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读经讲义



第二段 教会在人前应有之见证(4:1—6:24)

  本书很明显地分为两部分,一至三章是前半部,注重真理和教义方面的信息;四至六章是后半部,注重生活方面的见证。保罗的书信中,常有这种习惯;先是理论方面的辩证,后是生活方面的指导。所以本书上文既已阐述神对教会种种美好的旨意和计划,从本章开始,保罗进一步指出,蒙恩的教会在人面前应有的见证。分四方面讨论:

壹 肢体的生活合一的见证(4:1-16)

读经提示

  1. 行事与蒙召之恩“相称”是什么意思?对我们有什么属灵教训?
  2. 试述谦虚、温柔、忍耐三者之关系。
  3. 为什么宽容人需要爱心?简要地说出“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的灵训。
  4. 你认为今日的教会已经合一了吗?为什么?
  5. 什么是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我们要怎样保守它?
  6. “一信一洗”应怎样解释?
  7. 四章6节怎样讲到神。
  8. 9节说基督“降在地下”是什么意思?
  9. 五种恩赐的职分是什么?现在还有使徒吗?
  10. 教会中应否有牧师之职?
  11. 神赐下五种恩赐之职分给教会有何目的?应当怎样运用恩赐?(4:15-16)

第四章

1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2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3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4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5一主,一信,一洗,6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7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8所以经上说:“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9既说升上,岂不是先降在地下么?10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11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12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13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14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15唯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16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使徒在本段首先论及信徒与信徒之间的生活,就是肢体的生活。使徒指出基督是教会的元首(1:16-23),而教会乃是祂的身体,信徒们就是这身体上的肢体(林前12:27),是不能分开的,是必须合一的。所以所谓肢体的生活,也就是合一的见证,这是教会在地上最重要的见证之一。在此试分点研究如下:

一.使徒的劝勉合一生活的原则(4:1-3)

  “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在未开始下文的劝勉之先,保罗再次提醒受书人,他乃是那“为主被囚”的保罗。同样的话,保罗在三章1节已经提及,此处再提,可见保罗不但未把为主被囚看成羞耻,反倒为荣耀,且以为是他向他们说话的权威。这也表明使徒对信徒的劝告绝不只是一种“矜夸的空言”,或是只叫别人去担重担,自己却连一个指头都不要动。保罗绝不是只劝勉别人应当为主受苦、应当与蒙召的恩相称,而自己却只顾享乐。反之,他正是在为主受苦而入狱。并且他的行事亦绝未辜负主的恩召,与蒙召的恩是绝对相称的。他不但没有因“被囚”而发怨言,且在被囚期间仍使福音在罗马御营中传开,又使许多信徒信心更加坚固(腓1:12-14)。

  在这段经文中使徒的劝勉有四要点:

1. 信徒行事应与蒙召的恩相称(4:1)

“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4:1)

  从本节可知:

  A. 信徒是蒙召的人:信徒都是“蒙召”的人。保罗在他的信中曾自称为蒙召作使徒的(罗1:1;林前1:1),那是特指他遵从神的旨意作传道工作而言;但在此蒙召的意义,是普遍地指一切信徒蒙神的恩典,从世界中选召出来的经历而说。所以这一切信徒就都是神从世界中分别出来的人,像旧约时代神将以色列人从埃及召出来作神的子民一样。

  B. 蒙召之真义:这“蒙召”的意思,虽然说明了信徒是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的,却不是离世而生活的。反之,他们乃是与其他人一样,在世界上“行事为人”。但他们的分别却在于他们“行事为人”的法则和目标与世人不同。这不同的法则和目标,就是要与他们“蒙召的恩相称”之法则和目标。

  所以,论到基督徒因神的恩召而从世界上被分别出来的意思,并非意味着从物质的世界中被分别到另一个世界去生活。乃是从属世界和属罪恶的“行事为人”中被分别出来,进到一种照着神恩召他们的目的而“行事为人”的生活中。

  C. 如何与蒙召之恩相称:信徒蒙召既然是出于神的大恩(提后1:9),行事为人就应当与所蒙的恩相称,然而要怎样行事才与蒙召的恩相称?

   a. 要有圣洁的行事:“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1:15)。

   b. 要有光明的行事彰显神的荣耀:“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下)。

   c. 要不怕为主受苦:“…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彼前2:20-21)。

   d. 要存心相爱,慈怜,谦卑:“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彼此体恤,相爱如弟兄,存慈怜谦卑的心…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彼前3:8-9)。

   e. 行事要对得起神:“要叫你们行事对得起那召你们进祂国得祂荣耀的神”(帖前2:12)。

  “相称”axiōs 有相等、相称、值得、合宜、堪配之意。在中文圣经中,除译作相称外,在林前十六章4节译作“该”,提前一章15节,四章9节译作“可佩服的”,提前五章18节译作“应当的”。

