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读经讲义



叁 家庭生活(5:22—6:9)

读经提示

  1. 圣经要求妻子顺服丈夫,是否不平等?
  2. 丈夫是妻子的“头”,是否代表阶级的不同?为什么?能否举例说明。丈夫该怎样爱妻子?
  3. “要用水借着道…”这水该怎么解释?
  4. 夫妻之结合有什么特殊意义?
  5. 为什么保罗说“这是极大的奥秘”?(5:30)
  6. 仆人服事主人与信徒服事主,是否同一回事?为什么保罗把它们混为一谈?有什么重要教训?
  7. 主仆的相待有什么共同的原则?
  8. 使徒劝作主人的不可威吓仆人,对当时及今日信徒各有什么教训?

第五章

22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23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祂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24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25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26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27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28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29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30因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31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32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33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

第六章

1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5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6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7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8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9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并不偏待人。

  从五章22节开始,至六章9节,是本书第二大段中的第三分段,讨论基督徒的家庭生活,包括三方面:(1)夫妇之相待(5:22-33),(2)父子之相待(6:1-4),(3)主仆之相待(6:5-9)。

一.夫妇之相待(5:22-33)

  几乎所有今世的宗教,都在若干程度上,把男女的结合看作属于不圣洁方面,或把它当作是追求圣洁生活的一种大阻碍。所以他们都主张从事“圣职”的人要守童身。但圣经不但不以夫妻的结合为不洁,倒以为是神圣的。本段经文且以夫妻之关系,与基督和教会之关系相比拟。若夫妻结合是不洁的,圣经怎能如此比拟?神是婚姻的创始人,神怎会创始一些不圣洁的事呢?所以夫妇的结合在本质上是圣洁的,且是神最初为人所定的旨意(创2:18)。但圣经对于那些不合法的婚姻,却视为极污秽的事“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茍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因这种行事,是侵犯并污损了神所设立神圣之婚姻的旨意。所以基督徒应当清楚认识,婚姻乃是光明正大的事,并在这样的基础上,照着神的旨意和安排,建立家庭。

1. 妻子应知如何对待丈夫(5:22-24)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祂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5:22-24)

  有不少人,对这几节圣经感到困惑,认为难以接受。或以为这是圣经按照当时社会情形所写的教训,所以不合时宜。当时妇女在社会或家庭中,都不过是附属的地位,完全谈不上男女平等;但现今男女已平等,这些话已不合潮流。这种解释无法使忠于圣经的人感到满意。我们不能以时代潮流来衡量圣经,乃应以圣经的真理来衡量时代的潮流。况且这几节记载,都是十分明确的话,并无隐晦难明之处,而在新约其他经卷中,亦有类似的教训,如:西三章18节,彼前三章1至6节等。所以我们切不可因自己的成见轻忽本段经文的宝贵真理。

  其实多数人只留意这几节经文的上半,要妻子顺服丈夫,便认为男女不平等。这是因他们忽略了它的下文,和这里全段经文的整个教训。圣经在此并非只叫妻子顺服丈夫,而未要求丈夫应爱妻子。圣经是一方面叫妻子顺服丈夫,同时也叫丈夫爱妻子。这两方面合起来,才是这一段经文教训的意义。不过,应注意的是:当圣经教训妻子应如何顺服丈夫时,就专讲妻子方面的责任,不把丈夫对妻子应有的本分混杂着一起讲:照样地,当圣经教训丈夫应如何对妻子时,也不提妻子方面的本分,而专讲丈夫的责任。

  现今世人自由平等的思想,实际上是源于圣经。因圣经将所有人都圈在罪人的地位上(加3:22;罗3:23),又使所有罪人都可根据同一的救法得救,而就在耶稣基督里“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加3:28)了。这就是自由平等思想的根源。这种思想随着基督教的发展,而影响了全世界的人,成为现代的“潮流”。这种“潮流”既然发源于圣经,这样,圣经岂会在夫妻的关系上,又主张男女不平等?但何以圣经在这里却要妻子顺服丈夫?其下文23节解明妻子应顺服丈夫的理由:“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指出这是神对于家庭所安排的次序。这不是平等不平等的问题,而是关乎岗位和职责的问题。一个国家需要有一个元首,一间学校要有一个校长,任何一个团体要有一位领袖,我们却不能说那是不平等。因为那是岗位和职责的问题,不是平等不平等的问题。若人人都争着作元首、校长,或领袖…结果必然发生种种的动乱与不安。在家庭中,若夫妇都争着作头,家庭必然没有平安。国家、学校、社团的领袖是由人推举或聘请的,但一家之主却不能由人推举的。夫妇的结合既由神的旨意所安排,则家庭的秩序亦当由神来安排。神对于家庭的安排是:“丈夫是妻子的头”。

