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读经讲义



肆 对自己(5:21-25)

  上文保罗教导提摩太如何应付教会各种人,接着保罗就提醒提摩太要格外小心自己,因为一个有权责备别人的人,本身就应该更加谨慎。

一.应谨遵命令(5:21上)

“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5:21上)

  “这些话”当然是指上文保罗的教训,可是保罗在此特别提到“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来嘱咐他,这“蒙拣选的天使”是指什么天使很难断定。但为什么保罗除了提到在神和基督耶稣面前之外,还提到在天使面前嘱咐他?路九章26节耶稣曾说:“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似乎有一些天使是特别陪伴着主耶稣基督的,在祂的荣耀里将和祂一起降临。在启示录中,也有一些较高级的天使,围绕在神宝座的周围,所以在此保罗提到神和主耶稣基督时,也提到随侍着他们的天使。他们都是等候着听从神的命令为蒙救恩的人效力的(来1:14)。提摩太既然是单独一人留在以弗所担当艰巨的使命,应付那些传异端的人,在执行真理的教训时,难免会感到孤单犹豫。所以保罗在劝勉的时候还特别使他看见天上荣耀的神和祂所选用的天使,只要忠心遵行神的命令,祂必“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诗91:11)。

二.应公正无私(5:21下)

“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5:21下)

  所谓“成见”也就是过去所留下的印象。我们对有些人以往的印象很好,但对另一些人,则有不好的印象。可能是因为有些人曾对我们特别好,而有些人则跟我们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因而我们的印象便有不同。但是我们对事情的判断却不可存成见,不可因过去关系的好坏来断定是非。我们的判断应该根据当时的事实,而不是根据以往的情感。因为成见很容易使我们不公正地判断那些曾恶待我们的人,又袒护那些好待过我们的人,所以“不可存成见”与下句的“行事不可偏心”是有连带关系的。行事不可徇私,否则就不能叫人心服。在出埃及记的许多律例里面,有两节特别值得我们注意。出二十三章2至3节:“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可见我们很容易在审断事情的时候“随众”,不敢违反多数人的意见,即使众人的意见是错误的,因着不敢开罪众人,我们也就不照真理,不按公正行事了。有些人是因为特别讨好富有的信徒,因而有“偏心”,但有些人却相反,对富人有成见而袒护穷人,但圣经说:“也不可…偏护穷人”。所以一个在教会中作领袖的人总应站在一个完全公正的地位上,不受任何情感的影响。

  有一个比喻很适合解释“公正没有偏私”;有一座雕像,它的眼睛被手帕蒙住、手里拿着天平,而天平的两边是完全平衡的,这正是“公平无私”的意思。教会的牧者应以公平对待信徒,就好像眼睛被蒙上,什么都没看见,而让天平完全平衡,天平完全不受他眼睛的影响。

三.应不在别人的罪上有分(5:22)

“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洁。”(5:22)

  按手礼在新约主要的意思是表示作见证、承认,与之表同情。保罗曾在众长老面前为提摩太按手,而自己也曾受安提阿的几位教师和先知按手。他们的按手表示承认保罗所受的感动是出于圣灵,他们也跟他同感一灵,所以愿意为他按手,表示属灵上支持他,跟他同心。保罗在众长老面前为提摩太按手,也是承认提摩太是主所拣选的仆人,并借此机会运用使徒的权柄,而将恩赐给提摩太。在此保罗吩咐提摩太“给人行按手礼,不可急促”,上文提到设立长老的问题,则这里所说“行按手礼”应该是与按立长执有关,换句话说,提摩太不可随便按立长执。今天教会里的牧师传道有时随便替人按立,这是不合圣经教训的,因为我们所按手的人应该是我们所能够见证的,在主面前或是在属灵上,都能与他站在同一个地位。可能当时有一些假师傅也想取得教会的圣职,所以保罗特别提醒提摩太,给人按手不可急促。

  “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这话的意思,按上文应该是指着给人按手的事,或是指接受控告长老的呈子。有人攻击长老或者枉屈正直,传道人若没有谨慎小心,就随便站在错误的一边,枉屈了忠心正直的,就是在别人的罪上有分了。又如落在别人的圈套阴谋之中,或是按立了神所没有按立的人在教会中当职,甚至把那些假师傅、传异教的按立成为教会的长老,作教会的事工,这样的做法就是等于支持犯罪的人去犯罪,就是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这句话似乎也可应用在与人同谋,或是跟犯罪的人合作。或者在犯罪的事上虽然不是自己主动,但若随伙妥协,也就是在别人的罪上有分了。所以要保守自己清洁,不参与别人的罪。

四.应照料身体健康(5:23)

“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5:23)

  由本节可看见几点重要的真理:

