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读经讲义



伍 教会在基督里同为后嗣的奥秘(3章)

  本章是全书最重要的一章,可分为两段:(1)福音的见证(3:1-13),(2)保罗的祷告(3:14-21)。本章所以重要,是因为使徒保罗在这里讲述他如何深知福音的奥秘,如何作了这奥秘的“执事”,又把它传扬出来。这些都和外邦教会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查考这章圣经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里所说的“奥秘”是什么意思。

一.保罗的见证─见证他如何作了福音的奥秘之执事(3:1-13)

读经提示

  1. 为什么保罗不以“为主被囚”为耻,反以为荣?
  2. 保罗对神所托付之职分采取什么态度?
  3. 什么是福音的奥秘?或基督的奥秘?
  4. 保罗说自己深知基督的奥秘,是否骄傲?为什么他要这样表明自己?
  5. 福音的奥秘主要内容是什么?(6节)旧约先知们怎会不知道?
  6. 保罗作福音执事的根据是什么?“执事”在这里的用法跟提前三章8节有什么不同?略述保罗作福音执事之主要任务。
  7. 保罗为什么要求以弗所信徒不要以他的患难为耻?三章13节有什么教训?

第三章

1因此,我保罗为你们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替你们祈祷,2谅必你们曾听见神赐恩给我,将关切你们的职分托付我。3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写过的;4你们念了,就能晓得我深知基督的奥秘。5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借着圣灵启示祂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6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7我作了这福音的执事,是照神的恩赐,这恩赐是照祂运行的大能赐给我的。8我本来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然而祂还赐我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9又使众人都明白,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10为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11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12我们因信耶稣,就在祂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神面前。13所以我求你们,不要因我为你们所受的患难丧胆,这原是你们的荣耀。

1. 如何尽职受苦(3:1-2)

“因此,我保罗为你们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替你们祈祷,谅必你们曾听见神赐恩给我,将关切你们的职分托付我。”(3:1-2)

  “因此”,连接上文。既然神的旨意,要使外邦人与犹太人都在基督里“归为一体,与神和好”,“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也就是说不论犹太信徒或外邦信徒,都同被建造在使徒先知的根基上。这样,保罗为着遵从神的旨意,执行神所命令他去实行的旨意,作了外邦的信徒,把福音传到外邦;并且为福音的缘故而受苦,为外邦人的灵魂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

  由此可见,保罗是如何忠心尽职。当他知道了神的旨意以后,就不顾一切地完成神的旨意,这也是神乐意将祂的奥秘启示保罗的原因。若是一个人深知神的奥秘,却不敢或不愿遵行,又有什么用处?神势必要另外委托别人。但保罗得知神的奥秘以后,并没有辜负神的恩典,就为神托付他的责任尽忠到底。

  “因此我保罗为你们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从这句话的语气中可以看出,保罗完全没有为他的“被囚”怨叹什么,反倒以它为一种荣耀。其所以视为荣耀的原因有三:

  A. 他的受苦是在神的旨意中:保罗既是外邦的使徒(加2:8),现在为外邦人而被囚,可见他的受苦,是在神的旨意中。是由于他的尽职,不是由于他的失职。他所受的苦,不是多余的,不是自己讨来的,乃是神所许可的。若信徒在受苦时,能确知是在神旨意中,实在是一种极大的快乐。许多人虽然为神作工而受苦,却不是照神的旨意受苦,而是原本不必受,却因自己的软弱而多余地受了。但保罗不但为传道工作受苦,且在神的旨意中受苦。

  B. 是为耶稣基督而受的:“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原文是“作基督耶稣的囚犯”,虽然保罗是在罗马作囚犯,但他却以为自己是“基督耶稣的囚犯”,因为他是自愿为基督而失去自由,是在遵奉基督的旨意下作囚犯的。按徒二十四章的记载可知,保罗所以被送到罗马坐监,无非因为他不肯贿赂腓力斯,不逃避苦难,不肯犯罪,因而受苦,是为主的荣耀不致受损害而受苦,所以他这样受苦倒觉得荣耀(彼前4:14)。因为他不是这世界的囚犯,乃是基督耶稣的囚犯。

  C. 他的受苦有很大的价值:因为神的旨意既是要使犹太、外邦一切蒙恩的人都在基督里合一,而保罗就是为着肩负这种使命而受苦。虽然他自己受苦,却使基督福音的工作大有收获,神的旨意得以成就,这样,他的受苦是大有价值的。所以他不但不当作是羞辱,反倒看作是极大的荣耀。