  这种安排乃是根据神创造人类时,所赋予男女之不同特长而定规的。我们不能否认,男女由于在生理与心理上之不同,而各有所长。一般来说,男性比较女性勇敢而果断,女性则较忍耐、细心而温柔。我们无法否认母亲看顾孩子,会比父亲仔细得多。我们也无法否认在家庭中许多粗重的工作,由父亲来作会比母亲更为胜任。如果我们以为男女平等,便是要男女都作相同的事,或都站在相同的岗位,便误解了平等的真意。平等是消除阶级的分别,不是消除职责和才能的类别。男女显然有不同的特长,神照着祂的智慧和祂所给男女的不同特长,而安排了丈夫作妻子的头,使他们各尽自己的本分,为家庭谋幸福。

  但注意,丈夫虽然是妻子的“头”,这“头”的意义却不是代表一种阶级的分别,只是代表一种功用和职责的分别。夫妻在基督里的地位根本是一样的。圣经从没有一种观念,以为一个人只要是男的,他在基督里,就自然是高一级的;或只要是女的,便自然是低一级的。相反的,圣经给我们看见基督里甚至没有男女的分别。我们都是受了“儿子的灵”而呼叫神为“阿爸父”。所以圣经对于男女的阶级观念,根本不存在。

  “丈夫是妻子的头”,这“头”是以身体作比喻来说的。按身体与头的关系来说,虽然头是在身体之上,但它与身上其他肢体之间,并没有“阶级”存在。实际上它们之间是很难分别大小的。它们的分别全在于对身体的功用不同。但虽然没有阶级大小的分别,却不是没有一定的次序和岗位。我们不能把头安置在脚下,它必然地应当安置在身体之上才适合。这是创造人的神所安排的次序。照样,在神所设立的家庭中,也必须依照神的安排才有平安。

  一个身体不能有两个头,一个家庭也不能有两个“头”。在一个家庭的夫妻二人之中,既只能有一个作头,神便安排了丈夫作妻子的头。或有人说,为什么神不安排妻子作丈夫的头?这样问,仍然未摆脱阶级的观念,如果我们认识到它不是一种阶级而是一种职责,便不会计较于谁作头了。反之,若神设立妻子作丈夫的头,则丈夫岂不会同样地问说:“为什么不设立丈夫作妻子的头?”这便成了永远争辩不完的问题了!但神按照祂所赋予人的长处而安排了这种家庭的次序,我们唯有顺服神的安排了。

  “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本句说明神安排丈夫作妻子的头,是无可辩论的事;正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是无可辩论的一样,这乃是神奥秘的旨意,是当然如此的。我们只能照着神的启示而信服,却不能理论。

  “祂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这似乎是加上的一句话,解释基督所以能成为教会的头的理由。祂不只是教会的元首,且是教会全体的救主,祂曾舍命流血买赎了教会。祂是教会的头不但是根据神的旨意,也是根据祂作教会之救主的事实。加上这一句话,暗示丈夫虽然是妻子的头,却不可以妄用“头”的地位欺压妻子。反之,倒要像基督作教会的头,负有爱顾、救护教会之责任那样,来爱护他的妻子。关于这一点,下文有更详细的讨论。

  “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顺服丈夫”,本节说明妻子应如何顺服丈夫,就是要像教会顺服基督那样地顺服。教会之顺服基督是毫无保留的,必然合乎真理的,妻子之顺服丈夫也当这样。基督必然不会使教会作违背真理、不合神旨的事,所以妻子要像教会顺服基督那样地顺服丈夫,也说明了妻子之顺服丈夫,是在神旨意下之真理范围内。而这里的“凡事”也是真理范围内之“凡事”。

  圣经以教会之顺服基督,与妻子之顺服丈夫比并着来讲,表示妻子顺服丈夫,除了因为是神对于家庭安排的秩序之外,也因为神要在每一个基督徒的家庭中,借着妻子的顺服丈夫作为一种象征,来不断提醒信徒,教会应当顺服基督。

