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金灯台主页 | 期刊 | 书籍 | 圣经 |
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信徒行事的原则

经文:林前10:23-33

引言:
  信主后还要在世上活着。活着就要行事。信主后当如何行事?虽然圣经并无将每件事都仔细写明,但有一些原则可以依从。这段经文就是保罗对哥林多信徒所提的一些行事的原则。

一.凡事当求益处(林前10:23)
  这件事对自己的灵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损?
  这件事对别人的灵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损(林前10:24)?
  这件事对神的尊名有何益?有何损?

二.凡事当求造就人(林前10:23)
  这件事是否叫人得进益,能够影响叫人更好?或是败坏人,叫人堕落?

三.凡事当求良心的平安(林前10:25-27)
  “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意即不受良心的责备。良心若责备,那就不对了。当常存无亏的良心(提前1:19; 约壹3:21)。

四.凡事当为别人的良心(林前10:28-29)
  即行事不叫那软弱的人跌倒,不叫人因我们的行为而毁谤。

五.凡事要荣耀神(林前10:31)
  即这件事能够奉主的名去作,并叫神得荣耀,不叫神的名受亏损。

六.凡事都不叫人跌倒(林前10:32)
  即是不叫别人跟你去作那些不应该作的事。

七.凡事都叫人欢喜,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10:33)。
  凡事想到别人。

结论:
  参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列印文件 printer friendly version 下载 PDF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