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读经讲义



二.忍受有盼望的管教(12:5-13)

  在这几节中,著者再以忍受管教的事劝勉希伯来信徒,不可因所受的苦难灰心丧志,因为他们遭遇的一切事,无非是神的管教,使他们得着属灵的益处,引进更美的指望而已。

  “管教”原文 elenchomenos 含有督责、折服、责备,而使之知罪等意。“试炼”与“惩治”虽与“管教”相似,却有些分别。试炼是出于神的慈爱,完全为使人得益处,不是为刑罚错失;惩治是出于神的公义,是因人的错失而有的痛苦;“管教”则包括试炼与惩治两方面的含意,有时是为处罚人的错失而使人知道回转,有时为试炼人的心性而得造就。在这几节中的“管教”包括这两方面的意义(12:5、6、11)。大概当时的希伯来信徒中,有些人所受的痛苦固然是出于神的试炼,但也有些人之所以受逼害,并非单纯为走十字架道路的缘故,也搀杂了自己的错失在里面,所以著者用“管教”的事劝勉他们,而不是只和他们讲论忍受试炼的真理。在此论及应当忍受管教之理由分七点:

1. 应忍受管教,因这是圣经的教训(12:5)

“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祂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12:5)

  本节引自箴三章11、12节,提醒信徒不可忘记圣经中关于忍受管教的教训。圣经对于信徒日后所会遇见的艰难早已预先留下教训,使他们在受管教中知道应保持什么态度;但最要紧的乃是信徒在遇见艰难时不可忘记圣经的话,才能从圣经的话中得到力量和安慰。这里著者特别指出那些希伯来信徒所以会因所受的困难而灰心疲倦的原因,是由于“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信徒最不会忘记的是别人称赞的话,最容易忘记的则是圣经劝告的话,但圣经的劝告都是我们最不应当忘记的,因为圣经的劝告不但不会有错误或偏见,而且完全出于神圣洁的爱心,完全为信徒的益处,如同父母劝告儿女一样。

  忘记圣经中有关忍受管教的教训之结果,会使我们在受管教时完全得不到属灵的益处,白白地受了许多苦,不能帮助自己也不能帮助人。

  “我儿”,原文“儿”是 huios 是已经长大的儿子,不是小孩。

  “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祂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这两句话针对两种信徒。

  A. 第一种信徒完全忽略他们所遭受的痛苦是出于“主的管教”,他们把一切的艰难处境完全看作从人而来,只知埋怨人,归罪于人,而不能安静地忍受管教,不会想是否主借着人对自己的管教。

  B. 第二种人,虽然承认所受的困苦是出于主的管教,但他们也轻忽了主的管教,不明白主的管教对他们的灵性有什么价值,在受管教时不自己省察自己,从所受的管教中得着益处,反而埋怨主对待自己不公义,而在信心的道路上灰心退后。这两种信徒都是因为忘记了圣经劝告我们的恩言的缘故。

2. 应忍受管教,因主所爱的祂必管教(12:6)

“‘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12:6)

  本章解释上节所论,不可轻看主的管教的理由。因为爱使人对所爱的人有所期望,爱得越深,爱的期望也越大。主要管教我们,因祂对我们有极深的爱,而我们的灵性情形往往总是离开祂所期望的标准太远,甚至有时竟背道而驰,这样、主就要管教我们了!“管教”乃是主要使我们达到祂所期望的程度所用的方法,绝不是祂对我们的恶意。所以不可因受主的管教而疑惑主的慈爱,或以为主没有眷顾祂的儿女,其实这正是主对待我们像对待自己儿女一样的证据。

3. 应忍受管教,因所受的是“神的管教”(12:7)

“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12:7)

  应忍受管教的另一个理由,因我们所受的乃是神的管教,是天父的管教,“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照样,焉有天父的儿子不受天父的管教呢?我们受父亲的管教,虽或当时有反抗,但事后总是承认父亲这样地管教我们,是出于他的爱心;这样,我们岂可因为受了天父的管教,而疑惑天父的慈爱呢?父亲若不溺爱儿女就必管教他,天父既是必然不会溺爱我们的,当然就要管教我们了。

  这两节圣经告诉我们,神决不愿意祂的儿女犯罪而不悔改,必要借“管教”使他们回转,甚至神也不愿意祂的儿女停步不前进,必要用管教使他们长进。神对我们各人,都有一定的期望,祂不会任让我们停留在自己以为满意的地步上,乃是要我们进到祂所期望我们达到的地步上。

4. 应忍受管教,因管教乃是众子所共受的(12:8)

“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12:8)

  神并没有偏待祂的儿女,好像只管教祂儿女中的少数人,而不管教所有的儿女;虽然他们并非都是同时受管教,但都必在他们应受管教时受到当受的管教,因为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我们既然与神其余的众子一样受了神的管教,就证明神待我们确是像待儿子,不像是待外人了。神虽然可以任凭罪人在今世随己意犯罪,又自作自受地受到罪恶的痛苦报应,但神决不会待祂的儿女像待外人那样,任凭他们犯罪而不加管束的。

