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二.善恶的审判(2:6-11)

“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2:6)

  犹太人是很注重行为的,因他们想靠律法称义。所以使徒在这里针对这种观念,特别指明:“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这句话与因信称义的原理并不冲突;因真行为是出于信心,而真信心亦必有行为。而这句话的重点是在“各人”,不是在“行为”。各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犹太人也像中国人那样,认为祖宗好,后代也蒙福;自己不好,子孙也会受累,所以犹太人常以他们的祖宗为夸口。但保罗强调,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各人”必须为自己负责。这是福音原理的一项重要基础。福音是按个人的信心计算的,不是按家庭或团体计算的。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愤怒恼恨报应他们。”(2:7-8)

  7至8节中有两种人:一种是“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另一种是“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这两种人,各得着其不同的福分与结局,因他们所寻求的,各不相同。

  “凡恒心行善”,所谓“行善”特指下文:“寻求尊贵荣耀和不能朽坏之福”。这句话包括两种寻求:

  A. 寻求“尊贵、荣耀”,不是指属地之富贵功名,而是按照圣经的用法,指圣洁无罪(参提后2:20-21;彼前2:9)。因圣经以犯罪的事为卑贱,而以圣洁的事为尊贵。

  B. 寻求“不能朽坏之福”就是永生之福。按彼前一章3至4节可知,因信基督重生得救的福,就是不能朽坏之福。这就是恒心行善的意思,这样的人就以永生报应他。

  另一种人是作恶的,就是那些“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所谓结党指某种出于人的自私和野心而联结起来的势力,他们一方面不顺从真理,在另一方面“反顺从不义”。这些人在今生要受患难、痛苦和各种罪恶的自然报应;在将来神要以愤怒,恼恨报应他们。而所谓神的愤怒,就是指永死之刑罚。

“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2:9-10)

  这两节一共两次提到:“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这是应当留意的一句话,因它把保罗在上文所讲的题目之主要用意显明出来。单看上文看不出这些话是对犹太人说的;但留心读这句话就知道,保罗的主要目的是向犹太人指明,神施行报应的程序正像祂施行救恩之程序那样“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他们千万不要因他们先得着神的各种恩慈便骄傲;因他们虽然先蒙恩,但也先受报应。倘若他们因为先蒙受神的恩慈,得着可以悔改的机会,就论断外邦人,实在是愚昧无知的。

“因为神不偏待人。”(2:11)

  换句话说,不论犹太人与外邦人,在先或在后,都同样地有蒙神恩慈的机会,也同样地要受神的报应。无论是谁,若自以为自己有某些比别人好的地方,所以神会比较优待他们,都是完全错误的想法。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