  “谅必你们曾听见神赐恩给我…”,圣经先提到使徒保罗的尽忠,然后才提到他如何从神那里,接受外邦使徒的职分。使我们看出保罗的尽忠受到神的重视,他的行事与他蒙召的恩相称。

  保罗推想以弗所信徒必然已经听见,神如何赐恩给他,使他作外邦使徒的事。因为他原本是教会的仇敌,后来却作了福音的执事。他的见证是当时各教会所知道的(加1:22-24)。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真正在灵性上蒙恩,必定会被人知道,近处的人可以看出,远处的人也会听见,这是十分自然的结果,不是自我宣传得来的。施洗约翰虽然在旷野传道,却仍然有许多人去听他,也就是这个道理。反之,一个人如果灵性退后,也必能被旁边的人看出来。(有一个著名的钢琴家说,我如果一天不弹琴我自己知道,两天不弹琴我的妻子知道,三天不弹我所有的朋友会知道…)

  “将关切你们的职分托付我”,这句话说出神所赐给保罗的恩典是什么恩典。就是将一种属灵的责任托付给保罗。许多人只把从神那里接受的好处,看作是神所赐的恩典,而把神所给的责任,看作重担。但保罗却把神所交给他的艰难责任一种需要流泪、流汗、流血的责任,看为神所赐给他的一种大恩典。

  所谓“关切你们的职分”,也就是作外邦使徒的职分(加2:8)。但圣经特意称这职分为“关切你们的职分”。因为这种职分,并非只要有才干学问口才就可以成功;还必须有一种“关切”人的爱心,就像父母关切儿女的那种心,才能成功。如果保罗没有关切外邦人灵魂的心,怎能作外邦的使徒?照样如果我们没有关切人灵魂的心,也不能作一个得人的渔夫。

  这句话也使我们看出神所选召的工人,必定从神那里有托付。这种托付,就是他心灵上的一种负担,使他对某方面的事工格外有“关切”的心。同时神又按着他对某方面有特殊关切之心的缘故,使他在那方面的恩赐上,格外追求长进,而成为适于完成该项托付的工人。

2. 如何得知奥秘(3:3-6)

  A. 在保罗方面如何得知(3:3-4)

“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写过的;你们念了,就能晓得我深知基督的奥秘。”(3:3-4)

  从“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可见保罗知道福音的奥秘是神自己启示他的。

  注意:“启示”和“奥秘”相反。奥秘就是神隐藏的旨意,启示就是神把祂隐藏的旨意向人类显明出来。按使徒在这里所蒙启示的经历,可能就是指他到亚拉伯三年的时候,直接“从耶稣基督”所领受的启示(加1:11-12、16-17)。按林后十二章1至5节保罗曾见证他自己被提到三层天的经历,可见他得的启示甚大,但这并不是说保罗所得的启示,都是在超自然的状态中得着的,像保罗自己说:“…神既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加1:15-16),“求…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弗1:17)。可见神的启示,许多时候并非借着什么异象,乃是借着圣灵在人心思和悟性中工作,把祂的旨意显明给人。

  在此所谓“奥秘”,就是指神救赎的计划,也就是神要救赎世人的奇妙旨意。但这旨意在旧约的时候是隐藏的,还未显明出来,所以称为“奥秘”。现今神把这“奥秘”神救赎世人的计划,启示给使徒保罗(也启示给别的使徒),保罗就照神所启示的,把它宣明出来。这对于蒙救赎的人方面就是“福音”。所以或说“福音”,或说“奥秘”,或说“福音的奥秘”都是一样的。不过这“奥秘”既然已经借保罗而宣扬开了启示出来了,这样,对今日的信徒来说,就不再是“奥秘”了。

  “正如我以前略略写过的”,这句话似乎暗示保罗在未写这封以弗所书之前,曾经写过另一封信给以弗所教会。但这“以前”也可以指本书的前面两章;因为上章文所讲的,无非是外邦人在基督里能以和犹太人归为一体,同在教会内,同被建为灵宫。这种真理,在从前是隐藏的奥秘,是犹太人从未明白的,现在都由保罗在上文中讲明了。

