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叁 食物与信心(14:1-23)

读经提示

  1. 本章可提供信徒什么行事的原则?
  2. 保罗为什么说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为什么不要论断人?
  3. 为什么保罗用守日的问题作为吃肉问题的例解?根据本章,分点列出保罗对食物与守日问题的态度。
  4. 基督台前的审判是什么审判?为什么说“凡不出于信心的就是罪”?
  5. 仔细研究本章之后,你对关乎食物与守日这一类的问题采取什么态度?

第十四章

1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8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12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3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14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17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8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19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20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21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22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一.不要因食物论断弟兄(14:1-13上)

1. 两等人对食物的两种态度(14:1-3)

  虽然本章主要的内容是论食物问题,但所提到的属灵原则,可使我们知道,有若干对于基本要道无碍的事,或说在信仰方面只属次要的一些事上,信徒有一种可以根据自己的信心,和对真理认识的程度而选择的自由。

  这里所指食物的问题,按下文可知是食肉(特别是祭过偶像之肉;参林前8:13)的问题;因当时外邦人吃的肉,多半是祭过偶像的,甚至从市上买回来的,也都是祭过偶像的(参林前10:25、28)。在这里使徒保罗提出一项重要的原则不是根据徒十五章28至29节,而是根据保罗自己所领受的启示。这原则就是:肉的可吃与否,全在乎各人的信心如何。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14:1)

  所谓“信心软弱的”是特指在食物方面的信心,软弱的人,也就是第2节所说“只吃蔬菜”的人。他们对于吃肉问题没有足够的真理亮光,也就没有把握和信心,使徒认为他们“只吃蔬菜”为宜;因为既然市上所能买到的肉,他们认为不洁或不可吃,疑惑不定,想吃又良心不安,那么他们不如吃蔬菜好了。

  “你们要接纳”这话是对刚强的人说的。他们不应当轻看那些信心软弱的人。也不要使他们有仿佛被抛在后面的感觉;因为这些问题其实并不代表灵性的程度,而只是因真理的见解影响了良心,良心又影响了信心而已!这里所谓信心刚强的人,特指第2节首句“信百物都可吃”的人。保罗在林前八章4节,十章19节指明偶像算不得什么,它们对食物起不了任何作用;所以对哥林多信徒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林前10:25、27);但若是吃而可能绊倒人,就为人的缘故不吃(详参林前十章注解)。虽然保罗在林前所讲的,完全针对拜偶像的食物,但他所根据的原则,还是跟这里的原则相似。

  “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不是说一切疑惑不明的事都不要谈,这话是专指有关吃肉的问题说的。对于“不洁”的肉或祭偶像的肉是否可吃,各人可以探究它的究竟,却不要辩论;为什么不要辩论呢?使徒的吩咐,表示这类问题(吃肉或不吃肉)是次要的问题,不论吃与不吃对灵性并无损益,但为辩论这类的问题以致彼此不和,对信徒灵性之损害,远甚于吃或不吃;但最重要的是:我们根本不能单借着辩论,使别人不安的良心可以得平安;所以说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14:2)

  本节暗示保罗对吃肉问题的态度,偏向于信百物都可吃的那一方面。虽然他吩咐不要辩论这样的事;但按使徒保罗看来,那些信百物都可吃的人是属于“刚强”的那等人,而不敢吃的人则属于“软弱”的那等人。

  使徒彼得曾在异象中听到神对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10:15-16)与本书十四章2节“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及提前四章4节“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的意思是相同的。显然新约信徒对于食物已无须沿用旧约的规条,乃是按凡事荣神益人的新原则了(林前10:31)。其实旧约的各种食物之洁与不洁,无非教导信徒过分别为圣的生活。到了新约时代,这分别为圣的真理已经显明出来;所以我们所注重的不是食物之洁与不洁,乃是我们这个人的洁与不洁。凡物既是神所造的,难道经过神的洁净还算为污秽吗?当然神所洁净的,就是已经分别为圣,不可当作俗物了。对于这样信的人,百物是都可吃的。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14:3)

