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读经讲义



肆 思念遵行真道(4:8-9)

  遵行主道也是喜乐的秘诀之一。信徒遵行主道,过着公义清洁的生活,虽或可能遭遇艰难,却也从其中领略行道之乐。使徒在这两节中劝勉信徒应思念遵行所已领受的真道,如此,“赐平安的神,就必与你们同在。”

一.应思念的事(4:8)

“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4:8)

  上文要求信徒“应当一无挂虑”,是消极方面不为今世的事思虑烦扰。在此则从积极方面劝勉信徒应思念什么事,就是关乎属灵品德之长进,关乎所听过、所领受之真道应如何实行的事。当我们的心思意念完全思想神的事时,便自然能因在属灵的事上有所收获而喜乐了。在此保罗更具体地举出一些所应当思念的事项,以为勉励:

  A. “凡是真实的”,这“真实的”包括待人、行事、言语、盼望等,这一切都应当真诚。看见别人如何在神面前里外如一、言行相符,也应当去思念效法。

  B. “可敬的”,一切引人敬重的事,使人佩服的事,都应当思念。有时看见别人的作为,我们会从内心中景仰,那时就应当思想他们的行事为何会使人景仰。

  C. “公义的”,神是公义的神,祂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来1:9)。公义的行事,就是完全没有偏私或体贴人意,只站在公正的地位上,照着真理而行。这“公义”不但用于待人,也应当用以对待自己。凡有公义表现的事,都是我们所应当思念的。弗六章14节论及信徒应以公义为护心镜遮胸,表明信徒心中应常存公义。

  D. “清洁的”,就是没有沾染罪恶的,不含罪恶的成分和动机的。保罗曾劝勉提摩太,要在清洁上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

  E. “可爱的”就是令人爱慕的。信徒的生活见证要令人羡慕,使人感觉可爱。

  F. “有美名的”,这“美名”不是指因属世的地位、财富而有的名声,而是由于以上种种“真实”、“可敬”、“公义”、“清洁”的行事而有的名誉。人若因有美德而获得美名,就表示他的品德并非只偶然表现一次,或只在少数人面前有好见证,而是经常、随时都有好见证,且被多数人所承认,看为是实在的。对于这等行事,我们也应当“思想”。

  G. “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句话并不限定是指自己或别人,不论是自己的德行或别人的德行,是自己受称赞或别人受称赞,都该留心思想其中真正的原因。

  “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思念”原文 logizesthe,有计算、思想、考虑、决断等意。我们若多思念属世之事,结果必陷于痛苦与忧虑中。但我们若多思念属天的品德,思念神所喜欢我们追求的事,就必因此得着属灵的喜乐。正如加六章7至8节所说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我们所追求的是什么,所得着的也是什么。属世财富的追求,常易引起嫉妒、贪心、痛苦、争斗等类的事;属灵的追求虽然可能遭遇困难,但就像一颗喜乐的种子,种了下去,到时候就可以收成喜乐的果子。事实上,每当我们对真理的认识有新的领悟和亮光,对灵性经历有新的长进时,必然在心灵中享受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喜乐。

二.应实行的事(4:9)

“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所领受的、所听见的、所看见的,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赐平安的神,就必与你们同在。”(4:9)

  思念是内心的渴慕,实行是外面的行动。上节是讲到该思念的事,本节是讲到该实行的事,这次序是十分自然的。我们在实行之前,要多多思念,思念之后,该切实去行。我们不是只将真理放在头恼中回味、欣赏、研究,却不留心实行;也不是只顾盲目的前进,却不留心领悟真理,依循真理的亮光前进。

  在此保罗要信徒去实行的,是他们在保罗身上所学习、所领受、所听见、所看见的事。这是一项不容易发出的要求,因他不是只要信徒去实行他所讲的,而是要他们实行在他身上所看见、听见的。可见保罗的生活确有美好的榜样,不怕让人看、给人学。

  “所学习的”,表示保罗曾留下良好的模范。

  “所领受的”,表示保罗有属灵的粮食和真理的亮光,使信徒有所领受。

  “所听见”,表示保罗从主耶稣那里有神所要他传的信息,并且他所讲的一切,都是造就人、叫人得益的。

  “所看见”,表示保罗常将自己从神所领受、所传讲的实行在生活中,所以信徒们从他身上能看见榜样。

  这几点说出了一个成功的传道人应具备的条件:(1)要有榜样,(2)要有灵粮,(3)要有信息,(4)要有经历。

  “赐平安的神,就必与你们同在”,这句话可以跟上文7节比较,说明神所赐的平安,怎样保守我们。我们怎能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中得着神的同在,有神所赐的平安?就是留心思想使徒的教训和榜样,并实行之。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