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宣教法
经文:约3:16
一.爱—宣教的动机
神因爱才有救人宣教的计画行动。今日我们的宣教是否存爱献身?献金是否因爱?如不是,宣教行动及奉献不过是为自己的名利。自问:是否有爱?如未有求主赐下(罗5:5),爱主,才会爱人,为爱人就会知道如何去作,爱人的灵魂,不是身体。
二.给独生子—宣教士的条件
1.给最好的。最爱的独生子。
2.是能成就神旨,成功救赎。
3.是能影响人的。
4.是可训练人的。
5.是能改变人生的。
6.充满真理的,对真理知道的最完全的。也能完全表达的。
三.信
1.用最好的方法,人人能接受的方法。想方法,不必用人所不知道的,乃人人能作到的方法。
2.最有功效的方法,永远有效,永远能用,也是最新的方法。
3.立刻能生效的方法。现在可用的。
4.得永生,可得最好的,永恒的,不坏的,不是暂时,次好的,能坏的。记得是传福音,不是文化,文化是暂时可坏的,福音是永生,是永恒的。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