2. 丈夫应知如何爱妻子(5:25-29)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5:25-27)

  丈夫要爱妻子,就是丈夫所以能作妻子的头的理由。从25节开始至33节的教训,都是要丈夫爱妻子。这就可以表明,圣经对夫妻之间的关系,并无偏袒丈夫方面的用意。特别是22节与25节的记载,若将它们比较着来读,便会发现,虽然这两节圣经所吩咐的对象各有不同;22节是吩咐妻子,25节是吩咐丈夫,但其中的语气与所要求的责任,在原则上是相等的是很公平的。神对夫妻之吩咐,各有不同,无非因为夫妻在属灵方面的软弱和所需要的提醒不同而已。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妻子何以顺服丈夫?因丈夫要爱妻子。丈夫若爱他的妻子,便消除了妻子恐怕受丈夫欺压的因素了。世人怀疑圣经教训妻子要顺服丈夫是一种男女不平等的观念,因为他们之中作丈夫的,并没有照圣经的教训爱他们的妻子。但基督徒却不应当这样,基督徒作妻子的应当顺服丈夫,作丈夫的应当爱他的妻子。照着这样的教训去行,他们的家庭必有神所赐的快乐与幸福。诚然,人们可以拒绝圣经这种真理的教训;但拒绝圣经教训的人,他们的家庭必然得不到神所赐的快乐与幸福。

  丈夫要怎样爱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这几节中关于这方面的教训,有两层主要的意思。

  A. 要像基督爱教会那样地爱妻子(5:25-27)

  按这几节所题,基督之爱教会有二:

  a. 为教会舍已:丈夫要爱妻子,亦当爱到愿意为妻子舍命的地步。本句与上文23节末句“祂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互相呼应。一方面说明基督如何爱教会,为教会舍命,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随时爱顾保护祂的教会;另一方面也说明丈夫应当如何爱他的妻子,随时留心爱顾保护,甚至为妻子舍命。所以,圣经对丈夫应如何待妻子的要求,绝不下于要求妻子之顺服丈夫。反之,妻子应当顺服丈夫,也正是因为丈夫爱她,有救护她的责任。

  注意,上文论及教会如何顺服基督,是妻子应当如何顺服丈夫的榜样;照样,本节论及基督如何爱教会,也是丈夫爱妻子的榜样。

  b. 使教会成为圣洁:基督爱教会的另一方式,是使教会成为圣洁。“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这两节圣经告诉我们基督爱教会之高尚目的。祂不仅把我们从罪中救出来,并且有一项完全高尚的目的,就是要把我们救到“圣洁没有瑕疵”的地步。同时也告诉我们丈夫对妻子的责任,应当如何在圣洁之中爱他的妻子。

  “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这“水”之解释,约有两种:(1)认为这“水”应指水的洗礼,意即神借着礼属外表的见证,和神的道,把教会分别为圣。(2)认为这水应指圣灵,不应指洗礼,因在这里“用水借着道”显示“水”与“道”同是把教会洗净而成为圣洁的因素,但洗礼的水不过是属物质界的东西,并无使人在灵性方面可以得着洗净的功效“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3:21)。并且属物质的“水”与神的“道”并无什么关联,而“圣灵”与“道”则有密切的关联。本书六章17节称“神的道”为“圣灵的宝剑”。主耶稣在世时亦曾以水喻圣灵(约7:37-39)。事实上人的得救是因圣灵借着真理的道在人心中工作的结果;信徒过成圣的生活,也是圣灵借着道在信徒身上的工作。所以这“水”应指圣灵较为合理。

  在此论及教会之“洗净”,未提及主的血而提及圣灵与道的工作。这不是说在主的血之外还可以借圣灵和“道”洗净罪恶。其实任何罪的洗净,都离不开主宝血的功劳。因为唯有主的血是我们得赦罪的根据。所谓“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的意思,实即圣灵借着真理的光照,使教会得到主的血的洗净。但在此未明提主的血,因所注重的不是消极方面的赦罪,而是积极方面的“成为圣洁”。

  “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基督洗净教会之目的,是要献给祂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信徒应当洁净自己,把自己献给基督,使基督从我们身上得着荣耀,并能与荣耀之基督相配。教会原是一班污秽的罪人,因基督的救赎而成为圣洁,所以教会过着圣洁的生活,就是证明基督救赎功效之伟大,使基督得荣耀。