  所以福音的奥秘也就是教会的奥秘,因为福音奥秘的内容所讲的,就是关乎神如何使外邦教会得以在基督里,同蒙救恩,同为基督奥秘之身体的一部分。

  “你们念了就能晓得我深知基督的奥秘”,保罗这样讲,并不是出于骄傲,因为他所传的正是他所深知的真理。保罗的灵性已经完全超脱“为自己”的程度。他不为自己而夸耀自己,也不为自己而隐藏,只为着顾念神的荣耀而作所当作的,说所当说的。当一个信徒的灵性还幼稚的时候,常常喜欢夸耀自己,等到他的灵性比较进步时,就会隐藏自己,但在隐藏自己的时候,往往仍然搀杂着为自己的成分为着自己更属灵而隐藏以致这种隐藏常变成一种“退缩”。但当他的灵性更进深的时候,就会摆脱自己为中心的生活,而进到完全以神的荣耀为中心的生活。使徒保罗在此所以要这样说自己深知基督的奥秘,正是为着福音的利益,和信徒灵性利益的缘故。因为如果信徒对他是否深知基督的奥秘发生怀疑,则对他所传的“奥秘”是否可靠也必发生怀疑。反之,如果信徒确信他深知神的“奥秘”,则对他所传的“奥秘”,也必更易于接受而信服了。如果信徒怀疑保罗,这只不过是保罗个人受一点损失而已;但如果信徒怀疑保罗所传的福音,则受到更大损失的不是保罗,乃是神。所以保罗在这里加上这句话,使信徒的心更加坚定。

  “基督的奥秘”,也就是上下文所说的奥秘。圣经既然在上下文交替着使用“福音的奥秘”、“基督的奥秘”、“这奥秘”,显见这些“奥秘”都是相同的意思。但在这里所以被称为基督的奥秘,是因为这奥秘是由基督的启示而来(加1:12),并且是以基督救赎的福音为主要的内容。

  B. 在其他使徒方面如何得知(3:5)

“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借着圣灵启示祂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3:5)

  a. 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在这里“以前的世代”就是旧约的时代。旧约的先知们,对于外邦人也要与犹太人(即犹太信徒)同蒙应许的奥秘还不大明了;因神只在新约的时候,才清楚启示给祂的仆人。

  可见新约的启示和旧约的启示有不同。旧约时,神只把福音的预表启示给人知道。虽然先知也曾预言到神的救恩,但究竟不能窥其全貌;因为神是按照祂自己的计划逐步来实现祂的救赎。先在旧约的时候,使人看见祂救赎的模型;然后在新约时代,按祂所预定日期满足的时候,差遗祂的儿子降世,并且把祂救赎的全部计划,启示给祂的使徒们。旧约先知们虽曾预言救主的降生、受死、复活、再来等等,却没预言到“教会”;因为神还没有清楚启示他们。“教会”这个名称,是在新约太十六章18节才第一次提到的。而“教会”乃是神救赎计划的主要对象,是基督属灵的身体,是包括一切外邦或犹太的基督徒在内的。

  这奥秘的旨意,既在新约才被清楚地启示出来。所以如果只有旧约没有新约,神的启示就还未完全。反之,既有了新约圣经,则神的启示已经完全了。因此,现今圣灵不是再来启示人一些圣经所未有的新启示,乃是使人在神完全的启示圣经中得到新的亮光和“启示”。

  b. 这奥秘是神如今启示给祂的众使徒的。“使徒和先知”,原文都是多数式,可见这奥秘并非只启示给保罗,其他的使徒就毫无所知。不过他们不像使徒保罗那样,专作外邦的使徒。保罗的首要任务,就是把神的救恩传到外邦,使那些外邦人“不再作外邦人”(弗2:19),而变成与犹太信主的人一样,“是神家里的人”。

  C. 这奥秘的内容是什么(3:6)

“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3:6)

  这节圣经本身已说出这奥秘是什么,就是外邦人可以在基督里借着福音,与犹太人一同蒙救赎,一同成为基督身上的肢体,一同承受神在基督里所应许给教会的各种属灵福气。

  注意:“同为一体”原文是“同为一身之肢体”,所以在基督里,再没有犹太外邦的分别,都是一样的的地位。虽然外邦本来的地位,似乎比犹太更黑暗、更没有盼望,但在基督救赎的恩典下,在福音大能的拯救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罪人或种族,是神所不能拯救的。所以不可轻看任何原先比我们不如的人,因为一切在基督里的,都是福音大能所改变的,都成为同样蒙福的人,同样是需要依赖基督恩典而活着的人。

