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读经讲义



二.西乃山与锡安山(12:18-24)

  这里著者先以我们“不是来到”与“乃是来到”的地方作比较,说明在新约下的人所蒙的恩典,所有的盼望,都比旧约更美。然后警告希伯来信徒,新约的恩典虽然更美,但若他们重回犹太教弃绝新约的福音,则他们的罪也更无可逃避。他们既是得了那不能震动的国,就更当存敬畏的心事奉神。

1. 我们“不是来到”西乃山(12:18-21)

“你们原不是来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云、黑暗、暴风、角声与说话的声音;那些听见这声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们说话;因为他们当不起所命他们的话,说:‘靠近这山的,即便是走兽,也要用石头打死。’所见的极其可怕,甚至摩西说:‘我甚是恐惧战兢。’”(12:18-21)

  西乃山是代表律法,使徒保罗也曾在加四章21至26节以西乃山和耶路撒冷代表律法的约和恩典的约。这几节先论西乃山之威严可怕,后论锡安山的美好,以比较律法下之人与恩典之下信徒的不同。

  “你们原不是来到西乃山”与下文22节“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对照。在此论到信徒所“不是来到”的山乃是:

  A. 能摸的山:意即可以凭感觉和眼见的。旧约律法下的人,行事是凭感觉和眼见,神在旧约所用以教导以色列人的许多方法,也是属于凭眼见和感觉的,例如云柱火柱的引导,各种祭礼,乌陵土明…等等。但新约信徒行事乃是凭信心,不是凭眼见(林后5:7),主耶稣对撒玛利亚的妇人说:“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1-23)。

  B. 有火焰的山:按出十九章18节的记载,当摩西带领着百姓要领受律法的时候,“西乃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于山上,山上的烟气上腾,如烧窑一般;遍山大大的震动”。这火焰表明神圣洁公义的威严,不是人所能担当得起的。

  C. 有密云黑暗的山:当神降临在西乃山时,全山被密云所遮盖(出19:16),以致成为“黑暗”的山,表明律法使罪人无法与神无阻隔地交通,也不认识神的慈爱和光明,律法只使人看神的公义、圣洁与威严的方面。但信徒不是来到这黑暗密云的山与神相会,我们乃是凭耶稣基督的血在光明中与神相交(约壹1:7)。

  D. 有暴风的山:火焰、密云与黑暗,都不过使以色列人不敢接近,存着戒惧的心前来,但“暴风”则使以色列人难以站立得稳。本书一章7节曾引用诗一百零四篇4节的话说:“神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这暴风可代表神执行审判的能力,使一切在律法下的罪人,都不能在神前站立得住(诗130:3)。

  E. 有角声的山:“有…角声与说话的声音。那些听见这声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们说话;因为他们当不起所命他们的话”。以色列人在未听见神的声音之前,都想能亲自听神说话的声音,但听了以后,就要求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出20:18-19)。现今信徒不是来到有雷轰、闪电、角声的山,也不是充满惧怕、发颤地用肉身的耳朵来听神的声音,乃是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听圣灵在自己心灵中的声音(约壹2:27;帖前5:19)。

  F. 不能靠近的山:在神未降临西乃山之前,以色列人已经先有三天的时间洁净自己。神又一再吩咐摩西要在山下划定界限,叮嘱以色列人切不可靠近山边,“凡靠近这山的,即便走兽,也要用石头打死”,这告诉我们罪人无法在神圣洁公义的律法下与神有坦然无惧的交通。

  G. 极其可怕的山:“所看见的极其可怕,甚至摩西说,我甚是恐惧战兢”。这就是以色列人来到神律法下的情形,显见罪人在神威严的律法下时,乃是充满危险,濒临死亡地生活着。但信徒不是来到这样的山,在新约的恩典下,信徒是十分安详无惧地来到神面前的。主耶稣对门徒说:“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我乃称你们为朋友…”(约15:15),又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约15:4)。本书的著者告诉希伯来信徒说:“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5-16)。所以在新约下的信徒能很自由地与神有亲密的交通。

2. 我们“乃是来到”锡安山(12:22-24)

“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并新约的中保耶稣,以及所洒的血;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12:22-24)

  上面已经说到西乃山是怎样的地方,现在就开始论我们所来到的锡安山是什么地方:

  A. 来到锡安山:锡安山是耶路撒冷西南边的山,大卫曾攻取锡安山的保障,住在保障内,又称这保障为大卫城(撒下5:6-9),所以锡安山又称大卫山。“锡安”意即光耀的、愉快的。锡安山与西乃山相对,西乃山代表律法,“生子为奴”(加4:24-25),锡安山代表恩典。我们是来到恩典下,有自由与愉快,所领受的是儿子的灵,不再是奴仆(加4:5-7)。

