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罗尼迦后书读经讲义



第二段 安慰与代祷(1:6-12)

读经提示

  1. 主第二次降临时谁要受报应?谁要得平安?主怎样显现施报?
  2. 神施报应跟“仇恨”报复有什么分别?信徒要得着荣耀赏赐,跟贪图虚荣有什么分别?
  3. 保罗为帖撒罗尼迦教会祷告的共有几项?
  4. 注意本章论信、望、爱的经文与前书第一章有什么相似而互相补充之处?

第一章

6神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7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祂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8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9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10这正是主降临要在祂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你们也信了)。11因此,我们常为你们祷告,愿我们的神看你们配得过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12叫我们主耶稣的名在你们身上得荣耀,你们也在祂身上得荣耀,都照着我们的神并主耶稣基督的恩。

  本段保罗以基督第二次降临要刑罚那些苦待神儿女者的事,来安慰帖撒罗尼迦为主受苦的信徒。本书提到有关主耶稣的降临,都是偏重在主来要审判恶人、安慰信徒这方面,所以所描写的多半是主耶稣从空中降临到地上前后的事,不是主耶稣从神的宝座右边降临到空中之前的事,跟前书所记注重点不同。

壹 安慰(1:6-10)

一.神公义的报应(1:6-7上)

“神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1:6-7上)

  我们也许会希奇,保罗为什么借着讲论神公义的报应来安慰帖撒罗尼迦的信徒,这是否含有一种报复的心理呢?当我们受逼害时,常会有一种心理,希望那些逼害我们的人,受神的形罚和报应。保罗是否利用这种心理安慰信徒?不,他不是利用人与人的仇恨心理,而是强调神的公义。当我们说要爱我们的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时,很容易忽略了神的公义。神是必然审判罪恶的神,祂的爱是爱仇敌的爱,但也不姑息罪恶。所有的罪人都是与神敌对的,神都爱他们;但不是说,神不会审判他们,这是我们最容易发生的错觉。神爱罪人,要他们悔改,接受神所预备的救法以得救;反之,他们若不肯接受救法和赦免,就难免神公义的审判。照样,神的爱是仇敌的爱,但并非不报应那些逼害教会故意拒绝救恩的人。在此,保罗不过是按照神公义的德性,说明神必施行报应的事实。神的慈爱不纵容恶人任意加害祂的儿女,而是要赏善罚恶,保护祂的儿女。

  在患难中,最容易怀疑神的公义。保罗在这方面有很丰富的经历,所以,他在这里特别强调神的公义来安慰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信徒。神用患难报应那些将患难加给信徒的人,又将平安给那些为祂的名受患难的人,不正合乎神公义的本性么?如果神认为人该受报应,我们就该承认那确是人所该受的,不然就等于说我们比神更公义,更善良了。

  “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7上)这半节有四点要注意:

  A. 神的公义不但在惩罚那些苦待祂儿女的人方面显明出来,也在那些遭受患难的人方面显明出来;就是那些为主受患难、而跟使徒同享神所赐平安的人。

  B. “同得平安”新旧库译本译作“同享安息”。“平安”原文 anesis 是安息、松开、放松的意思。新约只用过五次:在徒二十四章23节译作“宽待”,林后二章13节译作“安”(不安),林后七章5节译作“安宁”,林后八章13节译作“轻省”,本节译作“平安”,要是跟下半节连着读,就是指主再来时要得享安息说的。

  C. 使徒保罗和他的同工们,对为主受患难而得平安,是过来人,早已有经验了。因此他深信帖撒罗尼迦信徒受患难,也必同样得享平安。

  D. 使徒把帖撒罗尼迦教会为主受患难的人,跟使徒之为主受患难者同列相比,这真是他们的光荣。不论是神的仆人,或神的儿女,若为祂的旨意而受苦,都是神所同样看重的。

二.神报应的时候(1:7下)

“…那时,主耶稣同祂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1:7下)

  “那时”,就是主降临到地上时。按帖前四章17节明说,主降临时,信徒要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启十九章1至10节也记载,先有天上的大赞美和羔羊的婚筵,然后,基督才跟祂的使者降临,审判地上的列国(启19:11-18)。所以基督的第二次降临显然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是先降到空中,提接信徒,已死信徒身体复活(帖前4:16),还活着的信徒身体改变(林前15:51-52;腓3:21),在空中与主相遇。在空中先有基督台前的审判(林后5:10;林前4:5)和羔羊婚筵(启19:6-10),然后才进入第二阶段。这时基督要同祂的众天使,众圣徒(犹14;帖前4:14;太25:31;启19:14),一同降临到地上,在地上要“击杀列国”(启19:15),审判万民(太25:32),报应那些苦待信徒的恶人(帖后1:7-9)。

  “同祂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圣经描写基督第二次的降临都是大有荣耀的降临,例如:

  太二十六章64节下:“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本节指主从宝座降临。

  太二十四章30节:“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本节指主降临到地上。

  祂的第二次降临,对信徒是拯救和荣耀的日子;对不信的世代却是审判和灾祸的日子。

1. 对信徒

  彼前一章5节:“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

  林前四章5节:“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

  帖前一章10节:“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就是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愤怒的耶稣。”

  来九章28节:“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罗八章23节:“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腓三章20至21节:“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

2. 对世人

  林前十五章24至25节:“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然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祂的脚下。”

  帖前五章3节:“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如同产难临到怀胎的妇人一样,他们绝不能逃脱。”

  太二十四章30节:“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启一章7节:“看哪,祂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祂,连刺祂的人也要看见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祂哀哭。这话是真实的。阿们。”

  帖后一章8至10节:“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这正是主降临要在祂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你们也信了。)”