  基督徒的行事应与所蒙的恩召相称,这观念也告诉我们:神的恩典需要借基督徒的生活行事表明出来。“相称”暗示有两方面的重量需要平衡。若只有一方面的重量,无法表明这重量到底有多少。若我们只蒙恩而没有表现于“行事为人”,等于一个天秤,只在一边放上了一些东西,却未在另一边放上法码,它的重量无法显示出来。神临到我们身上的恩典有多大呢?对于我们整个生命产生怎样的果效和价值呢?若我们“行事为人”不能与“所蒙的恩召”相称,是因我们对神的恩典领受太少,我们无法在神所赐的恩典以外,有什么重大的成就或表现。若我们所行所作超过神所赐的恩,不按着神所量给我们的恩而行,就必然“被压太重”,发生与神的恩不相称的行事。所以在我们要作得更多更好之前,必须先扩大信心的容量,领受神更多更大的恩典。

2. 凡事谦柔忍耐(4:2)

“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4:2)

  上文第1节既说行事为人应与所蒙的恩召相称,第2、3节就说明如何可以“相称”。在此使徒先论及在自己方面应存怎样的态度,才能与“蒙召的恩相称”,就是应当“凡事谦虚,温柔,忍耐”。

  “谦虚”,谦虚是主耶稣的美好德性之一。主是“反倒虚己…自己卑微”的(腓2:6-8),又应许“虚心的人有福了”(太5:3)。但谦虚的意思不是只在外表温文有礼,而是内在的一种品性展现成为外表的德行。这种谦虚,是不喜欢夸耀自己,不嫉妒别人比自己强。反之,世上许多假谦虚的人,他们的谦虚不过是显耀自己的另一种方法,或作为争取别人好感的一种手段。而实际上其内心的真相,却可能是十分骄傲的,与他在人前所表现的“礼貌”完全两样。

  “温柔”,是谦卑的自然结果,谦卑的人自必温柔。主耶稣论到祂自己说“我心里柔和谦卑”,柔和是与谦卑连在一起的,却不是与软弱连在一起。有些人以为“温柔”含有懦弱的成分,这是错的。主耶稣虽然温柔但绝不懦弱,祂面向十字架迈步从不畏缩。如果我们要用一种东西来表示“温柔”的意思,最好是用现今颇通行的一种乳胶质海绵体,它给人一种很柔软的感觉,却不容易使它“屈服”,它不会碰伤人,也不容易被人碰伤,它可以忍受很重的压力,但不容易压成凹状,这正可以说明温柔的意思。基督徒应当谦虚、温柔、却不向罪恶和错误屈服。反之,许多人虽然外表温柔,内心却很容易受伤和怀恨,这不算温柔。或者有些人外表刚强壮胆,但很容易向罪恶屈服、妥协,这也算不得是刚强。

  “忍耐”,忍耐是跟在谦卑,温柔之后的,必先谦虚、温柔然后才能真正的忍耐。忍耐就是对别人的挑战加以忍受,对别人所加诸自己身上无礼或无理的行为,不予以恶意的回报。任何争执的发生都是双方面的,忍耐就是单方面的自我约束,使争执无法发生。

  所以忍耐必须先有温柔的心,也需要有爱主的心,甘愿为主舍弃自己的利益。

  谦虚、温柔、忍耐,这三样都是合一生活在个人方面的重要法则。在个人方面先具备了这三样合一生活的基本要素,然后才能在群众的生活方面,保持合一的见证。

  但注意使徒在这里的劝勉是“凡事谦虚…”,不是只在某一两件事上谦虚、温柔、忍耐,乃是在“凡事”上都要谦虚。我们应当承认,这是我们维持见证不可少的准则,和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

3. 用爱心宽容用和平联络(4:2-3)

“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4:2下-3上)

  上句所注重的是个人方面“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应有的态度。本句所注重的是团体方面保持合一见证应持之法则,分为两点:

