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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圣灵在救恩中的三项工作

经文:约16:8-11; 3:1-15; 罗8:1-16

一.定罪(约16:8-11)
  一个人会得救,必须自知需要得救;要自知需要得救,必须自知是个罪人。圣灵定何罪?
 1.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21)。
 2.不到耶稣处得生命(约5:40,44)。
 3.不信耶稣是基督,就是神所立的王,救主(约8:24)。
 4.不遵守主的话,并弃绝主的话(约12:47-48)。
 5.恨耶稣的救恩和教训(约15:22-25)。
 6.钉耶稣在十架(徒2:22-34; 3:14-19; 7:51-54)。
 7.不守神的律法(罗3:13-20)。
  这些显明我们是罪人。这定罪的工作是叫人扎心,叫人知道需要救恩。

二.重生(约3:1-15)
 1.用风吹过。来洁净(消极的)。
 2.用火烧过。来炼净(消极的)。
 3.用水滋润。得新生命(积极的)。
 4.用油膏抹。得丰盛(积极的)。
 5.用酒浇奠。得能力。
 6.用印印上。得产业,凭据。
 7.用鸽孵育。得成长。
  6.和7.二者是指生命。

三.成圣(罗8:1-17)
 1.赐生命律脱离罪和死。
 2.赐自由律随从圣灵。
 3.赐爱律体贴圣灵。
 4.赐信心顺服圣灵。
 5.赐盼望顺从圣灵引导成为圣洁。
 6.赐智慧明白真理,在日常生活上遵行真理。
 7.赐能力过得胜的生活。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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