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读经讲义



二.挪亚方舟与洪水的表明(3:19-22)

  从19至21节所论似乎与上文题目不连贯,其实并不离题;因为这几节所论是由18节末句引出的。彼得既在18节末句讲及基督之死而复活,便以挪亚时的洪水与洗礼为比较,略为解释信徒的死而复活之道。

  因洪水与洗礼都可以表明信徒灵性的死而复活,为将来身体复活之缩影。并且这几节的解释足以证明,基督的复活是我们将来复活的盼望。

  所以本段记载的主要意思,完全不是要讨论基督曾否下阴间的问题,它不过是被附带提起的,而且十分简单。现今神学家对这问题的解释颇有争论,但事实上这种争论不会得到绝对性之正确而完满的答覆,因为圣经并未要讨论这个问题,也未供给足够作决定性结论的资料。所以我们对这种问题,不可作太主观而绝对的结论,只可说某种解释为比较正确(参申29:29)。

“祂借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3:19)

  “祂借这灵”,上文已经讲过原文在此没有“灵”字,仅是“在这里面”,英文圣经译作 in which,就是在上节那使祂从死里复活的灵里的意思。

  “曾去传道”,就是借着那使祂从死里复活的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中的灵听。换言之,此句主要意思在于说明,祂曾借以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中之灵听的“灵”,和那使祂从死里复活的“灵”是同一个灵。

  亦有解经者认为上节的“按着灵性说”,应译为“在灵性里”,这就是说,上节的“灵性”是指一种灵性的状态,而不是指圣灵,这对于我们以上的解释并无妨碍。因为本节中的“这”既是 which 的意思,指上节的“灵性”,则基督在灵性的状态中“曾去传道…”和借这灵“曾去传道…”并无冲突之处。

  “传道”可作“宣告”,中文新旧库译本译作“宣传”。

  “监狱里的灵”之灵字是多数式的,即那些已经在监狱中的诸灵。但这“监狱”是什么地方?原文 phulakē(i) 是一种拘禁的地方,绝非如天主教所讲的炼狱。该字与太十四章10节,二十五章36节,徒五章19、22节,八章3节,十二章5节等处经文所提及的“监”同字,所以在此译作监狱不能说不合。不过这里完全未提这监狱的情形如何,它是否像阴间或黑暗哀哭之所,我们无从知道。但按下节说这些在监狱的诸灵乃是“不信从的人”,这些人在未正式进入“火湖”之前(启12:14),是在有火烧的阴间中的(路16:19-31)。有解经者推想这里可能是一个临时拘禁灭亡之灵的所在(参彼后2:4;犹6;启20:7)。

“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当时进入方舟,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3:20)

  本节紧接着解释那些在监狱中的诸灵是什么灵,就是挪亚时代的不信者。

  挪亚的时代是一个普遍作恶背叛神的时代。那时代的不信者,当彼得写这书信时,已经是在监狱里的灵。在此略提教会中对于基督曾否下阴间的两派主张:

  A. 主张基督曾在阴间的人,认为基督死后三日未复活之前曾到过阴间,而这里19节就是基督曾下阴间的明显证据。至于基督到阴间的工作,主张基督下阴间的人又有几种不同见解。

   a. 认为是对挪亚时代的人宣告救恩成功。但何以主耶稣需要在死后特别向这班人宣告救恩成功?而这种“宣告”的目的是否要使他们再有机会悔改,抑或仅仅宣告而已?那些人既已听过挪亚所传的义道(彼后2:5),何以到了监狱中还要再听?这派主张对于这一类的问题难于答覆,以获得有力的圣经根据的支持。

   或以为向那些人宣告救恩成功并非为赦罪乃为定罪,这和救恩的本质相背,因救恩从不以定罪为目的而宣传的(虽然不信者将因不信而定罪)。并且按路十六章19至31节及约三章18节的记载,不信者“罪已经定了”,他们等候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只是等候一种律法上的程序,而进入火湖而已。所以这种宣告不论是否为定罪都是多余的。

   b. 认为不只对挪亚时代的不信者,亦包括旧约的信徒。据撒上二十八章8至9节及路十六章19至31节的记载可知善恶人均在阴间,中间隔着深渊。主耶稣到阴间不仅对不信者宣告定罪,亦对旧约信徒宣告救恩成功,并且将旧约信徒带到乐园(或说将善人从阴间移至天上)。这种解释等于补充第一种见解。但这种解释的难题是:太多的附会与想像而缺乏圣经根据。例如所引的撒上二十八章8至9节和路十六章19至31节并未足以断定旧约信徒是在一个不受苦的阴间(或快乐的阴间)。因撒母耳之从阴间上来是扫罗用交鬼的法术所召来的,是否真撒母耳仍成问题,而路加福音并未说拉撒路和亚伯拉罕在阴间。况且按照经文汇编所记,细查圣经中用“阴间”一字,从未用作代表一个快乐的所在。

   又如:怎么知道主耶稣是在死后到阴间去将旧约信徒带到乐园?或将阴间搬上天上成为乐园?这些都是难有可靠根据的。按主耶稣尚在世上时,曾有摩西和以利亚在荣光中与祂谈话。以利亚乃是被神接取升天的,以诺是有信心的人,因与神同行而被神取去,与神同在。这些人在希伯来书十一章中都同被列为信心伟人,他们死后理当是在同一个地方,而他们所在的地方不可能是阴间。

   c. 认为耶稣下阴间是对那些堕落的天使,就是挪亚时代那些“神的儿子们”(创6:2-4),宣告福音。他们是堕落的天使与人结合。所以这里19节“监狱里的灵”不是指普通人的灵魂,乃是指这些天使(犹6;彼后2:4)。这种解释必须首先肯定创六章2节的“神的儿子们”是指堕落的天使。但创六章2节的“神的儿子们”是否指堕落的天使,仍是神学家争论中的问题。因主耶稣明言天上的使者不嫁不娶,并且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太22:29-30;约3:6),灵不能与肉身结合而生出属血气的人。