  不论信百物都可吃的人,或对这个问题抱疑惑态度的人,都不可因此夸口,彼此轻视,论断别人。为什么呢?“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注意:神所收纳的,不只是信百物都可吃的人,也收纳那些只吃蔬菜的人;这样到底那一样是对呢?是吃肉呢?还是吃蔬菜呢?神不是根据食物本身之可吃或不可吃收纳他们;因为食物本身算不得什么,不够叫神悦纳或不悦纳我们;但各人对神敬虔之态度,才是使神收纳人的原因。吃的人其所以吃,是因为信神所洁争的必然能吃,不吃的人其所以不吃,是因为恐怕得罪神;他们都是出于敬虔的心,所以神收纳他们。

  注意本节末句“收纳他”这单数的代名词,暗示神根据个别人的良心而收纳。

2. 为什么不要因食物论断人?(14:3下-4)

“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14:3下-4)

  这里提到我们不要论断的原因有:

  A. 神已经收纳:神既已收纳,我们还有什么权柄论断呢?我们的论断还有什么用处呢?这样的论断是多余的。

  B. 神才是主人:第4节上半指出另一个原因,就是惟有神才是每个人的主人。我们在灵性上没有人能作别人的主人。如果我们连这种只关系到各人对神之良心的事也要管的话,那就是管神的闲事了,这不是你我所当管的。

  C. 神能使人站住:“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这就是说神能为祂的仆人负责,使他们能在真理的亮光中站住。我们的论断却只能叫人跌倒,并不能叫人站住。

  所以,不要因食物论断弟兄。

3. 以守日为例论食物问题(14:5-6)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14:5-6)

  使徒在这里所指的“守日”,是守什么日?没有说明,很可能是指守安息日,因犹太人有守安息日的习惯。罗马教会,显然有犹太信徒,他们在信主之后,仍难放弃这种习惯。虽然他们不会想凭守日得救,却很可能照着习惯守日。也可能好些信徒把守安息日的规条应用在主日的事上,以致各人的见解不一致。

  保罗引用守日的问题,作为食物问题的例解。因为它们有相似的性质,都是关乎旧约规条和礼仪方面的事。这些事的本身对灵性并没有影响;但存什么态度和动机而作却对灵性有影响。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在旧约律法时代,是不会有这样不同“看”法的。因为大家都照着律法规条守日。使徒这话表示新约时代,信徒并不遵守这类的规条(加4:11);所以才会有人照旧约守日,心里才觉平安;另有人却认为每一日都是重要的,并不需要特别守那一日。对于这一类的事,信徒是可以有自己的自由的。保罗并不着意要所有的信徒都一致的守日或不守日。他却很着意要每个信徒不论守日或食物,都要“为主”而守,“为主”而吃。“为主”才是信徒在凡事上应持守之准则。我们所“守”的不是这一日那一日的问题,也不是这种食物或那种食物的问题,乃是“为主”还是“为自己”的问题。

4. 为主而活的人生观(14:7-9)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14:7-8)

  使徒从“食物”与“守日”问题,推论到信徒的人生观。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不但是食物和守日不是为自己,就是活和死,也都不是为自己。不是喜欢就想活,不喜欢就想死;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是属自己的,我们都是主的血所买赎的,所以都是主的人。我们的整个人生就是为主而活,若能紧握着这大前题,不论食物、守日、或是其他的事,就都有了准则。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14:9)

  基督之死而复活,正是要使我们不为自己活着,而为祂活着。这意思与林后五章14至15节相同。可见这种人生观不但合乎主的旨意,而且是主拯救我们的目的。

  “为要作死人…的主”,这“死人”应当是指已死的信徒,即上节为主而死的人;但为主而死之意,在这里不仅指为主殉道,也指一切终身为主而活,不求自己喜悦,一直到死的人。

5. 因我们都要站在基督台前(14:10-12)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4:10)

  本节与林前四章5节,林后五章10节相同。意思就是说,我们各人都要在神前受神的判断。不论守日或食物,其存心如何没有人知道;但各人都必在神前显明。这样我们就不要论断别人了,因为在神面前终必有最后的定论,我们的论断不足以成事,只能败事,全然是多余的。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4:11-12)

  本节是引证赛四十五章23节(参腓2:10)的话,以证明上文所讲:主是一切人的主,万人都必向祂跪拜,把自己的事向祂说明。这些都是旧约先知早已提到的。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