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金灯台主页 | 期刊 | 书籍 | 圣经 |
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神造配偶

经文:创2:18-25

引言:
  世人对婚姻的观念和态度:
 1.太过随便。一见钟情,意见不合就分离,这是最痛苦的。
 2.太过严谨。条件太高,理想太高,但所求的不过是外在的,结果误了佳期。
  圣经所教导的婚姻观是:

一.神主婚(18节)
  神认为那人〔亚当〕独居不好,而为他造配偶。所以结婚完全是神的旨意。

二.亚当不自己找对象(19-20节)
  神说了要为他造对象,但在未为他造之先,叫一切动物从他面前经过。但亚当仍未遇见配偶,表明他不自己找,而等神将配偶带来。所以,让我们等候神把配偶领到我们面前(22节)。

三.配偶是骨肉(21-24节)
  神造男人用土,但造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这表明二人是一体,是最亲的,所以夫妇要过相爱一体的生活。

四.配偶是要互相帮助的(18节)
  一个男人的成功,妻子的力量占一半以上,她能相夫教子,鼓励,安慰,替丈夫理家办事。所以配偶是要互相帮助的。

五.成为一体(24节)
  即不再分别。结婚以后,夫妻之间再不能分这是你的,这是我的;一个身体是不能分开的。

六.要荣耀神(25节)
  在家庭生活上,在工作上,凡事荣耀主的名。

结论:
  愿神赐福这对新婚夫妇荣耀主名。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列印文件 printer friendly version 下载 PDF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