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读经讲义



叁 保罗受苦中的劝勉(1:27-30)

  上文保罗已经将自己在罗马被囚的事,大略向信徒报告,并论及自己在受苦中如何存着信心与盼望,又将自己对生死问题的态度告诉他们;在此使徒继续劝勉信徒,应同心合意地为福音齐心努力,不要怕敌人的逼迫或威吓。本段可分四方面:

一.对自己方面(1:27上)

“只要你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叫我或来见你们,或不在你们那里…”(1:27上)

  “只要”是一个重要的词,加强下文的意思。使徒指出,信徒们只要“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其余的事神会负责。可见个人行事之见证与福音广传之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这“只要”也表明,“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是使徒对腓立比人最起码的要求,是信徒为福音作见证的基本条件。“只要”他们能达到这个地步,使徒便可以为他们放心了。

  “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就是行事与所传的福音相等。我们的行为应当使人觉得福音确是神的大能,确曾在我们身上显出拯救的能力。在新约的其它经卷中也有类似的教训。如:使徒行传二十六章20节:“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注重人的方面。以弗所书四章1节“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注重神的恩典方面。这两处经文的意思是类似的。我们所信的福音,应当也是我们所“行”的福音。若我们口中所讲的是福音,但我们在生活上所“行”的却“不是福音”,就与福音不相称了。与福音相称的行事,就是一种无声而有效的话语,能把福音传开。

  保罗在此将兴旺福音的重要秘诀告诉我们。这种秘诀不是有关传福音的技术如何吸引人来听福音,而是关乎信徒的生活见证借着美好的品行,把福音见证出来。许多时候传福音没有果效,不是口才的问题,也不是讲章的问题,乃是基督徒生活见证的问题。

  “叫我或来见你们,或不在你们那里”,注意两个“或”字,表示只要信徒做到上句所讲的话,那么保罗“或”来、“或”不来,都不要紧了。现今教会所注重的是:能否请到一位很会讲道的大奋兴家,长驻一处工作。但使徒在此提醒信徒,要是他们行事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就不在乎有没有大奋兴家、大布道家常在他们那里工作,同样能把福音传出去。反之,要是信徒的行事不能与福音相称,纵然有像保罗这样的传道人来到,福音仍然不能顺利地传出去。

二.对众人方面(1:27下)

“可以听见你们的景况,知道你们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1:27下)

  这下半节解释了上半节。保罗所说他们行事为人要与基督的福音相称,那“相称”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在于他们能够与众人同心兴旺福音。这样,保罗纵然不在他们之中,但只要知道他们“同有一个心志”,“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就可以为他们放心了。

  使徒的话显出:福音工作不只要个人的热心,还需要团体的同心。同心合意传福音,是初期教会明显的特征。注意:使徒将“同有一个心志”与“站立得稳”连在一起讲,暗示信徒若要在试炼和争战中站立得稳,不能单凭个人的属灵经历,也要跟别的弟兄姊妹同心。因为我们所面对的争战,乃是一个强大的敌人魔鬼;我们所需要的力量不只是个人的力量,更是教会的力量。若只追求个人的属灵,忽略了和弟兄姊妹的联络,仍必难以站立得住。

三.对敌人方面(1:28)

“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这是证明他们沉沦,你们得救,都是出于神。”(1:28)

  本节新旧库译本译作“以致在什么事上也不怕敌人的惊吓;这乃是他们必得沉沦,你们却要得救的凭据,都是出于神。”

  “得救”原文 sōtērias,是救恩的意思,在约四章22节译作“救恩”(名词),在徒四章12节译作“拯救”(名词)。

  “证明”原文 endeixis,在林后五章5节译作“凭据”。

  本节的意思就是:信徒凡事都不必怕敌人的惊吓,因敌人所加给信徒的惊吓,不过证明他们是沉沦的人。反之,信徒这样不怕敌人的惊吓,证明信徒是得救的。这两方面的沉沦和得救,都是出于神,不超越神的权力,都在神所许可的旨意内。

四.对苦难方面(1:29-30)

“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祂受苦。”(1:29)

  本节说明一个信基督的人应有的责任。他所蒙的恩典不只叫他得救,也使他有一种当然的责任,为他所信服的基督受苦。

  保罗在此给我们一种很宝贵的观念,是普通人所没有的。普通人将蒙恩典与受苦当作两件事,以为得救或得着什么好处就是蒙恩;反之,受苦或受损失就是主没有施恩没有蒙恩。这种观念使许多人在受苦中失去得胜的能力,许多人在受苦中失败;因为这种观念认为,他们所遭遇的苦境,就是主没有施恩、主不眷顾的表示,因此他们在试炼中信心摇动,以致跌倒。本节经文更正了这种错误的观念。使徒不但将蒙恩与受苦相提并论,且认为“受苦”正是神施恩的结果之一。神施恩使我“为祂受苦”与神施恩使我“得以信服基督”、领受种种属灵的福分和权利,同样是神的恩典。

  保罗是受苦最多的使徒(林后11:23-28),但他在每一次受苦之中都能得胜,因他有属灵的眼光,知道受苦乃是神施恩计划的一部分,为要叫我们可算为配得神的国(帖后1:5)。

“你们的争战,就与你们在我身上从前所看见、现在所听见的一样。”(1:30)

  本节给我们看见三件事:

  1. 保罗曾在腓立比受苦。以前保罗在腓立比传福音时所留下的见证,是腓立比信徒知道的(徒16章)。保罗在受苦之中有美好的见证,因此他叫他们回想他为福音争战的情形,以之为勉励。

  2. 保罗现在还是像十多年前那样,忠心为福音受苦。他从前怎样忠心奔走十字架的道路,现今他仍然忠心地行走这条路,没有偏离左右。

  3. 使徒要腓立比信徒知道,他们现今的争战,与从前使徒在他们中间时所遇的争战一样。换言之,他们为福音所受的苦难,跟保罗为主所受的苦是同一性质的,他们的脚踪与使徒相同,所行的是正路,没有走差。

  所以这句话一方面表示,当时腓立比信徒也为主受了些逼迫,另一方面也显示,他们所走的道路与使徒步伐相同。他们虽然受苦,却没有离开十字架的道路,没有偏离正路,这是争战中的信徒最大的安慰与鼓励。因着保罗的忠心,他不但在腓立比信徒中间时一举一动可以激发信徒的心,就是远在罗马狱中,他的书信也同样有力地勉励他们。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