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完所领受的职事
经文:徒20:15-35
引言:
我们蒙主选召的人,主都托付我们职分,有的是一生的,有的是一段时间的。但无论如何,要完成这工作,如何能完成所领受的职事?
一.要清楚所领受的职事。什么是主要我们作的工作,要多久。
二.要清楚在执行职事上有许多困难,圣灵毫无隐藏地告诉我们(23节)。
三.要看神所托付的职事比生命,自己所宝贵的更重要(24节)。
四.要传福音,神国的事(25节)。
五.要尽力将神对信徒的旨意完全告诉他们(27节)。
六.要告诉信徒,他们也有牧养看顾信徒的责任(28节)。
七.要作,尽心去作。三年之久不住流泪。
八.不是为利益去工作,不是为得利,乃是为施给别人(35节)。
结论:
要作完这些工作。不在乎作多少,乃在乎是否作完了。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