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因信说诚实话(5:12)
“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5:12)
本节与太五章33至37节的话十分相似;在那里是主耶稣说的,在这里却是雅各受灵感而说的—结果雅各所说的与主所说的一样。要是我们留心主的教训又顺从圣灵感动的话,那么我们自然就能够说出合乎主心意的话来,叫听见的人得益处。
犹太人喜欢凭起誓了结争论,但起誓的人自己既没有力量叫所起的誓发生效力,甚至不能叫一根头发变黑变白;这样,所起的誓也只不过成为空话罢了!所以随便起誓的结果,在人方面,常陷人于诡诈和欺骗的罪中;在神方面,却常使人陷于轻慢神和不信神的罪中。随便起誓,等于勉强神来负责叫我们所说的话应验,而忽略了神只能照祂自己的旨意行事,不能随我们自己的意思,为我们所起的誓负责;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使人因为誓言没有应验而怀疑神的权能。
所以,基督徒应该信任神的公义,说诚实的话,以取信于人,而不可凭着一切不负责的誓语以取信于人,免得我们的神被人毁谤。
“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这是这几节中第二次的警告。类似的警告在第9节已经说过,我们应当确信,神会审判人所说的不诚实话和所行的一切不公义的事,因此我们应当存敬畏神的心说实话;反之,如果我们不诚实地起誓,不但不能因起了誓而免罪,反而更使我们落在神的审判下,不能逃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