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门书读经讲义



第三段 为阿尼西母求情(8-21)

8我虽然靠着基督能放胆吩咐你合宜的事;9然而像我这有年纪的保罗,现在又是为基督耶稣被囚的,宁可凭着爱心求你。10就是为我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阿尼西母求你。11他从前与你没有益处,但如今与你我都有益处。12我现在打发他亲自回你那里去,他是我心上的人。13我本来有意将他留下,在我为福音所受的捆锁中替你伺候我。14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愿意这样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15他暂时离开你,或者是叫你永远得着他;16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在我实在是如此,何况在你呢?这也不拘是按肉体说,是按主说。17你若以我为同伴,就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18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19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我并不用对你说,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20兄弟阿,望你使我在主里因你得快乐;并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里得畅快。21我写信给你,深信你必顺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过于我所说的。

壹 保罗不用权柄(8-9)

“我虽然靠着基督能放胆吩咐你合宜的事;然而像我这有年纪的保罗,现在又是为基督耶稣被囚的,宁可凭着爱心求你。”(8-9)

  按保罗是基督的使徒之身分来说,他实在有权吩咐腓利门收纳阿尼西母。古代教会信徒对使徒的吩咐十分尊重,腓利门既是爱主的弟兄,则保罗的吩咐,他自必接受。但保罗却不肯用使徒的身分、凭使徒的权柄,叫腓利门屈服,而要用爱心来请求。可见保罗虽有使徒的权柄,但绝不随便用使徒的权柄叫人屈服;他宁可尽量不用权柄,而凭爱心使人心中受感、自愿顺服。神绝不会把属灵的权柄,交给滥用权柄的人,神只能把权柄交给那些在属灵的事上十分慎重又有爱心的人。

  “我这有年纪的保罗”,保罗悔改时还是少年人(徒7:58),但从安提阿受差遣周游传道时已是中年人,这时候的保罗已进入老年的阶段,大约五、六十岁。保罗说他自己已是“有年纪”的人,又是为基督耶稣被囚的,使腓利门对他的请求难以推却。

贰 阿尼西母是保罗福音的儿子(10)

“就是为我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阿尼西母求你。”(10)

  在此保罗说出他写信的主要目的,是为他在捆锁中所生的福音的儿子阿尼西母求情。

  阿尼西母本来是犯罪的奴仆,因为偷窃了主人的财物而卷逃,但现今却因保罗所传的福音归信了基督,成为保罗福音的儿子。听信使徒们所传的福音而信主得救的人虽然很多,但圣经中被使徒提名直认是他们用福音所生的儿子的人,却只有几个,如提摩太(林前4:17;腓2:22;提前1:2)、提多(多1:4)、马可(彼前5:13),及本书中的阿尼西母。阿尼西母得到保罗这样的看待,可见他在悔改之后多么敬爱保罗,像儿子待父亲那样,成为保罗患难中的安慰。阿尼西母既是保罗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跟保罗有这么密切的关系,因此也就跟腓利门在主里有了亲密的关系,这样腓利门怎能不宽恕他、好待他呢?

叁 阿尼西母的改变(11)

“他从前与你没有益处,但如今与你我都有益处。”(11)

  阿尼西母先前对腓利门是无益的。他虽然是腓利门的奴仆,却不是忠心的仆人,他偷了主人的财物而逃走,可见他有贪心、不诚实,是不可信托的人;但这是他以往没归信基督之前的情形,现今他已经改变了。使他改变的是基督的救恩,而见证他确已大大改变了的是使徒保罗。一个人的以往无论怎样败坏,但若已经悔改信主,重生得救,别人就不该存着成见还把他看作是坏人。既然阿尼西母确已悔改信主,有使徒保罗可以作证,判定他的信主是真诚的。这样,难道主已经收纳、饶恕了的人,腓利门还不肯收纳、不肯饶恕吗?所以保罗以阿尼西母的改变为理由,实在使腓利门无法拒绝他的代求。

  注意本节中的“从前”和“如今”,是一个明显的比较,表现出阿尼西母的改变。未信主之前的阿尼西母,是与人无益的人。每一个活在罪中的人,也都是对别人没有益处的,所到之处都增加人的负累、令人烦恼,因为没有基督生命的人,常常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结果总是使人受损。但阿尼西母重生得救之后,保罗称赞他说:“如今与你我都有益处”,不但对他原来的主人有益,必定会忠心尽他作仆人的本分,而且对在监狱中的保罗也有益;这不但是因他敬爱伺候保罗,也因他生命的改变,和信主以后的长进,使保罗在捆锁中大得安慰。有基督在心中作主的人,不论以往怎样败坏,现今却能成为人的益处。

