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读经讲义



二.对受书人的称呼(1:1下-2上)

“写信给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西亚、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的人。”(1:1下-2上)

  在此彼得用了几种不同的称呼,来形容受书人的属灵情形:

  1. “分散的”

  “分散在…的”,教会按外表说是分散的,但不是分裂的;教会根本不能分裂。“分散”不是分裂,“聚会”也不代表合一。神并没有要求地上的教会聚合在同一地方,乃是容许教会“分散”且满布在地上。教会常因受逼害,而从一处散到各处。本书之受书人被称为“分散…的”,亦显示他们是受过逼害的。但福音的种子也随着教会的分散而布散到各地去(徒8:1;雅1:1;彼前1:1)。所以教会在外表说是可以“分散”的,但“分散”不应是因意见和纷争而“分散”,亦不可因“分散”的缘故,而彼此间存着“不同”的派别观念。我们必须在意识上十分确认,纵然我们在地理上、或组织上是分散在不同的地区与团体,但在耶稣基督的生命里是绝对合一的;而这个生命的合一,不可能因任何人的软弱或错误而被破坏,这种属灵的关系是不会被割离的。所以信徒必须注重在基督里的关系,胜过一切其他关系。

  2. “寄居的”

  “寄居”是本书常用的字。信徒不是世界的“本地人”,他们不过是寄居的。这样,他们若不得享受与世人同样的待遇,是不足为奇的,正如任何国家的外侨不能享受本地公民的权利一样。所以这“寄居的”告诉我们,不必对这世界存过分希望,因为我们本来就不属这世界(约17:14)。

  “寄居的”常会受到“本地人”的欺负,这是任何海外华侨所易于领会的。基督徒在这世上既是寄居的,纵使受到世人的欺凌、摒弃,甚至逼害,也应当看作是当然的事,不要看得太严重。

  “寄居的”也说明了信徒应想望着另一个家乡。任何寄居者必然会思念自己的故乡。基督徒虽然在世上,却应当想念天上的家乡,不可恋栈今世暂时的福乐。

  “寄居的”必然和本地人,在生活习惯或语言肤色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并且很容易被本地人认出他们的分别来。基督徒在世上也应当与世人有显著的分别,使人看出我们是属主的人(徒4:13)。

  “寄居的”这称呼亦有浓厚的旧约背景,因亚伯拉罕也曾以“寄居的”自称(创23:4;徒7:6)。本书的受书人有许多原是奴隶阶级,且分散各地,这些真可说是无以为家的人。彼得称他们为“寄居的”,不但十分适合,且能提醒他们应以这世界为暂时的居所。

  3. “被拣选的”

  “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主耶稣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但主是怎样拣选了我们?“是照父神的先见”拣选。“先见”原文 prognōsin 亦可译作“预知”。罗八章29节,徒二章23节,彼前一章20节原文中的“预知”与本节之“先见”同字。

  “拣选”含有拣选的人照他自己所喜欢的、凭他自己的智慧来拣选的意思。神按照祂的预知拣选我们,这意思可分两方面:

  A. 按神的权能方面说,神的拣选,全在乎神的恩典(罗9:11),是神绝对的权力。正如泥匠对于他手中的泥土有绝对的权力处置一样。

  B. 按神拣选人的事实来说,神是按照祂的预知而拣选。但神不会因祂预知一切,而不照着祂原定的永远计划和既定的时间、步骤,来完成祂的旨意。神也不会因为祂自己是预知一切的,便删除了人类方面应有的历史,以及人对于罪恶与救赎应有的选择机会和经历;因为人需要历史的教训和经历,才能对罪恶和救恩有所领悟(参本合订本“以弗所书”第一章5至6节解经)。

  “拣选”表示是一种经过慎重思虑的举动。神照祂的先见拣选我们,表明信徒的蒙恩得救,不是出于神一时的意念,乃是出于神创世之前的计划(参弗1:4,3:11),是神所看为重大的一件事,且是祂早已期待得以实现的。换言之,我们这些被拣选的人乃是神所贵重,看为宝贵,不会随便丢弃的(来13:5)。这观念对于在患难试炼中的信徒是很大的安慰。信徒应当谨记,我们不论处在何种困苦的境遇中,神都不丢弃我们,因我们是祂按自己先见所拣选的。

  4. “借着圣灵得成圣洁”

  这意思就是借着圣灵的工作得救,被分别为圣归神。圣灵使我们因着信而联于基督,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祂又成为我们的圣洁(林前1:30),我们便在祂里面被称为圣徒(林前1:2)。保罗的书信中,常称信徒为圣徒;这样我们就当在一切生活行为上追求圣洁,才可以与所蒙的恩相称。而这种在生活上圣洁的经历,也同样需要倚赖圣灵的工作,才能成功。

  5. “顺服耶稣基督”

  “得成圣洁”与“顺服耶稣基督”是有密切关系的。“得成圣洁”的目的和结果,就是“顺服耶稣基督”。在此注意圣洁与顺服的次序,是先圣洁后顺服,而不是先顺服后圣洁,因为当我们还在罪恶中时,我们的心思被罪恶俘虏,根本不能顺服基督。心思要先被“更新”,然后才能顺服基督(罗12:2)。

  这句话表明信徒活在世上的主要目标,并非凭自己的喜好而活,乃是要顺服主的旨意而活(林后5:15)。这样,不论顺境逆境,都应当顺服。

  6. “蒙祂的血所洒的人”

  “蒙祂的血所洒”,这就是信徒能以成为神所拣选,成为圣洁而顺服基督的基本条件。我们是蒙祂的血所洒的,意即我们是祂的血所买赎的,我们身上有祂血的记号,我们是“合法”地属于祂的。

  “蒙祂的血所洒”也说明了我们理当忠于祂而归于祂,因祂曾为我们舍身流血,付了生命的赎价(可10:45),这样我们理当绝对听从祂并为祂忠心效劳。

  “洒”有旧约背景,旧约中的会幕,一切器具物件,都是借着洒血而成为圣洁。但旧约会幕,所洒的只是牛羊的血,并没有真正洁净的功效(来10:4),只不过是预表以后要来的基督之血的功效而已。但新约信徒却是凭着基督十字架赎罪之血而得以永远成圣(来10:14;12:24)。

  以上论及信徒蒙恩情形,有四个重要的“字”说明救恩的四方面:

  • A. “照”神的恩典。
  • B. “借”圣灵的工作。
  • C. “洒”基督的救赎。
  • D. “服”人的本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