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大书读经讲义



壹 以色列人(5)

“从前主救了祂的百姓出埃及地,后来就把那些不信的灭绝了;这一切的事,你们虽然都知道,我却仍要提醒你们。”(5)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旧约中最出名的一件大事,但那些从埃及出来的以色列人,却因为不信的缘故,在旷野漂流了四十年,终于倒毙在旷野。这节经文所说的,特别是指他们到了加底斯时,因为听信了探子的话,大发怨言,甚至要将摩西打死,返回埃及,后来神大大发怒,不许他们进入迦南,罚他们在旷野漂流四十年,直到那一代二十岁以外的人倒毙旷野为止。按着来三章9至19节的记载,以色列人所以倒毙旷野,实在不单是因为那一次的不信和大发怨言,而是在他们整整四十年当中,都充满了试探、不信和怨言。犹大举出这个例子,有下列的用意。

  A. 要警告信徒,千万别以为神会姑息罪恶,也不要像假师傅们那样,把神的恩典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更不要像以色列人辜负神的恩典,在旷野放纵情欲(林前10:6-9)。神虽然用了许多时间跟计划,把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却不是给他们机会放纵私欲,而是要他们作圣洁的子民。但以色列人却因不信而终于倒毙在旷野。所以,不论是谁,走上了背离神的路,一定会受到该受的管教。神对六十万的以色列人尚且如此,何况对一两个人?神是绝不姑息罪恶的。

  B. 不要像以色列人那样存试探的心,他们以为神不会那么快就管教刑罚他们,他们虽已听过许多关于神怎么惩治罪恶的事,却还是常发怨言。犹大指出假师傅的行事,正类似这些以色列人。他们既没有信心,又试探神,希望可以侥幸的逃过神的追究,可以用虚假的虔诚作得利的门径,这些人必定难逃神的审判。

贰 天使(6)

“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6)

  这节论及天使的经文,许多解经家认为是本书中最难解的经文之一。其实这节经文相当清楚。人们觉得难,乃是因为要推测更多关于那些我们未能知道,关乎天使的事而已。如照该经文所讲明的来解释,便很简单,它告诉我们:有些天使是拘留在黑暗中等候神的审判。

  这里说:“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在此“本位”,是包括地位、岗位和本分,照原文 archēn,意思是起初掌权、主权、等级,或神所派定的范围。这本位,就是指本来的岗位,“不守本位”,就是越过神所给他们的范围。“离开自己的住处”,并非着重说他们被神驱逐,离开神所在的天上,而是强调他们自己因不守本位而离开神的行动,所以这两句经文说明了这些天使不顺服神、反抗神的管理,因而拘禁在黑暗中,只是圣经没有说明他们如何背叛。

  有些解经家将这节经文与创六章1至4节连接起来解释,认为创六章1至4节中所讲神的儿子,就是指这些不守本位的天使,与人的女子结合后所生的当代英雄伟人。但这里的经文与创六章1至4节没有理由有什么关连的(参拙作圣经问题解答增订版)。但另有解经的人,认为犹大在此特别提到天使的事,是因在圣经以外的“次经”中的以诺书,曾经提及关乎天使犯罪的事,而当时的假师傅,就用以诺书加上自己的意思,说了许多似是而非的错误道理,所以犹大在此特别提起天使的事,让当时的信徒,对天使的结局有所认识,使这些假师傅不能随便妖言惑众。

  关于犹大书说及天使的事,与彼后二章4节有类似的记载。但不论彼得或犹大都不需借着引用次经才能讲论此事。他们可能是自己从神得到启示,而针对当时的异端说话,这并不算为奇事。相信他们是从神得到新的启示,并把以前未发现的奥秘说给信徒知道。

  总之在此关于犯罪天使方面的讲论可归纳为:

  • A. 有部分天使离开本位背叛神。
  • B. 他们已经被神用锁链拘禁(原文过去式)。
  • C. 所拘禁之地是“黑暗坑”(彼后2:4),但并非阴间。这坑设在何处?圣经没有说明。
  • D. 他们尚未受审判但必将受到审判。
  • E. 这些天使不会是魔鬼,或现今运行的邪灵或其他鬼魔。因他们是已被拘禁的,而跟从魔鬼的鬼魔还未被拘禁。