  今日信徒应当自问是否像阿尼西母那样,“从前”与“如今”是否有明显的改变?是否能使人感觉到你是他所需要的,不是他所避忌的?基督徒应当使周围的人都能感到我们是对他们有益的、有用的。

肆 阿尼西母是保罗的心上人(12)

“我现在打发他亲自回你那里去,他是我心上的人。”(12)

  这是保罗对阿尼西母独用的讲法,对其他的同工,他没有这样称为“心上的人”。可见阿尼西母虽然信主不久,但他灵命长进的情形,十分符合保罗的标准,被保罗认为十分满意,以致保罗深深爱他,有如“心上的人”那样。

  “他是我心上的人”,原文是“他是我的心(splanchna)”。中文圣经有时译作“心肠”(如:路1:78;林后6:12;7:15;腓1:8),或“肠子”(徒1:18)。此外腓二章1节,西三章12节及本书7,20节译作“心”。保罗认为阿尼西母跟他有同一的心肠,是保罗所深爱,像是他的的心肝性命的人。

伍 保罗对腓利门的尊重(13-14)

“我本来有意将他留下,在我为福音所受的捆锁中替你伺候我。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愿意这样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13-14)

  保罗是主耶稣基督的使徒,腓利门是因保罗所传的福音而得救,又从保罗那里得着许多属灵的造就,现在保罗为主的名被囚在监狱中,按爱心的原则说,腓利门有伺候保罗的本分。当然这只是按道义来说,并非正式的责任,所以保罗在这里说:“我本来有意将他留下…替你伺候我”,意思含有按爱心来说,腓利门有伺候保罗的义务。但保罗却不想在这件事上,使腓利门有什么勉强或为难之处;所以不肯在未先得他同意之前,就自己作主地把阿尼西母留下。保罗这样作显得他十分尊重腓利门,凡事照合法的手续而行,不愿意使爱主的信徒,在爱心相待的事上,有任何最轻微的勉强。

  保罗既这样尊重腓利门的权利,不用他使徒的身分来取得任何的便利,而要叫腓利门对保罗的一切爱心的行事,都显明是完全自愿的。那么在这种情形下,保罗差遣阿尼西母回去,腓利门若是不用爱心对阿尼西母,就等于不尊重保罗,蔑视他的好意和爱心了。

  在此使徒所给我们的重要教训,就是我们必须完全尊重别人的权益,绝不可以为自己是主的仆人,或是别人的至亲好友、长辈,就擅自占取人的便宜;或只凭揣度别人必然同意,便越俎代庖,自作主张。这种行事不合公义、不够清洁,容易给魔鬼留地步,并引起种种误会。

陆 神旨意的美妙安排(15-16)

“他暂时离开你,或者是叫你永远得着他;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在我实在是如此,何况在你呢?这也不拘是按肉体说,是按主说。”(15-16)

  保罗在此指出阿尼西母在腓利门家中偷窃卷逃,虽然按人看是一件坏事,岂知其中也有神的美妙旨意。阿尼西母逃走后,竟然遇见保罗而认识了基督。由此可见,凡事皆有神的美意。虽然腓利门自己是热心爱主的信徒,但他却不能把阿尼西母引到主跟前,这也可能是神的时候还没到;阿尼西母卷逃之后,将偷来的金钱都花尽了,此刻他的心情跟未卷逃之前自然不同,在这时遇见保罗,正是神所预备的环境和时候。所以阿尼西母虽然暂时离开腓利门,那只不过使他受了轻微的损失,这种暂时的损失却有神美好的旨意,叫他可以永远得着阿尼西母。阿尼西母既因得救而改变,成为忠诚爱主的信徒,今后自必知道如何站在仆人的地位,忠心尽职了。

  不但如此,现今阿尼西母再回去时,已不是奴仆,而是主内亲爱的弟兄了。换言之,他与腓利门,已经有了一种新的关系,不仅是一般主仆的关系,且是基督里的肢体,是属灵的同胞兄弟。

  “在我实在是如此;何况在你呢?”保罗承认他实实在在地看阿尼西母是弟兄。这绝不只是当作普通教会信徒间的一种称呼;而是实际上如此亲爱。保罗跟阿尼西母原本各不相识,却因为福音的缘故,彼此成为亲爱的弟兄,何况腓利门跟阿尼西母,原本已有主仆的关系,现今得知阿尼西母悔改信主,岂不更加喜悦,更加爱他如弟兄么?

