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贰 神拣选的原则(9:6-13)

读经提示

  1. 以色列人既然有比外邦人更有利的条件,为什么倒没有得救?这几节可见神的拣选的重要原则是什么?
  2. 注意第6节保罗怎样解释神的应许没有落空?
  3. 试从以实玛利与以撒的例子中解释“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的意思?以扫和雅各的例子怎样显明了神的拣选是凭祂的恩典,不凭人的行为?

第九章

6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7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8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9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10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11(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12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13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神拣选的旨意是有原则的,祂的原则就是凭恩典不凭行为。既然以色列人是神所拣选的,神与他们的祖宗立了约,神所赋予他们的各种特点就如上文所提的:“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等,都是他们的;但他们竟未得救,那么这些使他们比外邦人更优越的特点,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此,使徒解释神拣选的原则,自古以来就是凭恩典不是凭行为。以色列人未得着救恩,因为他们误解了神拣选的原则。神给他们以上各种特点,无非要使他们更有机会认识神的恩典,岂知他们竟然去靠这些特权,凭自己的行为,和他们祖宗的功德,而轻忽了神的恩典。他们自以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其实,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因为按肉身作亚伯拉罕后裔,不都算为他的真后裔。本书第二章已提到类似的话“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罗2:28-29)。犹太人多少总有这种想法,以为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的行为,必然可作为他们的夸口;但使徒却证明了连亚伯拉罕也是因信称义,是凭应许而蒙拣选的。在此保罗把这意义更详细地加以阐释。

  神拣选的原则是:

一.凭神应许不靠肉体的善义(9:6-9)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9:6)

  为什么说神的话不是落了空呢?因为从肉身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换言之,对于那些真以色列人来说,神的应许并未落空。若单按那些凭肉身作以色列人的来说,他们既未得救,仿佛神的应许是落空了,但他们并非真以色列人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接受神的应许;但对那真以色列人不一定按肉身,却凭信心和应许作了亚伯拉罕真子孙的神的应许何尝落空了呢?

  下文保罗举了两个例子作为他在第6节的话之根据:头一个是以撒与以实玛利的例子,就是7至9节所要研究的。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唯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9:7-9)

  以色列人的祖宗亚伯拉罕,曾从夏甲生了以实玛利,以为那是他的后裔,神的应许可以成就了,但神却对他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创17:19)。又说: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这就是说,以实玛利虽然是从亚伯拉罕生的,却不算为他的后裔,唯有从撒拉所生的以撒,才算为亚伯拉罕的正统后裔。可见使徒说:“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肉身作以色列人的未必都是真以色列人,这真理早已隐藏在亚伯拉罕所生的以撒和以实玛利这两个儿子的事上了。

  以实玛利的出生,是撒拉属肉体的“善”的后果,她似乎很慷慨地把使女给亚伯拉罕作妾,以成全神的应许。这虽然是她“好意”,其实是属肉体的焦急所出的主意。神并不承认以实玛利,倒是对亚伯拉罕说:“把使女和他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加4:30)。但以撒却是神凭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所以他是凭应许生的,他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以实玛利代表一切只凭肉身是以色列人的人,他们不是真以色列人。以撒代表一切凭神的应许,借着信心作亚伯拉罕子孙的人(包括外邦人和以色列中有信心的人),“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3)。他们才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包括新旧约的真信徒。

  以色列人一直不明白这个真理,以为他们凭肉身是以色列人,便当然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其实他们只不过像以实玛利那样,仅仅是亚伯拉罕属肉身的子孙。他们还必须加上信心,信靠以撒所预表的基督神凭应许而赐下使万国得福的那一位(加3:16),然后才是照亚伯拉罕信心踪迹去行的真以色列人。这就是本书九章8节所说:“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上帝的儿女;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的意思。这件事对今日教会的教训是:单单凭仪式和教会的规条、家庭的遗传作教友的,并不是神的儿女。唯有信靠神的应许,从圣灵得重生的人才是神的儿女。

二.凭神的拣选不凭人的行为(9:10-13)

“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9:10-13)

  以实玛利与以撒的例子中,由于以实玛利是使女所生的,所以不能算为正统的后代,似乎还含有身分贵贱之成分在内,还不足以充分地表明神拣选人的恩典。但以扫和雅各,是由同一位母亲同一胎所生的;在他们还未生下来,他们各人的善与恶还未表现在人前的时候,神便已经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由此可见,神的拣选,只在神自己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所以雅各的蒙拣选,是表明神的拣选,完全在乎祂的恩典。

  事实上,按以扫失去长子名分的经过而论,从创二十五章27至34节给我们看见,他实在有他自己当负的责任,因为他轻看了长子的名分,贪恋世俗(来12:16)。虽然如此,使徒在这里并没有把以扫的行为放在是否蒙神拣选的因素之中,反倒是强调在他们的善恶还未作出来之先,神已经拣选了雅各,以表明神的拣选是在乎祂的恩典,不在乎人的行为。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9:13)

  这里所引用的旧约,是玛一章2至3节的话,神为什么爱雅各恶以扫?因为雅各看重神的恩典,以扫轻忽神的恩典。轻看长子的名分,就是轻看神的应许和恩典的意思。雅各断不会想到,他的后代竟然像以扫那样轻忽了神的恩典,想凭自己的行为和他们的祖宗夸口,而拒绝了神所为他们预备的救恩属灵的福分和产业。那是多么愚昧的选择啊!这真叫他们的祖宗“以色列”啼笑皆非!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