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段 信心与行为(2:14-26)
读经提示
- 当时的信徒与现今一般的信徒,对信心与行为有什么误解?
- 什么信心是没有功效的信心?
- 试述没有信心的行为,与没有行为的信心有什么分别?
- “这信心能救他么”这句话有什么不同的解释?
- 试举一例说明无行为的信心怎样不能救人。
- 二章15节、16节的话跟新约什么地方的经文相似,而着重点各有什么不同?
-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这“死”的意思是什么?
- 真信心与真行为的关系怎样?
- 鬼魔与魔鬼有什么分别?
- 为什么“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 亚伯拉罕献以撒的经历是否得称义的经历,还是试验称义之信心的经历?为什么?
- 二章23节怎样解释?注意“应验”在全节中的意思。
- 二章25节说喇合得救是因行为,怎样解释?
- 喇合接待使者是否为叛国行为?为什么她得以被称义?
- 信心与行为的关系跟身体与灵魂的关系比较,有什么相似的地方?
第二章
14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么?15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16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17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18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20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21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22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23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24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么?26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按本段的记载看来,当时的信徒,显然误解了有好行为和靠好行为的分别。他们以为既不必靠行为得救,就不必有好行为了。其实信徒虽然不是靠行为得救,却应该有好行为,好行为虽不能算是一种足以使信徒得救的功绩,却是信徒该有的一种本分。反之,现在有好些信徒却错误的把该有的好行为,当成要靠好行为才能得救。但实际上,不管是过去、现在、或将来,信主之前或信主之后,我们得救都全然是本乎恩(徒15:11;弗2:8、9),而没有人有希望凭行为得救。上文所说的两种极端,都是由于不明白信心与行为的关系所产生的结果。本段真理指出真信心与真行为是二而一,一而二的。
壹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2:14-17)
一.没有行为的信心毫无功效(2:14)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么?”(2:14)
本节的意思是要说明,信心若没有行为,是不能发生功效的。一个人有没有信心,并不是凭他口中怎样说,乃在乎他的行为表现是否和他自己所以为有的信心一样,这才能证明他的信心。注意:“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这句话暗示,在教会中可能有些人自以为有信心,实际上却没有信心,因为他所有的只是没有行为的信心。
在教会里面,对信心与行为的关系的认识,有两种危险的错误,就是:
A. 没有信心的行为:基督徒要有好行为,但是要先有信心—内在的信仰—然后才能有出于信心而有的好行为,也就是神所要我们有的好行为。没有信心也会有行为吗?会的。行为是一种外在的表现,人只能看到外表而看不到内心,这样,有外表的,不一定有内心。外表斯文的,也不一定内心斯文;内心像禽兽的人,外表还可以像圣人;内心像魔鬼的人,外表又可以像天使。所以单凭外表的行为好,就断定人的内心也好,这样判断是很危险的。因为有好些行为不是发自内心的。
有许多宗教的“行为”是可以学来的,却不是出于信的真行为,这必定是经不起考验的。例如一个人可以学会讲一些属灵的话语,一些基督教习惯和公式化的祷告等;但在他里面却没有信靠神的心,这种行为就不是“信心的行为”。显然地,在圣殿祷告的法利赛人正是属于这一种人,他们在教会里面,却始终未接触到基督的生命,所接触的不过是基督教的外表。这种人的危险就是以为自己所学到的一些宗教习惯和仪式,就是已得救的行为表现,或者以为这就是信心的表现;其实,他们早已作了天国的门外汉,却还不自知。但他们这种没有信心的行为,却会使那些不明白真理的人把他们当作榜样,以为信耶稣得救,就是像他们那样而已。
B. 没有行为的信心:没有行为的信心就是假信心。这种人自以为有信心,其实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是真信心。真信心是必有行为的信心,就如现在有人跑进来说:后屋已经着火了,你如果真相信后屋已经着火,就会立刻逃跑;可是如果你听了全没有动静,还是安详的坐着,就证明你没有相信那个人所说的话,因为真信心是必定有行为的。另一种情形,也是很容易叫我们自以为有信心,其实却不合乎圣经要求的信心,比方说:你听见人家讲一个故事,描述后屋正在着火的情形,你虽然相信那故事所叙述的是真事,你也不会因此逃走;因为那是故事里面的屋子着火,跟你没有关系。这一类的信心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这种信心并不是圣经所要求的得救的信心,而只是一种“知识”而已。许多人虽然在理论上相信耶稣降世受死赎罪是对的,但却从未真正在自己经历里面,相信祂是为救自己脱离罪恶而死,而只是把这种“知识”当作信心而已;正像一个人相信故事里面所讲的后屋着火是真的,也承认要从前屋逃走是对的,但他自己却从来没有因房子着火而逃走的经验;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罪的危险,已经如火逼近。这种信心,就是圣经所说的没有行为的信心。
没有信心的行为叫人趋向于假冒伪善,没有行为的信心却把人陷在自欺里面。
“这信心能救他么”:这“他”字有两种不同解法:
A. 这“他”字是指那些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的人自己。这样,这节的意思就是说,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能救自己。
B. 这“他”字指下文15节的人。这样,本节的意思就是说,若自以为有相信神会供给缺乏弟兄需用的信心,却不去实际帮助他们,这样的有信心只是空话,是不能救人的。
二.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能救人(2:15-16)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2:15-16)
在此举一个例子,说明没有行为的信心的虚假。真信心并不放弃人应尽的本分叫人幻想奇迹。世上有既不肯帮助弟兄,又希望他能得着温暖;既不用出钱,又可以行善的事吗?这种利用“信心”来代替自己应该有的善行和本分的信心,不但不能救人,而且会把人绊倒。所以在缺乏的人方面,虽然应当专心信靠神;但在富足的人方面,却不该以应当专心信靠神为借口,而不尽本分出手相助。
注意,这两节所讲的,实际上与约壹三章18节所讲的意思相同:“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在约翰壹书,认为实际之行动是一种“爱心”的表现;而在本书,却看作是“信心”应有的表现。可见本书所论的信心,不是单指信基督得救的信心;更是指得救了的信徒应该表现之信德而说的。因为凡是真正有信心的人,都是从神而生的,他们必会爱从神生的人(参约壹五章1节),这种爱心就是有信心的一种外在的凭证,是表现在行为上的。
三.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2: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2:17)
“死的”意思就是没有生命的,也不能表现于生活的;这句话也反面说出,真信心是有生命的信心。正如有生命的人必定有各种生命的表现一样;死人怎样不能表现行为,与人无益,照样,死的信心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