   况且,纵使这些监狱中的灵确是堕落的天使,何以基督要向他们宣告救恩成功?因为神并不为天使预备救恩(来2:16)。所以若凭彼后二章4节,犹6节的话便肯定彼前三章19节“监狱里的灵”是堕落的天使,是不很妥当的。

  B. 主张耶稣没有下阴间的人认为:这里根本没有提到主耶稣下过阴间。因19节的“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并非指基督死后才去;使徒乃是追述基督尚在灵性的状态中(未道成肉身前的时代),曾借那现今使祂从死里复活的灵,传道给挪亚时代的不信者听,而那些不信者,在彼得写这书信时已经是“监狱里的灵”。

  这种解释的弱点是19节的“曾去传道…”虽然指过去的事,但并非绝对地只可以解作指过去的挪亚时代远古的时代,它也可以被解释为主耶稣死后的过去(即按当时受书人而论是不久的过去)。但这种解释的长处颇多:

  a. 这种解释不必加上许多附会与推测。

  b. 20节的话“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可作为理由,证明19节的“曾去传道…”是在挪亚时代曾去传道。

  c. 与上下文的意思连贯:上文是劝勉信徒为主受苦,在此彼得用挪亚一家的人与当时代的不信者作一种比较,说明挪亚如何在当时代忍耐传道,而全家得救,成为新世界的主人;照样当时的受书人也应当为主忍耐,因为那逼害他们的犹太人也必像挪亚时代的不信者一样,受到应得的报应。

  这种解释比较妥当而完满。照样这解释,显示使徒在这里所讲的,都是受书人所熟识的旧约历史,而不是一些他们从未知道的新事。但若这里是指基督下阴间,就不会是当时信徒所熟知的,使徒不致那么简单而突然地提起一件他们从不知道的事为例证。

  总之,不论基督是否曾下阴间,这个问题,是不能以这里简单的记载为根据的。因使徒只不过在引用历史中的一个实例,向受书人解明基督既曾在旧约时代借祂的灵向当时代的人工作,照样祂也必在这时代借祂的灵作工而已!

  “当时进入方舟,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借着水得救”即借着方舟经过洪水而得救。

  “只有八个人”,即挪亚一家八口。这句话表示挪亚经过一百二十年的传道,所得的果效何等微小,可见其工作之艰苦;但他的工作却有极大的价值,因为这八个人就是一个新世代的创始人。

  彼得提这件事,是要使信徒领悟到那忠心遵行神旨意的古代信心伟人,也同样会遭当时人的反对。挪亚虽然为后世的信徒所敬重,却不为当时代的人所欢迎。

“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3:21)

  本节论及洗礼的两方面:

  A. 洗礼所表明的意义:“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注意在此不是洗礼拯救我们,乃是“基督复活”拯救我们,但“洗礼”则表明这死而复活的拯救。

  使徒将新约信徒之洗礼与旧约挪亚时代的洪水相提并论,说明洪水如何对不信者是一个审判,对挪亚一家人是一个拯救;洗礼所表明之死而复活的福音亦同样对不信者是一项审判,对信徒是一项拯救。

  另一方面,洪水表明一切在方舟外的旧造都毁灭了,一切在方舟内的,都得以开始新生;洗礼亦同样表明一切在亚当里的旧造都已经与主同死,一切在基督里的新造都因与主同复活而开始新生了。

  B. 洗礼的功效:“…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这下节解明上半所讲的洗礼,只是一种“表明”,并不能除罪。洪水如何不能洗去挪亚心中的罪,洗礼亦不能洗除信徒心中的污秽。所以洗礼的功效只在乎“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因为主耶稣也曾这样尽诸般的义(太3:13-17),又吩咐门徒如此行(太28:19-20),这样我们理当照主吩咐,在人的面前表示我们信仰的抉择。

  “无亏的良心”包括信徒在信仰礼仪方面的遵从;虽然它们不是最重要的事,但会使我们在良心上感到有亏欠,为求良心的“无亏”,信徒亦当遵从一些属外表方面的礼仪。

“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祂。”(3:22)

  本节的讲论回复到18节的题目上,18节论到主耶稣受苦的结果,将我们引到神面前。在此则指明,引导我们的主耶稣自己已经进到神的右边,已经得着尊荣与权柄,这是受苦中信徒的安慰和鼓励。

  “天堂”指神所在之处,原文无“堂”字,加上“堂”字是按中文方面的习惯,比较顺口,新旧库译本只译作“天”。其实“天堂”更清楚显出那不是一个普通的天空,乃是神所在之处。但也有解经者厌恶“天堂”有佛教背景,而不想加上“堂”字。总之,不论是“天堂”或“天”,这里所指的就是神所在之处,因下句明说:“…在神的右边”。

  “右边”表示其尊荣(王上2:19;诗20:6;太20:21)。圣经中曾多次提及主是在神右边(徒7:56;罗8:34;弗1:20;西3:1;来1:3,8:1,10:11-12…)。

  “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祂”。本节与主在太二十八章18至20节的话互相映照。基督既已得着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所以门徒就应当去使万民来作祂的门徒,就当勇敢无惧地为祂的旨意而受苦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