  “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玷污”指外来的污秽,“皱纹”是一种衰老的表记。“毫无污秽皱纹”表示没有外来沾染的污秽,也没有衰老疲弱的状态。反之,倒是十分饱满,充满朝气和新鲜的感觉。

  “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上句是消极方面“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本句是积极方面圣洁无疵。“没有瑕疵”就是绝对的完全,这也可作为“圣洁”之解释。基督救赎的目的,是要使教会达到这样圣洁而完全的地步。注意圣经在此并不是指导信徒,如何凭自己的方法追求到绝对完全的境界;乃是把基督要如何工作使教会洁净,和基督要把教会救到如何高尚的地步之目的告诉我们。使我们知道应向着主的这个目的来生活行事。

  基督徒丈夫爱妻子,也当在圣洁之中,不是放纵情欲、姑息罪恶的爱。反之,作丈夫的应当自己在灵性上追求长进,并借圣灵的工作和真理的道,引领妻子和家人,追求分别为圣的生活,使自己的家庭成为荣耀主的家庭。

  B. 要像爱自己的身子一样地爱妻子(5:28-29)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5:28-29)

  丈夫爱妻子,除了要像基督爱教会之外;还要像爱自己的身子那样。每一个人对自己身子的爱护都是十分自然的,遇到任何方面要伤害身子时,便很自然地设法保护自己。并且人们都是最容易想到自己的。这就是丈夫应当爱妻子的另一个准则。

  “…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这句话表示丈夫应看妻子和自己是一个人,以致妻子所受的痛苦或快乐、平安或危险,都视同身受。这句话也包含着对妻子的忠诚、坦白一如对自己那样。任何人对自己是不会有任何“私心”和隐秘的,夫妻相待也应当是这样。

  “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这是十分自然的常理。这简单的常理,可以考验那些作丈夫的是否爱他们的妻子,像爱自己的身子一样。在此,圣经已经把“丈夫是妻子的头”的意义,说得十分明白,它绝不是给丈夫什么特权,使他们可以在家庭中作威作福,欺凌妻子,反之,乃是要他们“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对待妻子“总是保养顾惜”,而不是随意叱骂。

3. 夫妻结合之奥秘(5:30-33)

“因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5:30-33)

  上文使徒以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教训基督徒夫妇应如何相待。在此使徒更进一步指出这种夫妻结合相爱之关系,不特是神对于信徒家庭的一种安排;并且基督徒夫妇的结合,还表明一项重要的属灵奥秘,就是基督与教会联合的奥秘。

  “因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小字注明“有古卷在此有就是祂的骨祂的肉”。这和创世记二章21至25节相合,神用亚当身上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而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所以本节与创世记的记载对照的结果,显明夫妻的结合,从人类的开始,就被用以表明基督与教会之关系。所以基督徒夫妇的结合,除了要照神的旨意成立家庭之外,更有一项重大的意义,就是要表征基督与教会之联合。换言之,夫妻之相待,不特为着家庭本身之幸福,而应当妻子顺服丈夫,丈夫爱妻子;也是为着要表明基督对教会的大爱,和教会对基督应有的顺服,而彼此照着圣经的教训相待,借以作为一个象征性的提示,激发信徒的爱心。这样,夫妻的相爱和顺服,不仅是他们各人对对方的本分,并且他们也负有一项共同的责任,就是借着他们彼此的相爱,而见证基督与教会之关系。

  “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注意“为这个缘故”就是为上节“因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是祂的骨祂的肉)”的缘故,所以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这样,本节更清楚地表示了基督与教会之连合,以及夫妻之连合为一,这两件事在属灵的意义上有重要的关系。夫妇之结合,不仅是神对男女婚姻的一种旨意,并且为要表明基督与教会的合一。

  但夫妻二人,怎样会成为一体?下文32节说:“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教会与基督的合一,乃是一个极大的奥秘,我们还不能完全明了。而夫妻二人的“成为一体”,可以帮助我们在若干程度上领会教会与基督合一的意义。

  “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祂的丈夫”,本节回复到上文夫妻相待之教训上,作为本分段的结论。这结论就是:丈夫方面,应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方面,应当敬重她的丈夫。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