自己所能作主的,而是圣灵按照神的旨意安排的。圣灵给他们不同的恩赐,使他们在身体上显出不同的功用。没有人可以代替圣灵来作这种配搭,只有圣灵知道这奥秘的身体在同一时代中需要什么恩赐,安排在什么地位上,发生怎样的功用,对不同的时代发生什么影响。但基督徒应认识自己和别人的恩赐,留心去发现自己在身体上应该站的岗位,然后照着神所给自己的恩赐尽忠,才是一个成功的基督徒。

1. 我们怎样成为基督身上的肢体(12:12-14)

“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12:12)

  本节是按一般原理来说,身体一定有许多肢体,但决不会因为肢体多,就变成许多身体,也决不会因此变成不是一个身体。身体跟肢体怎样相通相合,不可能分离,信徒互为肢体,联成基督的身体也是这样;是不可能分开的,是事实上必然合一的。本章13、20节等一共四次提到“一个身子”,可见使徒相当强调基督身体事实上的“一个”。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12:13)

  新约中提到圣灵的洗共有七次(太3:11;可1:8;路3:16;约1:33;徒1:5,11:16;林前12:13),但只有本节清楚解明圣灵的洗的效用,是使我们成为基督的身体的一部分。多三章5节所说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就是这里所说圣灵的洗。按五旬节圣灵降临的当时来说,圣灵的洗就是基督奥秘身体的诞生教会成为基督身体的经过。按现在信徒的经历来说,因信得着重生而领受圣灵,就是受圣灵的洗而成为基督身上的肢体。信徒绝不能凭着水的洗礼而成为基督身体的部分,水洗只叫人成为教会组织里的一分子,唯有因信重生而受圣灵的洗(弗1:13-14),才会联合于基督属灵的身体上。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这些话表示保罗这里所讲的“身体”是宇宙性的,广泛地指一切信徒,不是局限于哥林多地方的教会。身体只有一个,所以圣经用“身体”来讲到教会时,总是总括古今中外一切信徒在内的。

  我们是怎样成了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呢?是因信领受了圣灵的洗而成的。弗四章5节的“一主、一信、一洗”,正是指同一圣灵的洗说的。

“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12:14)

  本节与12节的意思相同,但本节比较注重说明,身体基本上就不能没有肢体。肢体的众多不但不影响身体的合一,倒是身体所不能缺少的;许多肢体联合起来,才成为身体。假如身体只有一个肢体,就算不得是身体了。所以,有许多肢体,不但不是反常,倒是正常;不但不妨碍身体的“一个”,倒是共同增长那一个身体。

2. 我们不能凭自己脱离“身体”(12:15-16)

“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12:15-16)

  脚不能自认为不是手而不属乎身子,耳也不能自认为不是眼而不属乎身子。他们都属于身子这个事实,不会因他们自己找到借口否认,就变成真的不属于身子。信徒在教会里面互相作肢体也是这样。我们都在基督属灵的身体里这个事实,是由不得我们自己否定的。如果你还没有重生得救,就算自己竭力承认,教会的组织里也承认,还是不能成为基督身上的肢体。反之,假如你已经确实得救,你绝不能因为有任何不满意,或故意标榜什么不同的特点,而脱离基督的身体。这个属灵的生命机体,是由不得人要加入就加入,要脱离就脱掉的;不然的话,这个“身体”早就因人的败坏纷争,碎尸万段了。

3. 我们都是由神安排在身上作肢体的(12:17-20)

“若全身是眼,从哪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哪里闻味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哪里呢?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12:17-20)

  身体实际上不能只有一个肢体,“若全身是眼,从哪里听声呢?”眼只会看却不能听,身体不只需要会看的,还要会听的。如果有人以为眼比耳更有用,就想把全身的肢体都变成眼,那么身体从哪里听呢?眼永远不能代替耳的功用,耳也不能代替眼的功用。身子所有的肢体都是这样。所以神按祂自己的旨意,把各种不同的肢体安排在祂的身体里面,叫他们各自发生效用,使身体渐渐增长。这些众多的肢体,百般的恩赐,对身体的合一毫无妨碍,反倒是必须的,是大有帮助的。

4. 身上肢体必须互相倚赖合作(12:21)

“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12:21)

  上文已经论到,身上肢体不能因为互相排斥,就脱离身体;而且身体不能只有某一类肢体,必须由各种肢体互相联络,才成为一个身体。本节却强调肢体彼此之间的互相需要,不但为着身体的缘故应该有各种不同的肢体,就是为个别肢体本身,也必须有各种不同的肢体;因为眼虽然能看,却不能拿东西;手虽然能拿东西,却不会看,也不会走路;所以眼不能说用不着手,手也不能说用不着脚。他们都是互相需要的,不然就不能发挥他们个别的特长,甚至不能生存。

  在神的教会里也是这样。我们不要因别人的恩赐跟自己的不同而轻看他们、排挤他们;不但如此,还要认识到我们必须有他们的帮助,才可以发挥我们的才能。就像一个很会讲道的人,不能单凭讲道就可以作工作,他还要有人为他祷告,有人带领唱诗,有人安排聚会地点,有人布置会场,有人带人来听道…神没有把百般的恩赐给一个人,只把百般的恩赐给众信徒,叫他们大家学习互相连络,彼此相助,作神的好管家(弗4:16;彼前4:10)。

5. 身上“俊美”的肢体不一定重要(12:22-25)

“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12:22-25)

  身上肢体有些比较坚强,有些比较软弱;有些比较美观,有些比较难看。但我们不能说那些软弱的、难看的就是不重要的肢体;就像身体内部的五脏和筋肉,虽然不“体面”,却十分重要;五官中的眼睛和舌头,虽然“软弱”却非常有用。神在创造人的身体的时候,对于这些比较软弱的和不体面的肢体,都加以特别巧妙的保护和装饰。我们的肺腑、心脏、肠胃,虽然难看,却包裹在坚强的肋骨和肌肉里面。又如眼睛上面加上眉毛,不单可以保护汗水不会流入眼里,还可以装饰眼睛的美观。

  神对于血肉的身体是这样,对属灵的身体更是这样。有些信徒的恩赐是显露的,容易受人欢迎的;有些信徒的恩赐是隐藏的,不受人注意;另有些信徒只适合作别人的助手。但神都不轻看他们,总是另外给他们一些长处,“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这样,信徒之间就更不该彼此轻视,倒要互相尊重、互相照顾,免得因各人属灵的职分和恩赐不同而分门别类了。

6. 身上肢体理当同荣同辱(12:26)

“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12:26)

  注意:本节的“若”字,是叙述一种当然道理的假设,是假设有什么身外的事物临到身体上时,所有的肢体当然会同乐同苦,却不是说身上肢体有不同苦乐的可能。假如身上任何一个肢体得荣耀或受痛苦,别的肢体当然会有同样的感受,这是身体上的神经感觉。当一个手指头受了伤的时候,全身都感觉痛苦,并且把这痛苦看作就是这个身子的痛苦。当一个手指上戴了钻石戒指的时候,全身都一同有光彩,绝不会只看作是那个手指的光彩。这种通过神经中枢的感觉,就是同属一个身体的感觉。基督徒属灵的关系,应有这种身体的感觉。

  今天教会的情形反常,因为信徒的属灵“神经”反常。别的肢体得荣耀我们不觉得快乐,反以为痛苦;别的肢体受痛苦我们不感到痛苦,反以为快乐。这都是顺从私欲活着,求自己的利益,不求神的荣耀的结果。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