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叁 保罗与福音(1:14-17)

读经提示

  1. 在这几节中留心保罗传福音存什么态度和信念?尽量默想一个必须清还债务者的心情,并比较我们传福音的心情。保罗情愿尽力传福音对我们有什么教训?
  2. 保罗时代和我们这时代都有人以福音为耻,为什么保罗能把福音传开而我们不能?
  3. “福音…是神的大能”和传福音者有大能,其中有什么分别?
  4. 福音是为救所有人的,是否所有人都当然得救?“先是犹太人,后是…”这“先”与“后”是轻重的分别吗?
  5. 照你自己的领会,尽量用你所能表达的话语解释“本于信以致于信”的意思。

第一章

14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15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16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17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这几节可见保罗传福音的几种态度和认识,可作我们的榜样:

一.自以为欠债(1:14)

“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1:14)

  保罗对福音的第一种态度,是自以为欠债。为什么保罗会屡次定意要到罗马?因为他自己原是罗马国籍的人,却未到过罗马的京都去传福音,所以他便自觉是欠债。“债”是一种负累,每一个欠债者心中常有一种负担,债未清偿内心绝无平安。我们若有像保罗这种态度,认识到传福音乃是我们当还的债,就不会把为主传福音看作有什么功劳,而看作是当然应该还的债罢了!

二.愿意尽力而传(1:15)

“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1:15)

  为什么我们常觉无力传福音?因我们常擅自定一个很高的标准,认为没有达到标准的,不能传福音。结果,自认还差得太远,就自暴自弃,连最少的力量也未尽过。其实神所要求于每一个传福音的人的,只是要他尽力而已!神并没有定出一个很高的资格,要每个信徒适合那个资格才可以为祂传福音;若然,则福音的使命必定不是每一个信徒所能负担的。祂只要求信徒各人“尽力”,这样,每一个肯为主尽力的人,都能在传福音的工作上被主使用。诚然保罗在传福音工作上大有能力,但他所以能成为主所重用的福音使者之主要原因,还不是他大有能力,乃是因为“他情愿尽…力”。

  那个把银子包在手帕里的仆人,所以会受责备,不是因为他的银子少(只有一锭),乃是因为他根本不肯尽力去做买卖。他擅自推想主人的要求很高,自己无法做得来,结果便完全不做。

三.不以福音为耻(1:16-17)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1:16-17)

  当时的人把信福音看作是羞耻的,因拿撒勒人耶稣就是被人轻视的人。按罗马人来说就更是羞耻了。因为犹太人是被罗马人征服的,而耶稣却是一个犹太人。罗马人若信耶稣就更被人轻视;所以保罗当日传福音,被人轻看的情形,和在保守的中国社会传福音,被人看作吃洋教,作洋奴才,其受轻视的情形是相似的(虽然受轻视的原因不同)。

  但保罗并未以福音为耻,而我们在许多外邦人跟前,却自以为耻;所以保罗能把福音传开,我们却不能。

四.相信福音是神的大能(1:16)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注意保罗在这里不是说,神要使传福音的人有大能,而是说“福音”本身就是神的大能;所以传福音不是凭自己的能力,是福音本身有能力、能救人,这样才会有胆量去传福音。否则,没有人可以传福音了,因为自以为没有能力的人,没有胆量传;自以为有能力的人却骄傲自大不能传,结果福音都传不出去!

五.福音只救相信的人(1:16)

  “要救一切相信的。”福音虽然是神的大能,又是基督已经完成的救赎工作;但它并不是当然地拯救全世界的人,而只拯救一切信的人。有人以为:主耶稣已经为我们全世界人死了,赎罪了,所以全世界人都不是罪人了,我们不应当指别人为罪人,传福音并非要人悔罪改过,这样会损害人的自尊心,只要告诉他已经得蒙赦罪了。其实耶稣已经代死,全世界的人都是得救的,他只不过是还不知道得救而已…这种讲法虽然似乎是信耶稣的救赎,其实就是叫人不必信耶稣,这不是福音,这是祸音。因圣经明明让我们看见福音虽是神的大能,却不能救不信的人,只能救相信的人,正如医生只能救肯受医药治疗的人,无法拯救拒绝治疗的人一样。

六.福音是为一切人预备的(1:16)

  “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福音的发展与施行,虽有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就是外邦人的代表)之分别,但福音不是只为犹太人,乃是为一切人预备的,这是神的本意。

“神既兴起祂的仆人,就先差祂到你们这里来,赐福给你们,叫你们各人回转,离开罪恶”(徒3:26)。

“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徒13:46)。

  注意这些经文的“先…”表示福音施行之次序有先后之别,但绝非轻重之分。许多人以为福音原本为犹太人预备,因犹太人拒绝,所以才临到外邦人,是则外邦人似乎只是侥幸得救的。其实这只是犹太人自己的想法。按神的本意,早在亚伯拉罕的时候,就已经启示给人“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加3:8)。先知以赛亚早已预言:“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就必得救”(赛45:22)。基督降生天使报告喜讯时,也是说他的喜信是“关乎万民的”。可见福音是为万民预备,这早在神的计划中,不过按施行与宣传的次序来说是“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而已。

七.福音显明神的义(1:17)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1:17)

  神的义怎样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句话的意思不大明显,他的意思约有两方面,即:

  A. 福音可以表明神是公义的:福音如何能把神的公义表明出来?因它证明了神是必定刑罚罪恶的,所以要在祂儿子身上刑罚了我们的罪;同时这福音也说明了神既已刑罚了我们的罪,就使一切信祂的人,不必再受刑罚,否则神就不义了,所以福音把神的义显明出来。

  B. 神的义可以借福音显明给人,使人可以得着神的义。按保罗所说,神的义有两种:一是神判断人为义之义因信基督而被称义。另一是神本身之义分授予人,如下文三章22节所说:“…神的义,因信…加给一切相信的人。”(这两种义与律法的义绝不相同。)我们怎能被神判断为义?只能因信福音,神便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判断我们为义(罗3:24)。我们怎样分受神本身的义?也是因信福音。神因我们的信把祂的义成为我们的(参林前1:30;腓3:9)。

  所以说:“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

  “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意即这义是以信心为开端,又以信心为巅峰的;是凭信心入门,又以信心为道路;是借信心开始,又借信心继续,始终都是借着信。

  保罗又引证旧约哈巴谷的话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哈2:4),以解释“本于信,以致于信”的意思。说明称义之信,是一种生命的信心,所以它是继续生长的。

  但本句更是说明福音的一项重要原理,就是因信称义的原理。下文保罗继续讲解因信称义的道理,为什么因信称义的道理是我们的福音呢?因为全世界的人,都落在罪中,不能自救,唯有借着信靠神的救法才可以称义。当先知哈巴谷宣告这句话“唯义人因信得生”的时候,当时的世代正是充满各种不义强暴的世代,甚至被神用来惩罚恶人的迦勒底人,本身也不过是恶人,于是先知得着这启示:“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唯义人因信得生”(哈2:4)。在这里使徒引用哈巴谷的话,然后渐次证明“世人都犯了罪”,唯有因信可以称义,与先知宣告这句话的本意,完全相合。且证明义人因信而活之理,自古已然,此理先临到犹太人,后临到外邦人,不论古今,不分种族,都是因信称义。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