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读经讲义



陆 十字架的定理(6:16)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6:16)

  “此理”就是因信称义的“理”,是凭十字架的救恩而成为新造的真理,是以基督的十字架为夸口、向世界死的真理。凡照这样的真理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

  使徒在此表示,神赐福给人有祂一定的原理,人必须依循神施恩的原理而行,祂的平安怜悯才能临到人身上。这原理就是倚赖基督的十字架。人饥渴便需要饮食,饮食后自然便会饱足,这是自然的定理,照样,神使痛苦可怜的罪人得着心灵饱足与祝福的定理,就是投靠基督的十字架。

  此理之“理”,原文 kanōn,意即范围、界限或准则。在林后十章13节、15节译作“界限”,按 W. E. Vine 新约字解之解释,认为此字之原意是指工匠用的尺度或准绳。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加给…”,这句话似含有反面的意思,即凡不照此理而行的,使徒保罗就不敢说神的平安怜悯会加给他们了。因为十字架的救赎就是神赐福的范围和准则,不照着十字架的尺度行事,不以十字架为夸口而贪爱世界的人,当然也不能希冀神的平安与祝福了。反之,那些忠心背十字架跟从主的人,既“照此理而行”,又为基督的十字架多受患难,当然应当多得神的平安与祝福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