  B. 来到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原文在“锡安山”与“永生神的城邑…”之间有 kai 即“和”或“并”,从22至24节原文共提到五次 kai(并),这五个“并”表示下文所说的几种名称,都是形容我们所来到的地方;所以这“永生神的城邑…”和下文所讲的几处,不是形容锡安山的,乃是形容我们所来到的地方是怎样的地方。我们所“来到的”是锡安山,又是永生神的城邑以及下文所提的。

  这永生神的城邑,下句解明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亦即启示录二十一章里所论的新耶路撒冷。

  C. 来到千万天使的集会:按22节末句“有千万的天使”应与23节第二句“所共聚之总会”相连。“所共聚之总会”原文 panēgurei 即“集会”,或“大节期”之意,全新约只本书用了一次。这里所谓“总会”不是总会分会的总会,乃是指一种普遍的大集会之意。

  希伯来人很尊重天使,所以著者特别提及我们将来也要到天使所到的地方。主耶稣也曾说过,当复活的时候,信徒要像天上的使者那样,也不娶也不嫁(太22:30)。这些天使虽无分于神的救恩,却有分为蒙恩的人服役(来2:16,1:14),暗中保护帮助信徒(参但8:15-19,9:21-23,10:10-12;诗34:7;太1:20,2:13、19,18:10;路1:30;徒5:19,8:26,12:7-10等),并且为蒙恩的人欢喜(路15:10),又迎接信徒归回天家(路16:22)。

  D. 来到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诸长子”原文无“子”字,只是“诸首生的”。“会”原文 ekklēsia 按杨氏经文汇编,新约中共用过一百一十五次,其中一百一十二次都是译作“教会”,中文新旧库译本,这句话译作“也来到那些名录在天上众长子的召会”。在此教会被称为“诸首生的召会”,因教会之元首基督是“首生的”(西1:15),教会是“首生的”基督之身体(弗1:23),信徒在神所造的万物中是初熟的果子(雅1:18)。

  我们所来到的乃是一切有信心的人所共同来到的地方。一切名字都已经被录在天上,都同受一个圣灵,同蒙一样“天召”,同有一个指望,同奉一名受洗,同事一位真神的(弗4:4-5),也必同享天上的荣耀,都是同属于天上的大家庭。

  E. 来到审判众人之神的面前:神是审判众人的神,包括犹太人或外邦人,一切地上的人。我们原都是要站在神审判台前被定罪的罪人,但现在却能坦然无惧地来到审判众人之神的面前,乃是因基督的救赎,使我们在祂里面不再定罪的缘故(约3:18,5:24;罗8:1)。既是这样,我们就不可忘记这莫大的恩典,原是审判我们的神,已经成为我们的天父,就当勇敢前进,持定前面的盼望,不灰心退后了。

  F. 来到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所到的地方:“被成全”也是“被完全”的意思,原文与十章14节之“完全”同根。这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就是指得救称义的义人之灵魂。这些义人已经在天上,已经完全,他们的灵魂已经与主同在,等候荣耀的身体复活。而现今有信心的人,也要到他们所到的地方,有他们所有的盼望和福乐。

  G. 来到新约的中保耶稣以及祂更美之血前:我们能否“来到”以上的各种属天境界,都是根据我们已否来到“新约的中保耶稣,以及所洒的血”之前。这“新约”“中保耶稣”“以及所洒的血”三样都是使我们能在恩典下蒙恩的要素:

   a. “新约”,最大的特点是凭耶稣基督的血立的,与要靠自己行律法之旧约不同。完全圣洁的义者耶稣基督,祂流血的功绩,可以保证一切在新约下的信徒,必然可以得着神在新约下所应许的福气。因为所有在新约下的人,都承受了基督的义(林前1:30;腓3:9),可以有权利享用新约的恩典。

   b. “中保耶稣”,耶稣基督作我们的中保,不是凭祂是神儿子的优越地位,乃是凭祂曾为我们流血的事实。所以祂作我们的中保,并非使神像常人那样,顺情谊而赦免我们的罪,乃是使神可以按公义赦免我们的罪。神并非没有罚我们的罪,乃是罚在基督身上而已。所有的人都是只肯为好人作保,唯有耶稣基督是专为罪人作保,并且为人一切的罪受了刑罚,所以祂有最充足的资格,可以保证每一个信靠祂的人,能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

   c. “以及所洒的血”,耶稣的血不像牛羊的血只洒在人的身上,或属物质的帐幕内,乃是洒在人的心中,使人的心得完全洁净。另一方面虽然基督赎罪的血,是祂立新约和作中保的根据,但每一个人,必须接受祂的血洒在自己的心中,才能发生功效。

  “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因亚伯的血是控告该隐之罪的血,是宣告定罪的血;但基督的血所说的,乃是宣告赦罪的血。亚伯的血只是殉道者的血,不能为别人赎罪,也不能作为人与神立约的根据;但耶稣基督的血乃是为多人流出来的血,是能担当人的刑罚,救人免死,使人可以承受新约的福分,又能担保我们可以得着神喜悦的血。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