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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基督徒是神的儿女

经文:罗8:12-30

引言:
  信徒因圣灵的重生,得了神的生命,所以成为神的儿女。

一.谁是神的儿女(罗8:12-17)
 1.不顺从肉体活着者(12-13节)。不为肉体而活(5-7节)。
 2.靠圣灵治死肉体者(13节)。靠圣灵而活(2,4,6,11节),为神而活者。
 3.被上帝的灵引导者(14节)。就是顺服圣灵的管理,不在律法之下(加5:18),而是靠圣灵行事(加5:25-26),不贪虚名,不惹气,不嫉妒。
 4.有儿子的心者。原文为灵(15节)。有儿子的生命,有基督的生命者(约壹5:11-12)。指性格,品德等。
 5.与神有交通者(15节)。主的灵进入我们心中,然后我们由圣灵的引导与父神有亲密的交通(加4:6)。如耶稣在面对苦难时仍与父神有灵交一样(可14:36)。
 6.有圣灵同作见证(16节)。就是有圣灵的印记。有圣灵也有圣灵的充满,就是有圣洁的生命与生活。
 7.与基督同为神的后嗣,同承受产业(17节)。但必须先与基督同受苦,在自身方面要与基督同钉死,在心灵方面要与基督为福音的缘故同受苦。
 8.要受管教(来12:5-13)。
 9.以教会为家(提前3:15)。

二.为神儿女的人生观(罗8:18-25)
 1.为将来的荣耀忍受目前的苦楚(苦难)(18节),就是从世上来的苦难。
 2.为上帝众子的显现而儆醒等候(19节)。就是儆醒等候主耶稣再来。
 3.为祖先的过犯而顺服在虚空之下(20节)。就是顺服在这受咒诅的肉身和世界之下。
 4.为享儿子的自由,而脱离败坏的辖制(21节)。就是脱离魔鬼罪恶和世界的辖制。
 5.为生命的永存而受生产之苦(22节)。“叹息劳苦”原文指妇女生产之苦,为福音生产之苦,生福音儿女之苦。
 6.为身体得赎而忍耐等候(23节)。身体得赎就是复活身体的改变。所以我们不再为这能败坏的身体为奴,而盼望追求那永远不败坏,荣耀的身体。
 7.盼望那所不见的,而更坚定信心(24-25节)。

三.为神儿女的荣耀(罗8:26-30)
 1.有圣灵扶助软弱(26节)。
 2.有圣灵代替祷告(26-27节)。按神的旨意代祷。
 3.有万事为仆役,叫我们得益(28节)。
 4.有父神美旨的选召(28节)。
 5.有耶稣为模范可效法(29节)。
 6.有神的预召得称为义(30节)。
 7.有父神叫我们得父神的荣耀(30节)。

结论:
  我们是否已接受圣灵的重生,成为神的儿女?人生观是否像神的儿女?是否拥有作为神儿女的荣耀?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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