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读经讲义



六.在基督里同归于一(1:10)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1:10)

  “要照所安排的”,就是神既定的计画。

  “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就是神所定日期到了的时候,也就是这世代过去,基督二次降临的时候。按基督第一次降临,正是照神所定时候满足之时,降生到世上来(加4:4),那是已过的事实。在此所指“天上天地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却是在主再来时才全部具体实现的。

  “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按徒十七章26节说:“祂从一本造出万族”,可见万物原本是一致的;但由于天使和人类犯罪的结果,万物变成分裂和敌对的,所以“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8:22)。但基督既已借十字架胜过掌死权的魔鬼,又复活升到神的右边,这一切不合的现象,终必在基督里同归于一了。

  在这里使徒提出合一的最基本原则,这原则不是地方教会道路,也不是最合标准的教会制度,而是“在基督里”。这就是合一最简单有效且独一无二的途径。许多人不满足于“在基督里”这种合一的原则,而在“基督里”这个关系之外,加上什么“××立场”“××见解”,这些主张实际上对“合一”并无增益,对分裂反而更加推波助浪。但使徒在本书中特别强调“在基督里”这种关系,说明不但现在一切信徒不分犹太人外邦人,贫富老幼,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而且至终万物也都要在基督里同归于一。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