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四.亚伯拉罕的信心(4:17-25)

  既然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他的信心是一切信徒的模范,然则亚伯拉罕的信是怎样的信?他的信有什么表现可以证明它是“无伪的信心”呢?

1. 亚伯拉罕所信的(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神,是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这话应该是指创二十二章亚伯拉罕献以撒说的。他能够毫不犹疑地把以撒献在坛上,举刀要杀他,是因为他信神是使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他的儿子纵然死了,神也能使他复活,纵然是烧成灰烬了,神也能使无变有。

  主耶稣向撒都该人辩论复活时曾说:“论到死人复活,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么?祂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22:31-32)。主耶稣引证神是亚伯拉罕的神,以证明有死人复活这回事。主耶稣的意思是,若没有死人复活这件事,亚伯拉罕只是死的,神就是死人的神;但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而神称自己是亚伯拉罕的神,可见亚伯拉罕的神是活着的。神是活人的神,这话既证明死人复活,又证明亚伯拉罕在天上活着。亚伯拉罕在世上时,就有这种信神是使人复活的神之信心;所以他勇敢地把以撒献上。他的信心曾成为他遵行神旨的盼望和力量,在他死后,他的信心证明了他的神正如他所信的那样,是使死人活着的神,因他正在神那里活着。

  “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犹太人常强调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祖宗,其实犹太人所看见的只是亚伯兰未与神立约之前的亚伯拉罕,只作犹太人的父。保罗在此改正他们的观念,亚伯拉罕在主面前乃是“作我们世人的父”,意思就是世上一切照着他信心的踪迹而信靠神之人的父,并非只作犹太人的父。保罗这样说有什么圣经的根据呢?他引证经文:“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创17:5)。这多国的父,把受割礼的犹太人与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都包括在里面了。

2. 亚伯拉罕信心的坚定(4: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4:18)

  亚伯拉罕的信心是在无可指望中显明出来的,这“无可指望的时候”,指他经过长久等候,仍未见神赐给他儿子的时候。这话似乎隐约地包括了亚伯拉罕娶夏甲的事在内。当他娶夏甲的时候,可能以为他有希望得着儿子了,但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神却声言不能算作他的后嗣(创21:12-13;加4:30),这实在使亚伯拉罕觉得更加没有希望。就在这种没有希望的情形中,他“因信仍有指望”。创十七章亚伯拉罕再次表现他相信神的应许,因神应许立他“作多国的父”(创17:5),他便照着神的吩咐行了割礼,表示他信神的应许必定应验。

3. 亚伯拉罕信心的秘诀(4:19-22)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4:19-22)

  “将近百岁”这句话表示这里所指的是创十七、十八章的事。因那时亚伯拉罕年九十九岁,虽然当时他的妻子撒拉已断了月经,但神应许他说第二年神要给他一个儿子(创17:19,18:10),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因他的信心是不看自己眼前困难的信心,他把信心建立在神的应许上。他不是不会想到自己和妻子身体已经衰老的事实,他乃是不理会身体衰老的事实,而专心去“仰望神的应许”,总之亚伯拉罕信心的秘诀是:

  A. 不理会事上的困难:生理上的自然规律,表示他们已没有生育的希望。

  B. 专心仰望神的应许:信心的基础建立在神的话语上。

  C. 不循着可疑的理由继续引起疑心,而想到神的可信的理由,使自己心里得坚固。

  D. 一心要将荣耀归给神,不是要显出自己的伟大。

  E. 满心相信神的应许,完全不给疑惑留地步。

  他这样信的结果使自己:

  A. 被算为义:“这就算为他的义”,算字原文 elogisthē 就是归在某人的账上。

  B. 作了多国的父。

  C. 承受了应许地。

  D. 得着弥赛亚的应许。

4. 亚伯拉罕称义的经历是我们的榜样(4:23-25)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4:23-24)

  这两节经文解释了亚伯拉罕因信被算为义的原则,不只适用于亚伯拉罕一人,也适用于一切信神使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可见当初亚伯拉罕信神使他的子孙如天上的星,海边的沙的那种信心,与今日我们信耶稣从死里复活有相同之意义和价值。因其中所含的“福音”的意义是相同的,亚伯拉罕怎能有像天上的星那么多的子孙?怎么会作多国的父?这是因为将有许多人信靠他后裔中将要降生的救主而成为他的子孙的缘故。亚伯拉罕信那还未完全显明的救恩,我们信那已经显明的救恩;所以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原理与我们是相同的。就像加三章8节所解明的,原来神对亚伯拉罕说“万国必因你得福”这句话,就是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的“福音”,是隐藏在旧约里的福音。在亚伯拉罕的时候,他只不过信神要叫他作多国的父,信神要叫万国因他得福;在我们这时候却是信那已经降世受死的救主,都是本着与亚伯拉罕同样的信心,仰望他所仰望的同一救主(参约8:56)。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4:25)

  本节解释上节。为什么我们信耶稣从死里复活,就可以和亚伯拉罕一样地称义?(注意:上文17节,亚伯拉罕所信的,是叫死人复活的神,与我们信神使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有相同的特色。)因为耶稣基督的受死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注意:这两次所提及的“我们”都是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基督的死,只是消极方面担当了我们罪恶的刑罚,这还不够使我们积极方面在神面前称义;但祂不单死了也已复活了,证明祂在十架的死,已完全满足了律法所要求的刑罚;否则,祂就不能复活。祂的“义”不但付清了我们罪的赎价,还绰绰有余叫我们可以在神面前活着。永生神儿子的生命,在代替我们受那永死的刑罚(被神弃绝)之后,还有充足的能力胜过死亡,从死里复活,使一切信祂的人都领受了永生神的生命。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