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读经讲义



伍 对作仆人的(6:1-2)

  保罗在此劝勉那些在人手下作仆人的人,应如何对待他的主人。

一.对不信主的主人(6:1)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6:1)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这“仆人”原文 douloi,是“奴仆”的多数式。当时的社会是奴隶制度的社会,有一些作奴仆的人在信主以后,知道在耶稣基督里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都是已从罪中得释放的。由于在教会中受了平等思想的影响,因此对主人的态度难免有改变,不再像从前那样服从了。使徒在此劝勉那些作奴仆的,应该知道他们的主人应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他们既然信主,作主的儿女,在主里面享受自由,若主人还没有信主,他就更应该显出忠心,感动他的主人,叫他可以归信主,否则不但不能引导他的主人归主,反而叫他们误会。信主的仆人对主人不忠心、不恭敬、没礼貌,就不能得到主人的灵魂。信徒主要的任务是见证基督,争取人的灵魂。如果不尽仆人的本分,叫主的名受羞辱,使人误解救恩的道理,就没法子得到主人的灵魂了。

  基督教绝不主张奴隶制度,但它也不是以改革社会为宗旨的宗教,它的主要目的是拯救失丧的灵魂,使罪人从堕落中回转,因而间接影响社会。所以教会的使命是宣扬福音真道,呼召世人来接受基督作他的救主。当一个社会的人普遍接纳基督的时候,不合理的制度自然会瓦解。这情形已在历史上被证实了,凡是基督教所到之处,首先得解放的是一般作奴隶的人和一些不平等的事。基督是主张用和平的方法感化敌人,而不是用仇恨的方法消灭敌人,用爱心来得着人而不是用报复的手段把人征服,叫人心里甘愿改正错误,才是真正的胜利。保罗在给腓利门的书信里,为腓利门的奴隶阿尼西母求情的时候,我们可清楚看到,保罗对这个本来是作人奴隶的阿尼西母非常亲密,看他是亲爱的人,是他福音所生的儿子。“腓利门书”充分表示,保罗心中完全没有阶级观念,没有奴隶或主人的观念。所以,福音的道理不是一种社会学,它是借着神的真道叫人得到重生,叫人脱离罪恶,叫人认识真理,而使得相信的人整个人生得到改变,能和别人彼此用爱心相待,这样,奴隶的制度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了。

  在此,保罗是按当时已存在的奴隶制度和当时人对奴隶的观念,来教训作奴仆的人如何得着他们的主人归主。在保罗书信中提到仆人待主人的,还有弗六章5节;西三章22节;多二章9至10节。彼得也教训作仆人的怎么对待主人(彼前2:18)。

二.对已信主的主人(6:2)

“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6:2)

  信主的仆人对于信主的主人不忠心,这不单是当时的情形,在今天更是如此。原因是他们以为自己既与主人在基督里是弟兄,主人应当好待他,不像待别的仆人一样。他却忘却自己应尽仆人的本分,因而该作的也以为可以不必作,该劳苦的却不去劳苦,好像主人自然应给他更高的薪水,更好的待遇,不可以要他作更多的事。保罗在此特别更正这种观念。反过来,主人若因为这仆人是信主的,以为他应该格外忠心,应多作工而不必给他足够的薪水,也不是圣经的道理。许多人常常不明白在主里面的关系,和在肉身上的关系。每一个基督徒与其他的弟兄一方面有肉身的关系,另一方面则有主里面的关系。按肉身关系,他们是主仆,他们有自己的岗位,各有应当尽的本分。按属灵的关系,他们是弟兄,在主里应该相爱。我们不能用属灵的关系作借口,不去忠心尽我们当尽的本分,却要求更好的待遇。

  主人与仆人相待的原理,不只可应用在一般家庭中的主仆关系;也可应用在今天大机关中的上司和职员的关系。在基督徒所开办的公司里作事,应该格外忠心,因为是为主内弟兄来作事,所得的益处不是归给外人,乃归给主里面的人。照样,基督徒雇主对待基督徒的雇员,应按爱心,不可因他是弟兄就给他更多的工作,却给他更薄的待遇。今天有些教会团体以凭信心为借口,利用主里面的关系刻薄待人,近乎剥削,今世的“主义”尚且要斗争这样的人,何况天上的神?总而言之,作基督徒的主人和仆人,应该因主里的关系更加好待对方,更加服事或爱护,才合乎圣经的道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