  这节经文对信徒的教训就是:我们应当在给我们的岗位上忠心尽自己的本分,不可随便离开神所安排的地位,不论是家庭、职业、学校或教会,各人都应照着神所给我们的职责,忠心服事主。

叁 所多玛、蛾摩拉(7-8)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这些作梦的人,也像他们污秽身体,轻慢主治的,毁谤在尊位的。”(7-8)

  在此犹大另举出所多玛和蛾摩拉被毁灭的事为例。这两个城代表世界的情欲,它们特别显著的罪恶是淫乱。在创十九章可以知道,天使奉命前往毁灭这两个城时,先到罗得的家中,而城中的人竟然要罗得将天使交给他们侮辱,可见当地的人淫乱风气多么厉害。犹大的意思就是说,这些假师傅跟假弟兄所犯的罪,和放纵情欲的情形,就好像当时的所多玛、蛾摩拉城的人一样。

  “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这“他们”是谁?如指上文第6节的天使,那就是附和创六章1节所讲的神的儿子,就是天使坠落和人结合的讲法。这淫乱的行为,就是指天使的淫乱。但问题是在下一句,“随从逆性的情欲”,其实天使怎会有人所有属身体的情欲呢?按神的创造来说,人如果顺着他本性的欲望是正常的,满足身体的欲望并不是罪(参考罗1:26-27)。但因人犯罪的结果,常常不会约束自己的欲望,以致人身体上的欲望变成反常,而随从逆性的情欲。所谓“逆性的情欲”应指变态的同性恋(罗1:26-27)或反常的性犯罪。这种关乎肉身的欲望,是有肉身的人所有的,天使没有肉身,他们当然不像人那样有肉身的“情欲”,魔鬼犯罪不是因奸淫,是因骄傲。前者是关系品性的罪,后者却是必须有身体才会有的罪。

  所以这“他们”,应该指所多玛、蛾摩拉城的人,或指上文的假师傅更为恰当。

  “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这里为什么说所多玛、蛾摩拉所受的毁灭是永火的毁灭?不错,神从天上降火,将两城毁灭,但犹大书却用“永火”,到底是否指这两城当时所受的毁灭正是地狱之火那样的毁灭呢?我们应该注意,犹大在此所举的例虽然是指所多玛和蛾摩拉,但实际上却是指着这两城犯淫乱罪恶的人,所以这里所说的“永火”,并非指这两城所受的火是“永火”,而是指这两城中犯罪的人,在这两城毁灭时,也失去了可以悔改的机会,他们因而进入永远的灭亡里,受永火的刑罚。神对人罪恶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当神报应的时候到了,就不再给人悔改的机会而收回他们的性命。这样的死去,就是永远的灭亡,也就是永火的刑罚。所以,按所多玛、蛾摩拉两城的人来说,他们是因神用天上的火毁灭这两个罪城而进入“永火的刑罚”里去的。

  “作为鉴戒”,这是说神所施行在所多玛、蛾摩拉两城的审判和刑罚,是要警戒后世的人;如果世人还照他们那样犯罪,就要受同样的审判和刑罚。所以这经文的意思是表示神古时施行在所多玛、蛾摩拉的刑罚,日后也会同样施行在犯罪的世代里。审判一定会临到一切犯罪的人。

  “这些作梦的人,也像他们污秽身体”(8),“这些…人”应该指假师傅,“也像他们”指像所多玛和蛾摩拉。圣经称假师傅假弟兄为“作梦的人”,意思是他们的想法是梦想,很快就会消逝,他们所打算的都不能持久,也不能在神前站立。“污秽身体”,应该是指上文所讲的淫乱和放纵情欲的罪恶,这些假师傅假传道,他们在男女关系上是不洁的。