3. 如何作福音的执事(3:7-13)

  这几节使徒保罗继续见证他怎样接受福音的职任,又怎样为神所交托的使命勇敢尽忠。

  A. 保罗作福音执事的根据(3:7)

“我作了这福音的执事,是照神的恩赐,这恩赐是照祂运行的大能赐给我的。”(3:7)

  “执事”原文 diakonos,虽然与提前三章8、12节的“执事”同一字,但在此是完全不同的用法。这字在和合本除了译作执事外,也译作“用人”(太20:26,23:11;可9:35,10:43;约2:5、9;罗13:4;林后6:4),“使唤的人”(太22:13),“仆人”(林后11:23;西1:7),“差役”(林后11:15),和“事奉主的”(弗6:21)等。所以这“执事”不是从教会里从弟兄中挑选出来的执事,乃是从神那里所接受的一种职责。神把福音的奥秘启示给保罗,保罗就为此向神负责,在神面前作了福音的执事,负责传扬这福音的奥秘。

  “是照神的恩赐”,“照”原文也有“根据”的意思。本句解释他怎样得着“福音的执事”之职任。他得着这职任并非自取,也不是人的选派,乃是神的恩赐(参加1:15)。这意思是:神既使保罗明白福音奥秘,并给他传扬福音的恩赐,保罗就按照神所给的恩赐,作了“福音的执事”。神所给他的恩赐是他能以作福音执事的原因、也是他作福音执事的根据。

  由此可见神如果要给我们什么责任,必给我们所需要的恩赐。反之,神给我们什么样的恩赐,那是表示神要交托什么的责任给我们。

  “这恩赐是照祂运行的大能赐给我的”,本书有好几次提到运行的大能(1:20,3:7、20),都是指圣灵在信徒心中的工作。创世记一章2节说“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这运行也是作工的意思。腓二章13节说“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使徒在此告诉我们,神给人恩赐的方法,乃是借着祂的灵在人心中运行作工,使人的心思和才智,照着神所要求的,在某方面有特殊的进展,而得着神所给他的恩赐,从而可以成就神所要交托他的某种责任。

  B. 保罗作福音执事的主要任务(3:8-11)

  a. 把基督的丰富传给外邦人(3:8)

“我本来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然而祂还赐我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3:8)

  从上文可知保罗所得的启示基督福音的奥秘,在神的救赎计划中占何等重要的地位。虽然这样,保罗仍然觉得他是“比众徒中最小的还小…”,由此可见他的谦卑。按保罗在林前十五章9节曾说:“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在这里却说:“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后来保罗在提前一章15节更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从这些地方看来,使徒的灵性越长进,经历越多的时候,反而越加谦卑,越加看见自己的不堪。唯有这样谦卑的人,圣灵才能教导他明白基督恩典之丰富,乃是“测不透”的。

  对于谦卑的人神常有更多的恩典临到他,在此神所赐给保罗的恩典叫他把基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也就是他作福音执事的主要任务;但这责任和他本身所蒙的恩典是分不开的。保罗显然在神的恩典上,比其他犹太信徒认识得更多且深。他深知福音的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这种认识比起许多犹太信徒,以为神的恩典只为着他们本国人的观念(参徒11:18)深广许多。所以他的任务,和他自己对神的恩典的认识有密切关系。如果他对神的恩典没有这种认识,根本就不能肩负这种任务。而他对神的恩典特别深切的认识,又和他不断谦卑追寻的态度有密切关系。

  b. 使众人都明白神奥秘的旨意(3:9-11)

“又使众人都明白,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3:9)

  所谓“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也就是上文所提的,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福音得以同为后嗣的奥秘。但这里所以称为“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乃是就神的方面来说。这奥秘既是神按祂自己的旨意所定的计划,而这计划历代以来都未显明,而是隐藏在神里面,所以就称为“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

  使徒保罗的责任,就是要使众人都明白这历代隐藏的奥秘,就是神要使外邦人和犹太人,借着福音一同成为基督身上肢体的旨意,是怎样逐步施行的。

  但保罗提到神这方面的旨意时,特别称神为“创造万物之神”,使人联想到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既都是神所创造爱惜的(参拿4:10-11),则神使人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恩典(林后5:17),岂会只临到犹太人,而不临到一切受造的人?

