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书读经讲义



肆 不要彼此论断(4:11-12)

“弟兄们,你们不可彼此批评。人若批评弟兄,论断弟兄,就是批评律法,论断律法。”(4:11上)

  彼此批评是引起教会纷争的主要原因,常会使很小的误会,扩大成为很大的争执,并能使争执延续下去无法解决。在此告诉我们,不可批评弟兄的理由是:若我们批评弟兄,就是批评“律法”,也就侵占“律法”(神的话语)的地位了。其实弟兄的好坏,自有神的话可以定他们的是非。主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约12:47、48),所以如果我们擅自批评弟兄,就是轻视了神话语的权威。

  “批评”,原文 katalaleō 指含恶意的批评(参 A&G 的新约希英字汇)。KJV 译作 speaketh evilNASBspeak against

“你若论断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断人的。”(4:11下)

  神只叫我们遵行律法,却没有叫我们作执行律法的人。但我们论断弟兄的结果,就使我们忽略了自己应遵行神话语的责任,而擅自作起执行律法的审判官来。

  事实上,论断弟兄的结果确能使人轻视神话语的权能;当我们对许多信圣经的弟兄都觉得不行时,自然会对神话语的权能发生怀疑这正是今日教会的危机。

  “论断”,原文 krinō 是判断或定罪的意思,在 KJV 中绝大多数译作 judge(参杨氏经文汇编)。

“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你是谁,竟敢论断别人呢?”(4:12)

  这“一位”当然就是指神,此外不能再多一位你或我。因为只有神具备这种资格,有救人或灭人的权能。“救人”包括救人的身体与灵魂脱离极大的死亡,这是神的权能显在好的方面对人最大的恩惠;“灭人”则是包括神所给人灵魂与身体的刑罚,是神对人所显出在刑罚方面的权能。所以“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这句话表明神对人的各方面,都有最高的权柄和能力,唯有这样的神,能够判断人。反之,我们既无救人灭人的权能,则我们论断人的结果,既丝毫未能改变事情,同时也不能扭转人的心意,岂不只是徒然使自己和别人都陷在罪中,增加教会的不和,给魔鬼留地步吗?

  “你是谁?竟敢论断别人呢?”可见论断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自量”,不自问一下自己是谁;若我们能常常这样自问,就不敢论断人了。事实上,我们自己的注重点常常跟别人不同,对于任何一个人或一件事总不能有完全的认识,以致判断得不正确。例如:当你正在注重神的公义时,可能别人却正在注重神的慈爱,这样、就彼此都有被对方论断的可能;但若这样彼此批评的结果,可能不是批评了弟兄,而是批评了他所正在注重的“律法”神的话了。因为我们还在肉身中活着的时候,不可能在同一个时间内,同时完全实行并注重到神话语的每一方面,因而总是叫人觉得有可批评之处,这样,我们就当自知软弱,不要论断弟兄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