  但这句话也可能是保罗自谦和称许腓利门的讲法,表示连他也能这样看待阿尼西母,何况腓利门!

  “这也不拘是按肉体说,是按主说”,本句加强上句“是亲爱的兄弟”的意义。既然在主内已实际用弟兄之爱相待,则不论肉身方面的关系如何,也无碍于这种相爱了。

  总之,这两节经文教训我们,信徒在世虽或遭遇一些损失或不幸,但不可灰心失望,因神可能要借着这些损失,叫我们在灵性上得着造就。正如阿尼西母的卷逃,对腓利门虽然引起若干损失,但岂知这其中竟有神的美意。现今既然已经看见神借着万事互相效力,发生了奇妙的果效,使阿尼西母得救,又爱主又长进,这样腓利门岂可轻忽神的安排,不感谢神的美意而归荣耀给神么?

柒 腓利门与保罗之间的情谊(17)

“你若以我为同伴,就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17)

  这句话用现在人讲话的语气来说,就是“你如果当我是朋友就请你收纳他罢!”保罗与腓利门虽然不是一同出门传道的,但腓利门既是在教会中负责事奉神的人,他的家中有教会,他儿子也可能是传道人,这样按属灵关系来说,他与保罗实在是很好的同工、同伴。保罗现在既然这么诚恳为阿尼西母求情,腓利门若以他是同伴实在不该拒绝他这种请求。反之,若腓利门拒绝保罗的请求,不饶恕阿尼西母,就是不将保罗看作同伴,不收纳保罗了!

捌 保罗愿意代还欠债(18-19)

“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我并不用对你说,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18-19)

  根据这两节可知阿尼西母可能偷窃了腓利门的钱财。古时的奴仆有许多种,有些奴仆并非在田中作苦工,而是为主人管教儿女,或管理钱财,代收账项等。阿尼西母可能是较聪明有才干的奴仆,但却在他的职任之内偷窃主人的钱财逃走。保罗怎么会知道阿尼西母曾这样亏欠他的主人?当然是阿尼西母悔改时曾将这些事告诉保罗。在此保罗向腓利门说,他愿意偿还阿尼西母所亏欠于腓利门的。保罗的一言一行都已基督化,他这种讲法,显然受了基督替他归还罪债的爱心影响。他自己既曾将一切罪债归在基督身上,现在也愿意将阿尼西母欠腓利门钱财的债归在自己身上。在圣经中从未见保罗向人借债,在此他却甘愿为阿尼西母负债,这是基督的爱充满他心里的结果。

  注意,他说:“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这意思是:他必要真正负责地偿还,并非用“情面”来偿还不是要腓利门看在保罗的面上,就此作罢免去阿尼西母的亏欠。但保罗怎么有这把握可以为阿尼西母偿还欠债?有人推测可能保罗准备出狱以后继续织帐棚,便可以归还腓利门。这种推测实属多余;保罗对神有那么深厚的认识,万有的主是他的丰富,他不一定要织帐棚才可以偿还阿尼西母所欠腓利门的。单凭保罗曾在哥林多制造帐棚(徒18:1-4),便肯定保罗一生的传道工作都是一边织帐棚维生一边进行传道,这是太武断的。在保罗游行布道工作中,有些地方停留的时间颇短,离开的时候又是在被人逼迫的情形下,匆忙离开的,例如使徒行传十四章所记,保罗在同一年的时间中(约主后46年)到过以哥念、路司得、吕高尼、特庇等城,所到的每一处,工作都是那么紧张,所受的逼迫是那么激烈,甚至被人用石头打到以为已经死了,拖出城外(徒14:19)。在这种情形下,保罗怎么可能一边制造帐棚,一边传道?纵然是,也必血本无归,哪里还能靠着织帐棚养生?又如使徒行传十六至十八章,保罗在同一年中(约主后52年)到过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庇哩亚、雅典、哥林多,其中除了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的时间(徒18:11),可以织帐棚之外,其余各城的工作,所受的逼迫相当厉害,生活的流动性也很大,若说保罗一直凭织帐棚维持生活,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所以保罗在哥林多织帐棚这件事,只可以作为保罗一生传道工作中的某一阶段、某一部分时间的经济收入方式。但不论神供给保罗的方式如何,保罗所信赖的不是自己的工作或人的爱心,而是天上的神。总之,保罗既能向腓利门开口承担这种责任,自必在他的信心中有这把握,相信主会为他预备他所需要的,来为阿尼西母偿债。