  A. 用爱心宽容“用爱心互相宽容”这句话表示:

   a. 基督徒在共同的生活或工作上是可能发生磨擦的;并且这是圣经所早已预料的。圣经并没有认为教会中的信徒,不会发生意见和争执。反之,圣经乃是要求我们用爱心宽容,去消除可能发生的不和谐。所以我们不可因教会有争端发生而灰心,更不应以教会也会发生争端为借口,来掩饰自己的退后和冷淡。

   b. “宽容”显示那需要我们用爱心去包容的,是可能令我们忍受损失或牺牲的事,而不是使我们蒙受利益的事。但基督徒美好的灵性,就是表现在对于这些事所抱的态度上。宽容是必须有爱心的,没有真正的爱心,就不会有真正的宽容。爱心有多少,宽容也有多少。宽容就是我们的爱心表现在别人亏欠自己的事上。

   c. 圣经并不是叫我们对自己宽容,更不是对罪恶宽容,乃是对别人“宽容”。别人偶然的过失不要斥责得过于严厉,别人的行事为人或有亏负自己之处,不要斤斤计较,别人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不要求得过于苛刻…这种宽容的美德是合一生活中所不可少的。

   d. “用爱心互相宽容”这句话也提醒我们,并非只是别人需要我们“宽容”的对待,我们也常需要别人的宽容,因我们也常会有错失或亏负别人的地方。我们常会有些自己并不觉察,却引起别人很大反感的行事,不过因为别人宽容了我们,并未引起什么争端。所以我们实在也应当用爱心宽容别人。这样“互相”用爱心宽容,是我们在合一的生活上,能与蒙召之恩相称所不可少的美德。

  B. 用和平彼此联络:

  在群众方面,合一生活的另一项重要法则是用和平彼此联络。

  和平的联络与爱心的宽容有密切关系。联络可促进了解,增加主内彼此的认识而激发爱心,而爱心的宽容又增进彼此联络间的和睦气氛。

  “彼此联络”说明了我们彼此间有一种互相联络倚存的关系。下文15至16节中,使徒更以身体上肢体互相联络的关系,来说明信徒彼此联络的重要。信徒与信徒之间,有一种当然的本分必须彼此联络。没有人能不与任何弟兄姊妹发生关系,单独地过着个人的灵性生活。正如身上的肢体,不能脱离其他肢体,而仍成为身上的肢体一样。其实不独在灵性方面,信徒既有一个在基督里实际合一的关系,而应当彼此联系;就算在肉身方面,我们也不能单独生活。我们所以能生活,不独因为自己有生命活着,也因为有许多人和我们一样地活着,并作了许多我们凭自己作不来的事,使我们可享用他们的成果,以供给我们生命的需要;而我们也作了一些别人作不来的事,使别人从我们身上取得利益,以供应他们生命的需要。这只是人类社会生存的一个普通道理。但许多基督徒却忽略了属灵方面,我们更需要彼此扶助联络,才能战胜魔鬼,以免教会像一支没有联络的军队,不能发挥作战的能力。

  “用和平彼此联络”也说明了“和平”就是联络的方法,这方法和平不应被误用作结党分争的手段。所以这种联络不是属肉体的拉拢,也不是虚假的“和平”或亲切,乃是在基督里一种善意的交通。

4. 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一的心(4:3下)

“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4:3下)

  这是使徒劝勉的第四个要点,这一点劝勉告诉我们:

  A. 圣经要我们注意的是生命的合一,不是组织的合一:圣经根本没有要求教会在组织方面合一,却勉励信徒在心意上要合一。圣经认为影响教会合一的是心灵方面的事,却不在乎组织或制度方面的一致。圣经从未以为教会必须在组织、制度、行政、仪式、名称…等方面都一致,然后才算为合一。反之,圣经乃是认为教会在基督里已经成为一(加3:28),因圣经所讲的教会合一,乃是生命的合一。有了同样的永生神的生命,就自然地在基督里已经合一,又已经是基督身体上的一个肢体了。否则,纵然加入任何教会的组织或教会的联合组织,依然是基督以外的人,无合一可言。因教会乃是一个“大的生命团体”。

  B. 合而为一的心,是圣灵所赐的:原文 henotēta tou pneumatos,即“圣灵的合一”。英文 KJVNASBRSV 等译本都作 unity of the Spirit

  我们没有人能创造这种合一,因为它是“圣灵的合一”。圣灵根据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除去了一切阻隔,而使所有信耶稣的人,不分犹太外邦,男女老幼,都合而为一(参弗2:13-19)。圣灵又因人的信而住在信徒心中,便使这“合而为一的心”存在信徒里面。所以这合而为一的心,绝不是今世任何人为的组织,或合一的运动所能产生。它乃是圣灵的所有物,在信徒重生得救时所赐给信徒的。

  C. 合而为一的心需要信徒竭力保守:我们虽然不能造成这种合一,但是却有责任保守圣灵所赐这种合而为一的心。“保守”表明这合一是信徒已有的,而需要保守它不被损害。“竭力”则表明为保守合一的心,有时需要付出代价、放弃成见,忍受损失以维护这“合一”的健全与稳固。

  本章第3节按“希英对照圣经”应译为“竭力保守圣灵的合一在和平的联络里”。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