  帖后二章8节:“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它,用降临的荣光废掉它。”

  本节提到主降临是“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一方面表示,祂的再临是大有荣耀的;另一方面表示,祂的降临是大有威严,要施行审判的。先知以赛亚曾预言主要在火焰中降临,以火焰施行报应(赛66:15);先知玛拉基也说:“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玛4:1)。在新约中,用“火”形容主的威荣时,也多半用在审判方面(太3:11-12;来10:27;林前3:13-15;启19:11-12)。所以本句是偏重主降临时要审判不信的人方面说的。那时,不像祂第一次降临那样,孤单卑微地降在马槽里;而是带着千万的使者一同降临。

  “同祂有能力的天使…”(参太25:31;帖前4:14-16;犹14;启19:14)。基督再来时,有大能的天使随侍左右,就像得胜君王凯旋回来那样。诗人说:“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诗24:8-10),这些跟基督一起降临的天使,大概就是启十九章14节所说的:“天上的众军…”,按太二十六章53节说:“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么?”而犹9节又提到“天使长米迦勒”,看来天使也有等级和编制,各按自己的岗位执行神的旨意。

三.神所要报应的人(1:8)

“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1:8)

  “不认识神的人”,就是指一切不信神的外邦人。“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按当时来说,是指不信的犹太人。外邦人根本不认识神,不归信在真神名下,他们要因自己的罪受报应。犹太人虽然知道或相信有一位独一真神,但他们却不信神所打发来的救主,也要为他们自己的罪受当得的报应。主耶稣曾对犹太人说:“你们信神,也当信我…”(约14:1),因为在神和人中间,祂是唯一的道路(约14:6)。

  “不认识神的人”,也可以指一切没有听过福音而不认识真神的人;而“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指一切虽然听过福音,却没有接受的人。这些人都要为他们自己的罪受当得的报应。

  不论没有听过福音而不认识神;或听过福音而不接受基督为救主,这些人为他们的罪受报应都是公平的。按罗二章12至16节,没有律法的人虽不按律法灭亡,但他们的良心已经足够叫他们灭亡了;至于有律法的犹太人,将根据他们不能遵行神的律法而灭亡。律法的功用跟良心有相同的地方,它们都证明了人是有罪的,也就是说人本来是该灭亡的,神没有义务一定要给人救恩。祂为我们预备救恩是祂的恩典,拒绝救恩的人当然更不能逃罪了。

四.神报应的刑罚(1:9)

“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1:9)

  “他们要受刑罚”,表示“受刑罚”是在将来。神一定会刑罚罪恶,但神没有立即刑罚;祂虽然“要”刑罚罪人,却先给人预备了救法,先等待人从罪中回转。祂不轻易发怒,却也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6-7)。

  “永远的沉沦”,就是永远灭亡。本节实际上隐藏有两种“永远”,那些不认识神和不听从主耶稣福音的人,既然要永远灭亡,也就永远“离开主的面和祂的荣光”,“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犹13)。罪人原本只有一个永远,就是永远灭亡;但耶稣基督为我们成就了救恩的结果,叫我们有机会选择另一个光明荣耀的永远,就是可以信靠祂救赎的恩典而永远在祂面前事奉祂。但那些不寻求祂的救恩,或不听从主耶稣福音的人,只好忍受永远刑罪,接受他们本来该受的报应了。

  “离开主的面…”,在这里被看作跟“永远沉沦”的刑罚同等严重。地狱的痛苦,不只是不灭的火和虫,更是永远离开主的面。基督本与神同在同荣,合一不分,祂却为我们的罪在十字架被神掩面不顾(太27:46)。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被神“离弃”的痛苦,就是地狱的痛苦。对于这位本来就是跟神合一的主来说,祂所付出的赎价已足够为我们赎罪而有余了。

五.希奇的那日子(1:10)

“这正是主降临要在祂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你们也信了)。”(1:10)

  “这正是…”要跟本节下句“…的那日子”连起来。全节的重点,就是描写当那日要发生的事,就是主耶稣降临的那日,祂要被众圣徒所荣耀;又被一切信的人所希奇。所以,本节是注重描写主降临时,基督从信徒身上得着什么。这样从6到10节之中有三方面都各有所得:

  A. 那些苦害信徒的人:他们要受患难,受刑罚,永远沉沦。

  B. 那些为主受苦的信徒:他们要跟一切忠心的神仆同享平安(1:7)。

  C. 那位按公义施报应的主:要在圣徒身上得荣耀被显为希奇。

  主耶稣要在众圣徒身上得荣耀,或叫他们大感希奇。也就是说:主奇妙的救赎,怎样把败坏的罪人,拯救到成为圣洁无瑕,有分于神的生命的地步;祂的救恩为我们所预备的荣耀和福分美好到什么地步;祂的威严和大能所显出的作为奇妙到什么地步;都是叫一切信祂的人到那日大感惊奇的!虽然今天信徒对主的救恩跟奇妙作为已经有些体验,但是到了祂降临的那日,还会大大希奇。因为到那日,我们才真正知道祂作为的伟大,是完全出乎我们意料之外,是还在肉身活着的人所想像不到的。

  “如经上所记:‘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

  “(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你们也信了)”,本句放在括弧里,是用来解释上句“一切信的人”。意思是:帖撒罗尼迦信徒已经在“一切信的人”之列,因他们已经信了保罗为基督所作的见证。也就是说,他们在主降临的日子,也会跟千万的圣徒一样,对主的奇妙救恩和大能,惊讶莫名。

  我们在肉身中活着的日子,虽然受肉身的限制,对属灵的事所知道的都很有限(林前13:9-10);但这些限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神的另一种恩典,叫我们到那日,对祂的恩典和作为分外希奇,而更觉喜乐。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