“为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3:10)

  上节是说到神如何借保罗使众人明白神的奥秘,本节是说到神如何借着教会,使众天使得知神百般的智慧。神的救赎妙旨,不独应当使众人明白,连天上的使者也很想知道。本节所说的“天上执政的、掌权的”,按全节语气看来,应该是指天上各级的善天使,而不是指恶天使。这里所说的“天上”原文是“属天的”意思,与二章2节的“空中”和六章12节的“天空”都不相同。并且恶天使根本不会想去知道神的计划。所以本节所说的“执政的、掌权的”和六章12节所说的不一样。

  按路十五章7、10节说:“…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彼前一章12节:“…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可见天使也很留意看见神救赎计划的成功。天使虽然比人多知道神的事,但并非全知。神救赎的计划既不是直接关系天使(来2:16),神也没有把救赎计划完全启示给天使知道。这当然不是天使凭自己所能知道的,况且整个旧约所发生的事迹,不免使人怀疑,神救赎的计划究竟会不会成功?神救赎的目的何以如此狭窄?但等到基督的降生、受死、复活之后,蒙救赎的教会包括犹太和外邦信徒的教会出现,天使就能在教会中看见“神百般的智慧”之美妙了。

“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3:11)

  可见神救赎的计划,并未变更过,虽然救恩出于犹太(约4:22),又因犹太人的拒绝,救恩便临到外邦(徒13:46,28:28;罗11:11),但这不过就人的方面,和福音发展的程序方面来说,救恩是先临到犹太。实际上神救赎的计划,一向是按着祂在万世以前所定的旨意进行着。不过祂并不是在一时之间,就把祂全部的旨意显明给人看见,也不是在一时之间,突然全部实现祂的旨意;乃是按照一定的时间和次序来向人显明祂的旨意,又同时逐步实现祂的计划罢了!

  C. 保罗作福音执事之忠信(3:12-13)

“我们因信耶稣,就在祂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神面前。”(3:12)

  “来到神面前”就是来与神亲近,向神祈求的意思。既然“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乃是神万世之前所定的旨意。这样,我们信靠耶稣的人,就尽可放胆无惧地来到神面前(来4:15-16),不必再有什么疑惑,以为神测不透的恩典对于在基督里的人,仍分等级,待某等人较有恩慈,待另一等人较为严厉。既然神的旨意是要保罗把基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并借着蒙救赎的教会,彰显神百般的智慧,所以使徒保罗为着遵照神的旨意,作了外邦的使徒,在各处建立教会,传扬基督丰富的恩典;虽然因此受苦被囚,仍可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面前。况且,他深知道自己所作的工,正是神所要他作的。

  本节圣经也告诉我们,来到神面前的人应当怎样:(1)当信耶稣(来11:6);(2)常在祂里面(约15:7);(3)常存无亏良心遵行神旨意“放胆无惧”;(4)笃信不疑(雅1:5、8)。

“所以我求你们,不要因我为你们所受的患难丧胆;这原是你们的荣耀。”(3:13)

  从本节可以推测当时的以弗所信徒中,有人因保罗的被囚丧胆,另有人则感觉到羞耻。其所以丧胆或感觉羞耻的原因大概有二:

  a. 因为他们看见保罗被囚而信心动摇,怀疑保罗所传的福音和他所信靠的神是否真确。否则保罗何致被囚坐监?因此深怕自己信错了而感觉丧胆。

  b. 他们知道保罗被囚之后,并未完全以保罗的被囚,是为神旨意的缘故。可能他们也听到了一些反对福音的人的毁谤话,而怀疑保罗被囚,是因他私人的过失。而这保罗又是他们属灵的父亲,曾有三年之久牧养过他们,他们就因保罗的下监感到羞耻。

  所以保罗在此诚恳地劝告他们说:“我求你们,不要因我为你们所受的患难丧胆,这原是你们的荣耀。”这意思就是:我虽然受苦,却是为传福音而受苦,若我所传的福音不是真确的,我怎肯为它受苦?并且我既是外邦的使徒,为你们外邦信徒照着神的旨意而被囚,这不是你们的羞耻,乃是你们的荣耀(彼前4:14-16)。

  信徒在神的仆人为主受苦的时候,并不把他当作是为主受苦,竟听信外人毁谤的话,引为羞耻,这真是使神仆感到最痛苦的事。所以信徒在神仆为主名而受苦时,应当尽量在精神上表同情,在祷告上支持(徒12:5),才是敬爱神的人。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