  在这件事上,可见保罗的爱心十分实际。对阿尼西母方面,保罗并非只在口头上为他求情,且准备实际地用钱财替他偿还。另一方面,保罗虽然恳切为阿尼西母向腓利门求情,却并没打算让腓利门忍受损失(虽然或许腓利门是乐意为主舍弃的,但保罗完全不理会腓利门是否不在乎那些财物的损失),而是预备让腓利门可以从自己这方面获得补偿。由此可知保罗的行事,实在十分光明正大,在各方面的关系上毫不含糊,不利用自己的声望和地位使人忍受任何不是出于自愿的损失。所以他为阿尼西母的求情,不但近乎情,也合乎理,使人无法不接受。

  “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这句话所说的亏欠大概不会是指钱财,而是指腓利门从保罗方面所得着灵性上的帮助。纵或腓利门可能在物质方面也曾照顾过保罗的需要(参本书5-7、22),但保罗对腓利门的爱顾,在灵性方面对他的苦心培养、引导,两者相较,腓利门对保罗仍显得亏欠;并且这种亏欠是腓利门自己所知道的。所以保罗说:“我并不用对你说,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意思是:虽然阿尼西母曾在财物方面亏欠于你,但你何尝没有在爱心方面亏欠于我呢?我从不追究你的亏欠,这样,你岂不也该饶恕阿尼西母的亏欠么?可见各人都有亏欠别人之处,都当互相饶恕,互相赦免(太18:23-35)。

玖 保罗对腓利门的愿望(20)

“兄弟阿,望你使我在主里因你得快乐;并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里得畅快。”(20)

  本节显示保罗在这件事上对腓利门存有很大的希望,很想腓利门不叫他失望。腓利门既是爱主又爱主仆的信徒,现今保罗为主的缘故下了监,所请求于他的并非关乎他自己的什么好处,而是为一个初信主的阿尼西母求情,腓利门当然愿意接受这种请求,好叫保罗安慰畅快。保罗在这里坦白表示他十分盼望腓利门接受他的求情,这种愿望本身,在腓利门方面是一项很难抗拒的力量。对于一个他素来敬爱的人向自己所作的合理请求怎能叫他失望呢?保罗的话正具有这种使他觉得无法拒绝的力量。

拾 保罗对腓利门的信心(21)

“我写信给你,深信你必顺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过于我所说的。”(21)

  保罗表示他深信腓利门会接受他的请求,而且相信腓利门所作的会多过他所请求的。这意思就是说,腓利门不但会接纳保罗的请求,而且是十分甘心乐意地接受,不是勉强地接受。他不但因保罗这样为阿尼西母求情,才觉得应当宽恕他,就是按他自己属灵的知觉和爱心来说,他也会饶恕阿尼西母。所以,经过保罗这样求情之后,他当然更乐意宽恕阿尼西母,而且会作得多过宽恕用爱心待阿尼西母,不像待一般奴仆那样!保罗所请求的不过是按照信徒一般待人的原则,为阿尼西母请求最起码的善待而已,并没为他作超过情理的请求。但他却相信腓利门能作得好过他所求的,不但不追究阿尼西母以往所亏欠他的,且会在以后的日子更器重阿尼西母。

  在此可见使徒保罗在调解信徒之间的纠纷时,虽然自己具有最高的属灵权柄,却极力不用那种迫使信徒屈服的方法;乃是尽量用爱心激发信徒体会主的心,因而自动地、甘心乐意地顺服。但这种顺服,常较那种慑于权威的顺服更为彻底,而合乎爱心的原则。

  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常以他对受书人的信心来勉励他们,例如:他对哥林多教会说:“…我也深信,你们众人都以我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林后2:3);又说:“我如今欢喜,能在凡事上为你们放心”(林后7:16);对加拉太教会也曾说过类似的话:“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加5:10)。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