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五.结论(3:28-31)

1. 使徒保罗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3:28)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3:28)

  “看定了”这是十分强的语气,表示保罗未下这结论之前早已详细考寻过,我们绝对不可以轻忽他的结论,不去细细思考它。

  “不在乎遵行律法”,保罗绝不是说称义了的人可以犯律法,而是说“人称义不在乎遵行律法”。换句话说,称义的恩典与遵守旧约律法完全是两回事。遵守律法跟能否称义无关,称义这回事是在律法以外的一种恩典,是凭着另外的原则,就是因着信、本乎恩的原则而得着的,所以说不在乎遵行律法。

2. 称义之恩本来就不是只给犹太人的(3:29-30)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么?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么?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3:29-30)

  神既然不只是犹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当然祂不但愿意犹太人得救,也愿意外邦人得救了。祂既然因那些受了割礼之犹太人的信心而称他们为义,当然也因那些未受割礼之人的信心,而称他们为义了。所以神的恩典,本来就不只给犹太人,也要给外邦人的。

3. 称义之道更坚固了律法(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3:31)

  从下文第四章之辩证,可知本节之“律法”广泛的指旧约全书(最少指五经各卷),不是单指诫命律例说的。

  为什么因信称义之道不是废了律法,反而是坚固了律法?因为因信称义之道,完全根据基督的救赎,而律法的中心思想,就是预指基督之救赎的实现。基督的降生、受死、复活,完成了救赎大功,使旧约一切预表预言都得应验,就是这里所说“坚固律法”的意思。另一方面因信称义之道原是旧约律法所早已预告的,如今我们既领受这因信称义的真道。不就是“坚固”了律法么?因为我们既得以因信称义,就定准了旧约律法的应许已经兑现了。下文保罗跟着就引证亚伯拉罕称义的见证,证明称义之道早已蕴藏在旧约律法中,我们接受因信称义之道,正合乎律法之宗旨。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