  许多人在受管教时,似乎以为只有他一个人才受神这样的管教、这样的磨难,这节圣经提醒这样的人,不要以为只有他自己受苦,许多其他神的儿女也同样地遭遇过磨难。

  “私子”指不合法或不正当的情形下所生的儿子。私生子既不能在家中有合法的地位,当然也就不能像儿子那样地受到同等的教育。在此是引用“私子”比喻,说明信徒不但不可视神的管教为苦事,且应视为一种合法的权利,是一切外人和一切挂名的教友所不能享受的。但这比喻除了解明这一点以外,绝无含有神的家中也有“私子”的意思。

5. 应忍受管教,因神的管教是要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12:9-10)

“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祂得生么?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唯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12:9-10)

  上文第7节已经有类似的话,在此则更明白地以神管教我们的高尚目的,与生身之父之随己意管教我们为比较,说明我们应当顺服神管教的理由。生身之父的管教,虽然许多时候也是出于好意,但未必能使我们得益,纵然得着益处,也只是属今世的益处;因为生身的父本身也不完全,他们的管教有时也会出于错误,或出于泄愤,或应当管教的没有管教,或管教得不得法等等的弊病;虽然这样,我们仍然敬重生身之父的管教,承认他们有这样权利对待儿女。那么,万灵之父的管教,既不含任何差错、偏执或过分,每次管教,都是照着一定的宗旨,要我们在灵性上得着益处,在祂的圣洁上有分,这样我们岂不更应当敬重顺服接受祂的管教,信赖祂的善意么?

  每一个在基督里蒙召成圣的信徒,虽然因倚赖基督永远赎罪的功效,得以成圣,但仍会犯罪跌倒,生活不圣洁,所以神常要用苦难的方法,使他们能从各种罪恶中醒悟过来,重新悔改,接受主血的洗净,在神的圣洁上有分。

6. 应忍受管教,因能结出平安的果子来(12:11)

“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12:11)

  这里使我们看见,胜过苦难的方法,就是不可只看“当时”的痛苦,只顾眼前看得见的今世,乃应用信心的眼睛望到受苦难之后所能得着的福气,顾念那看不见的有永远价值的事(林后4:17、18),就不致因受苦灰心了。注意这里的“当时…后来”明显地告诉我们,受管教之当时和以后的不同。神的管教虽然当时使人感觉痛苦,后来却使那些经过管教的人结出更美的属灵果子来。这节圣经给我们三点教训:

  A. 神的管教,虽然使我们当时愁苦,但这种苦难不会白受,必能得着更大的利益。

  B. 神所允许我们受的痛苦只是暂时的一段时间(在我们人生的旅程中,神不会让我们完全享乐或受苦),当苦难的日子过去以后,快乐的日子必会跟着来到。

  C. 神使我们受苦的目的,是叫我们的灵命结出更多的果子来,生活更加圣洁像神,如果我们顺服神的旨意,神就能达到这种目的。我们若留心比较我们自己每次受苦的前后,就必会发现,我们在每次受苦之后,又比以前老练了许多,长进了许多。但反之,若我们不顺服神的管教,在每次受苦时都发怨言,为自己抱不平,或是灰心退后,则每次受苦的结果,必然完全得不到益处,反而使信心大受损害。所以这节圣经给我指出忍受神管教的最大理由,就是因为神的管教会带给我们美好的盼望,能够使我们的灵性进到更完美地步的缘故。

  “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中文浅文理译本作“平康之果,即善义所结者也”,意义略异。这“义””原文是公义或善义的意思。人在不平安的苦难中,受到人不公平、不良善的待遇时,就会格外感觉到“义”的可贵,并觉悟自己以往之不义行事的错误;所以神的管教使受过管教的人结出公义良善的果子来。用善义待人,则不独自己心中有平安,也能与别人平安相处,使别人平安。所以说:“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这平安的果子,也就是善义所结的果子。

7. 结论(12:12-13)

“所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脚,反得痊愈。”(12:12-13)

  这两节圣经是本分段的结论,由于上文的各种理由,所以不应灰心丧气。虽然苦难的道路常常使我们的手下垂、腿发酸,但我们既有美好盼望摆在前面,就应当效法古时那许多有信心的人一样,借着信心坚持所承认的盼望,使我们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重新得着能力,作应作的事,走应走的路。

  “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这意思就是在灵性上走正直的道路,不要走弯曲起伏如波浪的道路,否则,就会使我们的腿更加发酸,更觉得疲倦灰心。许多人在受苦时不走正直的路,而凭自己的意思走歪路,结果痛苦更甚。

  “使瘸子不至歪脚,反得痊愈”,“歪脚”小字作“差路”,更为适合。瘸子走路原比常人困难,若瘸子走差了路,要回头再走就必更易疲倦灰心,不想前进。如果我们没有走正直的道路,除去我们灵性道路上各种崎岖不平的阻拦,其结果不但使自己的脚发酸,停止前进,且使那些在灵性上原本是“瘸子”的人,因我们所留下的弯曲脚踪而走差路,更加疲倦丧志、无力前进。但如果我们修直自己灵性的道路,留下正直的脚踪,使那些灵性上是瘸子的人不致走差路,这样他们在正直灵性道路上可以练习前进,就使他们的瘸腿“反得痊愈”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