  A. 关乎身体的健康:基督徒应该保持身体的健康,通常热心而爱主的传道人往往忽略保重自己的身体,当时的提摩太大概也犯了这种毛病,所以保罗提醒他应当照顾自己的健康。保罗在林前六章13节告诉我们:“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在六章19节又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我们的身子乃是圣灵的殿,是主重价买来的,所以我们应该在身子上荣耀神。我们的身子是为着主,主也为我们的身子;主救我们的灵魂,也救我们的身体。今天我们还没有到身体得赎的时候,但我们的身子也要被主使用,在这世上为主而活。主怎样在这世上用肉身把神的爱显出来,祂也需要我们这些带着肉身在世上的人来为祂活,将主的爱表明给那些还没有认识祂的人。如果我们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这也是神所赐的福,因为若有健康的身体就可以有更好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来为主作见证,这也就等于爱惜光阴了。所以基督徒应该好好照顾自己的身子。身子是物质的,是会毁坏的,所以也需要有节制。许多基督徒的健康毁坏了,是因为自己没有照顾,并非神没有赐福。保罗要提摩太照顾身体,这就给我们看到,一个人的健康不能只说“凭信心,神会照顾”,而自己不管。如果随便对待自己的身体,吃喝睡眠不按规律,不看顾身体,圣经并没有给我们健康的应许。就是主耶稣在世上时,祂的肉身也不是不会朽坏的,祂的肉身还是会衰老、会饥饿,需要照顾。主耶稣有时也和门徒退到旷野去歇一歇,有时利用渡海的时间睡在船上;祂虽然只有三十岁,人家却看祂是五十岁的人;因为祂为福音的工作多多的劳苦。所以身体是我们必须好好照顾的。

  B. 关乎医病恩赐的运用:保罗曾经为许多人医病,也的确有医病行神迹的权能,如他曾被毒蛇咬而却全不受害,他曾医治岛长部百流的父亲及岛上居民的疾病。但是他没有为提摩太医病,可见并不是每一次生病都要借着神迹来医治。神有时是借着奇妙的能力,有时是借着物质来医治我们。所以保罗劝提摩太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在此酒是被当作药物来使用的,最少,我们可以看见保罗要借着些微的酒叫提摩太的胃得帮助。

  C. 关乎喝酒的问题:有人以为本节圣经可证明基督徒是可以喝酒的。保罗许可提摩太用一点酒,而且是劝他用酒。这样解释未免有一点儿偏见,圣经并没有绝对禁止不可喝酒,乃是说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喝酒。保罗既然劝提摩太可以稍微用点酒,就证明提摩太是素常不喝酒的,甚至需要保罗来劝他喝。同时也表示保罗是把酒当作治疗的用法,因为所有神造之物都有它的用处,按正当用途用它就是对的,如果不按正当用途来用,任何的东西都可以成为错的。圣经虽然没有严格地禁止喝酒,可是圣经却常常以喝酒为不好的。按旧约的预表来说,拿细耳人清酒浓酒都不喝,旧约的祭司在圣殿里事奉的时候,更是不可以喝酒的。今天我们新约的信徒都是祭司,我们的心灵就是神的殿,是圣灵居住的所在,所以在一般情形下是不应该喝酒的。因为圣经从来没有主张可以用酒作消遣,或宴乐的使用,对于这方面却常有不好的例子。所以,酒可以当作一种用料,却不能当作放纵情欲的享受(详参拙着《基督徒生活讲座》)。

五.小结明显与隐藏的罪(5:24-25)

“有些人的罪是明显的,如同先到审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这样,善行也有明显的;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5:24-25)

  保罗劝勉提摩太谨慎他自己的身体以后,就再回到前面所讲论的问题,作结论说,罪有两种,有的罪是显露的,有的罪是隐藏的。所谓“显露的”不过是先到审判案前;所谓“隐藏的”也不过是后来才被显明。其实在神的面前,并没有一样是隐藏的,因为万物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这两节的意思似乎是连接上文第22节的“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意思是要提摩太谨慎地判断是非,考虑人的各种建议,不要凭着成见很快就决定事情,或赞助别人所作的事,因为我们唯有在深切地了解对方人之后,才可以在属灵的事上支持他。

  有些罪,是暴露出来的,人一看见,很自然地就会定罪,教会的长老或传道人也自然会对付这样的人。

  但“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这“随后跟了去”是什么意思呢?从25节可知是随后被显明的意思。25节说到善行有明显的,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暗示24节所说犯罪的事也是这样。既然有一些罪是显露出来的,则表示有一些罪是在人面前隐藏得很周到,暂时没有显露,但以后仍会跟到审判台前,被显明出来。就算在今世没有被人知道,但在天上也要被神所知道。保罗说这话的意思好像提醒提摩太,不要单单注意那些显露的罪,以为那些显露出来的罪人才是罪人,事实上有的人只是比较技巧,晓得如何来遮掩罪,甚至利用行善的名义来作坏事。传道人常常不容易看出这种人的诡计,以致落在他们的圈套中。“这样,善行也有明显的,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照同样原理,有人行善是明显的,是人人都知道的,可是那些没有被显明出来的善行却同样是神所看重的,神也会将它显扬出来。主耶稣教训门徒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人若专心行善,他的善行必被显明,绝不会隐藏的,正如人行恶,他的恶行也不能隐藏一样。虽然也许在今世不被人知道,但在来世主也要显明出来,所以一切为主的缘故而行善的,无论作了什么,虽然人不了解,不明白,但主是不会忘记的,正如主不会忘记罪人所犯的罪一样,主一定要审判犯罪的人,也一定要赏赐那些忠心爱祂的人所行的一切善行。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