  “轻慢主治的”,主治的原文是 kuriotēta,这字在新约共用四次(弗1:21;西1:16;彼后2:10及本节)。原意是主权,照新约这四次的用法,它的意思都不很明显,比较稳当的解释是指神自己,或神所设立的掌权者。因不论是谁,一切权柄都是从神而来,正如保罗对罗马教会的人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13:1-2)。所以,“轻慢主治的”,可以稳妥地解作假师傅轻慢神的权柄,跟神赐权柄的人,包括地上的政府,跟教会中掌权的人。他们轻慢地方政府的律法,因他们所行的事,常是不法、不按正道而行的,他们也轻慢神仆的权威和教训,妨碍神仆治理教会的工作。

  “毁谤在尊位的”,“在尊位”doxa,是荣耀光辉的意思。在新约中多数指神的荣耀或从神来的荣耀(如太6:13;可10:37;路24:26;约17:5…)。在此指一般在尊位的人,或是神所给在地上政府中有地位的人,或教会中神的仆人,他们当然也都是有尊荣的。假师傅是喜欢毁谤这些在尊位的。所有的异端,在他们要扰乱教会的时候,必先毁谤教会里比较受人尊敬的神仆,或是领导教会的负责人,叫他们失去信徒的信任,然后用他们错误的道理摇动信徒的信心,使信徒离开神仆的教训而听从他们。

肆 摩西的尸首(9-10)

“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的时候,尚且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它,只说,主责备你吧。但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在这事上竟败坏了自己。”(9-10)

  圣经论到天使长米迦勒跟犹太人特别有关系,他是保护犹太国的(但10:13,12:1;启12:7)。在这里提到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争辩,这件事在旧约和新约都没有提过,到底这事实的背景如何?并没有实在可靠的记载可以考据。照申三十四章5至7节所记,摩西死的时候,是神亲自将他埋葬在摩押地的毗斯迦山附近;但确实地点,没有人知道。有解经家根据圣经以外的记载,说魔鬼要得到摩西的尸首,理由是摩西曾杀过人。米迦勒虽然不能忍受如此的毁谤,他却没有用毁谤的话责备魔鬼,只说:“主责备你。”又有人推想,魔鬼要争摩西的尸首,是要诱惑以色列人,使他们陷在拜偶像的罪里。既然圣经本身没有可靠的其他记载和资料,那么这一类的记载,我们只可算作一种推测。但无论如何,由此可见在属灵境界里是常有争战的。虽然魔鬼是应该被扔到火湖里的;但时候未到,它还可以尽量地利用它的时间作恶。

  另一方面也可见米迦勒的谦卑善良,虽然面对这邪恶、不自量,又无理取闹的魔鬼,还是不敢凭自己说恶毒责骂的话,只是很谦卑而尊主为大地说:“主责备你罢!”他谦卑尊主为大,更显出魔鬼的狂妄自大。世人常借毁谤别人来抬高自己的地位,这实在是很无知。我们若跟一个喜欢毁谤人的人,作口舌之争,那也不是一个有见识的人。相反的,假如我们用谦卑柔和的态度,善良的存心对待人,就更显出对方的邪恶。

  “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这些假师傅既对属灵的事一无所知、不能领受,就毁谤别人,借以掩饰他们自己的无知。

  “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本句很清楚地说明,圣经把这等人看作没有生命的人。信徒除了属灵的知觉和领悟力之外,还有人本性所有的领悟力量。但这些假师傅,连这种与生俱来,按人本性所能有的良知,也丧失了该有的作用。由于他们心地邪恶,妄用自己的本能和知识,所以说他们本性所知的,是和没有灵性的畜类一般。

  “在这事上败坏了自己”,原文是“这些事上”,是多数的,显系指上文的一切事。

伍 该隐(11上)

“他们有祸了!因为走了该隐的道路,”(11上)

  这里提出假师傅最大的祸患是走错了路。人生最大的损失,不是金钱或物质上有什么牺牲,而是选择了错误的路,把自己一生的前途和属灵的前途都毁灭了。

  “该隐的道路”是什么道路呢?该隐是亚当的儿子,曾经杀死兄弟亚伯。他杀死兄弟,是因神悦纳了亚伯所献的祭而不悦纳他的。所以该隐的道路,给我们看出两个最大特色,就是“自义”和“忌恨”。

  他的自义,在神不悦纳他献的祭时,完全表露出来。虽然在人方面看来,他是因神不悦纳他所献的供物才发怒;但在神方面来说,早已看出他的存心是要显出他的义,所以才会在献祭得不到神的悦纳时就大大的发怒。要是该隐不以为自己地里的出产是神理当悦纳的,那么他在得不到悦纳时,就会谦卑地承认自己的错;但事实却相反,该隐因此大大发怒,而且还迁怒于兄弟亚伯。

  据创世记的记载: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里指出,该隐之所以杀亚伯,是因忌恨的缘故。他告诉信徒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自己的兄弟。为什么要杀他呢?因为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壹3:12)。所以该隐的道路有两个明显的表现,就是“自义”和“忌恨”。这些假师傅行了该隐的道路,就是走“自义”和“忌恨”的道路。“自义”使他们陷在一种不能自知的景况中,以致将神的恩典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在各种罪恶跟错误中不知悔悟,还以自己那虚伪的虔诚为夸耀;“忌恨”使他们攻击毁谤一切忠心属主的人,不喜欢看见别人光明正直的行事,不但没有因别人的好行为和真理的信息受感动,反而挑剔、毁谤、轻慢神的话语,和神所设立的人。

陆 巴兰(11中)

“又为利往巴兰的错谬里直奔,”(11中)

  巴兰的事,记载在民二十二章,25:1,31:8、16;书13:22(关于巴兰道路的错谬的详细解释,参本合订本“彼得后书”二章15至16节的注解)。在这短短的一句话里,我们该特别注意“为利”两字。犹大在此特别注意巴兰的贪财,因为这是他的错谬中最大的特点。他所有的坏事、虚伪、恶计,都是由于贪财。为了摩押王一再应许给他的“利”,曾多次尝试想摆脱神的控制,想要咒诅以色列人(民24:1),又自己想出计谋,教导摩押王如何把以色列人陷在罪恶中。巴兰诚然得到了他所想得的金钱,但他也跟他的金钱一同灭亡了,正如保罗所说的:“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所以这里说假师傅为利往巴兰的错谬里直奔,就是说他们因为贪财,以致所竭力追赶的,只不过是一条错谬的路而已。

柒 可拉(11下)

“并在可拉的背叛中灭亡了。”(11下)

  可拉的背叛,是记载在民十六章1至40节。可拉背叛摩西的主要原因,是要跟摩西争权,他不服摩西站在高于会众的地位上,代替神对以色列人传达话语。可拉本来也是利未支派的子孙,但不是祭司,因为神只拣选亚伦跟他的子孙作祭司。所以可拉攻击摩西跟亚伦,是为了争夺圣职。结果神用瘟疫灭绝那些背叛摩西的人。使地开口把可拉和他的叛党活活吞下地里(参考民16:30-33)。犹大在此引证可拉的背叛,是要告诉我们,这些假师傅在教会中不服从神所设立的仆人的权柄,他们自己虽然还没有生命,却要争夺教会中的领导权。

  本句与上文第8节,都论到“轻慢主治的,毁谤在尊位的”,二者的意思是互相呼应的。可见上文比较合适的解释,是指着神在教会中所设立的掌权者。

  在今天的教会里,基督徒更需认识顺服属灵的权柄(参徒5:29;来13:17;西1:28)。诚然,我们不是跟从人,而是跟从神。但神在教会中兴起祂的仆人,目的是要将信徒完完全全地引到神的面前,教导他们可以跟从神的旨意行走。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信徒,一信主之后就立刻晓得如何顺服圣灵和真理,许多信徒甚至信主多年了,在真理上还是没有根基,在爱心和信心上还很脆弱,所以神在教会中,设立了可作榜样的人。他们在灵性上、生命上比较长进,在圣经真理的知识上有基础,神就给他们各种的恩赐,叫他们在教会中领导其他的信徒,学习顺服事奉神(弗4:11-12)。这些人虽然不该成为我们崇拜的“偶像”,却也该对他们有适当的敬重,尊重他们属灵方面的权柄,并在主里顺服他们,使教会在良好的纪律中长进(提前5:17;来13:17)。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